第四章 組織建設從嚴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是新常態下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和緊迫任務,是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高基層黨建整體水平的重要基礎。隻有進一步整頓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抓好帶頭人隊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才能進一步激發基層組織活力,提升基層組織戰鬥力、凝聚力和號召力,真正暢通聯係和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裏”。

一、堅持組織建設從嚴,必須抓好民主集中製建設

民主集中製,概括地說,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黨章對民主集中製提出了六條基本原則: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上級組織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民主集中製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長期實踐中,使得我們黨對民主集中製的認識也越來越豐富、理性和務實。新形勢下,從嚴治黨,必須抓好民主集中製建設。由於現實中種種原因,民主集中製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麵執行得不夠好,甚至存在潛規則。所謂潛規則,是與黨章和公開頒布的各項原則、製度相反的在實際中通行的某些做法和習慣,是一些人心照不宣、加以默認,明知不對又不敢或者不願打破的某些做法、習慣。潛規則的存在破壞了民主集中製的嚴肅性和黨內生活的原則性。習近平同誌指出:嚴肅黨內生活,最根本的是認真執行黨的民主集中製,著力解決發揚民主不夠、正確集中不夠、開展批評不夠、嚴肅紀律不夠等問題。要健全和認真落實民主集中製的各項具體製度,促使全黨同誌按照民主集中製辦事,促使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帶頭執行民主集中製。要發揚黨內民主,營造民主討論的良好氛圍,鼓勵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裏話,允許不同意見碰撞和爭論,同時善於進行正確集中,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些話深刻地闡明了堅持民主集中製的重要性。

第一,堅持民主集中製必須遵守黨章。黨章是黨內的“組織法”,係統規定了黨的組織製度與活動原則、中央與地方黨組織結構、權力與任務。無論黨的各級組織的權力大小,級別高低,都遵循著統一的活動原則,即民主集中製,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依據黨章從嚴治黨,是堅持和發展黨的民主集中製的內在要求。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把遵守黨內法規,作為依法執政的內在要求,不僅突出了遵守黨內法規的嚴肅性,也意味著治黨是治國的前提、遵守黨內法規是依法執政的前提。

第二,堅持民主集中製必須在民主集中製基礎上不斷健全黨的各項製度。鄧小平同誌在總結新中國成立之後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教訓時指出:“領導製度、組織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製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加強製度建設,是我們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一條基本經驗。習近平同誌指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牢固樹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製度麵前沒有特權、製度約束沒有例外的觀念,認真學習製度,嚴格執行製度,自覺維護製度。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首要的就是嚴格按照黨章、黨規辦事。黨的十八大閉幕不久,習近平同誌就對“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問題作了深入闡述,指出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建立健全黨內製度體係,要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各級黨組織要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新時期之後,製度建設成為黨建工作最大的特色,從嚴治黨的最大特點。三十多年來,我們黨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製度規範體係。但也應看到,目前黨內製度規範適時性、整體性、有機性還不夠;不少製度規範,指導性強而實施性差,柔性有餘而剛性不足;有些製度規範缺少權威性,不少幹部選擇性執行或選擇性規避。之所以有這些問題,就在於許多製度規範沒有根據形勢的發展而加以修訂,更重要的是,有的製度規範在製定規程中沒有堅持民主集中製這一根本的製度原則,製定時“民主”不夠,執行時“集中”缺乏。所以,製定製度要廣泛聽取黨員、幹部意見,從而增加對製度的認同,要搞好配套銜接,做到彼此呼應,增強整體功能。要增強製度執行力,製度執行到人到事,做到用製度管權管事管人。因此,落實從嚴治黨,就是要落到創建以民主集中製為基礎的製度體係上。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民主集中製各項具體製度,通過組織調訓、中心組學習等,促使各級領導幹部熟悉民主集中製的規矩、懂得民主集中製的方法。堅持以黨章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為依據,健全議事規則、決策程序,把集體領導與分工負責結合起來,把統一意誌和集思廣益結合起來,提高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水平。

第三,堅持民主集中製必須走群眾路線。群眾路線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過程與民主集中製“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過程是基本一致的。作為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的黨的群眾路線,決定作為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根本組織領導製度的民主集中製,民主集中製則服從、服務於黨的群眾路線,保證黨的群眾路線有效貫徹實施。沒有民主集中製,就不可能真正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沒有黨的群眾路線,民主集中製也會流於形式。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是加強民主集中製的實踐基石。群眾路線在我們黨內就是民主路線,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的根本就是堅持群眾路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盡可能多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地反映群眾意願和訴求,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努力獲得群眾的廣泛支持和擁護,確保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有效性。這既是群眾路線作為黨的生命線的本質特征,也是民主集中製作為黨的根本組織領導製度賴以依存的實踐基石。要更好地發揮群眾路線的作用,就必須發揮人民監督作用。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擁護和支持是黨執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眾中蘊藏著治國理政、管黨治黨的智慧和力量,從嚴治黨必須依靠人民。

二、創新基層黨建工作,築牢從嚴治黨的根基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必須大抓基層,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習近平指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必須紮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使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堅強戰鬥堡壘。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重大任務。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以此來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各級都要重視基層、關心基層、支持基層,加強帶頭人隊伍建設,確保基層黨組織有資源、有能力為群眾服務。對廣大基層幹部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關心、格外愛護,多為他們辦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

(一)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正是充分發揮黨的基層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我們黨獲得了應對各種困難和風險、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團結帶領人民群眾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曆史時期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在新形勢下,對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提高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總體上看,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能夠肩負起黨的曆史使命,但也存在不少與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是:一些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不強,有的甚至軟弱渙散;一些領域黨組織覆蓋麵不廣,黨的力量薄弱;一些黨員黨的意識淡化,先鋒模範作用不明顯;一些地方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製落實不到位,保障不足;等等。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十八大報告指出: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黨的基層組織是團結帶領群眾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的任務的戰鬥堡壘。在新形勢下,基層黨建工作麵臨的責任更加重大、任務更加緊迫、意義更加深遠,必須進一步加強工作力度。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我們必須充分發揮黨的理論優勢、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製度優勢和密切聯係群眾的優勢,堅持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拓寬領域、強化功能,始終把抓基層、打基礎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基層黨組織的組織資源轉化為科學發展資源、組織優勢轉化為科學發展優勢、組織活力轉化為科學發展活力,充分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我們必須始終堅持把改革創新精神貫穿於基層黨建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麵,努力推進組織設置創新、工作機製創新、黨員教育管理創新,積極探索黨的基層組織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和方式,加強組織體係、骨幹隊伍、活動載體、工作製度、場所陣地建設,不斷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全麵提高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

(二)進一步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係,不斷增強黨的生機活力

第一,擴大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麵。不斷擴大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在全社會的覆蓋麵,是基層黨建工作的重點,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擴大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麵”的部署要求。要適應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的變化和需求,優化組織設置,擴大組織覆蓋。農村在以建製村為主設置黨組織的基礎上,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產業鏈全麵建立黨組織。城市在依托街道、社區設置黨組織的同時,在片區、樓宇和流動黨員集中點建立黨組織,在社區居民中按照誌向相投、興趣相近、活動相似的不同群體建立黨組織。非公有製企業和社會組織等領域,采取單獨組建、區域聯建、行業統建等方式建立黨組織,加快推進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探索建立網絡黨組織,通過QQ群、微博、博客、微信等開展黨的活動,拓寬黨建工作網絡陣地。推行區域化黨建,可以由街道、社區黨組織與轄區內單位黨組織共同組建區域性黨組織,也可以依托居民區、商務區、開發區等組建區域性黨組織,合理劃分服務網格,組建網格服務團隊,做到有群眾的地方就有黨組織提供服務。

第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隊伍建設。一要加強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建設骨幹隊伍。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特別是書記隊伍建設,創新選拔培養機製,采取上級選派、跟蹤培養、群眾推薦等方式,選拔黨性強、能力強、改革意識強、服務意識強的黨員擔任黨組織書記。選派得力黨員幹部到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和貧困村黨組織擔任書記或第一書記。加強基層黨組織書記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引導他們提高為民服務本領,強化廉潔履職意識;分級負責、分類培訓,把各領域黨組織書記輪訓一遍。二要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配強鄉鎮、街道黨務工作力量,充實機關、事業單位專職黨務工作者,加大非公有製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員選派力度,引導他們專心致誌做好本職工作、履行服務職責。三要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和培訓工作,注重把黨員培養成服務骨幹,嚴格黨員日常教育管理,促使他們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教育引導基層幹部和廣大黨員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主動服務群眾,紮紮實實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

第三,推進城鄉基層黨建資源整合,建立穩定的基層黨建經費保障製度。加強城鄉基層黨建資源整合,對於構建以城帶鄉、城鄉互促、資源共享、功能互補、共同提高的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實行組織聯建,積極探索村企聯建、村居聯建、跨區域聯建等新模式,建立健全城鄉基層黨組織統籌設置機製。實行共育共管,推動城鄉黨員在日常管理、教育培訓、服務群眾等方麵互動融

合,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黨員教育管理機製。實行活動同創,積極探索城鄉基層黨組織結對幫扶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城鄉互幫互助機製。實行資源共享,推動城市和機關優勢資源向農村流動,建立健全城鄉互促的黨建工作機製。各級黨委、政府要著眼於建立穩定的基層黨組織經費保障體係,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積極探索建立財政投入為主、社會各方支持、基層黨組織自我補充的多元化經費保障機製。

(三)以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要任務,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

十八大報告提出:“以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為主要任務,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這是對基層黨組織功能定位的深化,是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思路創新和方式方法轉型的必由之路。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是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的必然要求。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很重要的是抓好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而這方麵問題還不少,比如,一些新興行業領域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不到位,部分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少數黨員先鋒隊意識淡化、組織紀律性不強等。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通過強化服務解決基層組織突出問題,這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的具體體現和有力舉措,必將極大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2014年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要“使服務成為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鮮明主題”。新形勢下,這使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任務更為繁重,這對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服務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要堅持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這“五個服務”是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立足各領域黨組織的職責,對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內涵的總體概括,也是基層黨組織做好服務工作的根本要求。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核心是服務,也就是基層黨組織工作的出發點是服務,著力點是服務,落腳點也是服務。要把基層黨組織建成“服務型”,必須推動其工作向服務緊扣,功能定位要明確服務,工作理念要凸顯服務,工作重心要轉向服務,重點任務要聚焦服務,檢驗標準要突出服務。各領域黨組織要緊扣“五個服務”開展工作。

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根本是服務群眾。黨的一切奮鬥和工作都是為了造福人民。按照黨的十八大的要求,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是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的主要任務。“五個服務”側重點各有不同,但最終指向和目的都是服務群眾,都是為了讓群眾實現自己的夢想,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把握“服務型”的內在要求,首先要把服務群眾放在首位;落實“服務型”的具體任務,關鍵要把服務群眾落到實處;衡量一個基層黨組織是否是“服務型”,根本要看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效果如何,群眾滿意不滿意。

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要注意正確處理“五個服務”之間的關係。他們之間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係,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首先,服務改革是為了更好地服務發展,服務發展在現階段很重要的就是服務改革。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長期的曆史任務;而改革是發展的手段,也是發展的階段性任務。其次,服務民生說到底是服務群眾,服務群眾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改善民生。二者有相同之處,但也不盡相同。服務民生側重生產生活層麵和社會管理;服務群眾,側重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尊重群眾主體地位,體現為了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引導群眾,這也是對轉變工作方式、改進工作作風的要求。再次,服務黨員是為了更好地服務群眾,服務群眾需要通過服務黨員調動黨員的積極性。黨員是服務的主體,也是服務的客體。作為黨組織,要關心黨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但也要從嚴教育和管理,為他們更好服務群眾、發揮作用搭建平台,創造條件。

三、關鍵在人,建設一支宏大高素質幹部隊伍

毛澤東曾說過:“政治路線確定後,幹部是決定因素。”幹部隊伍是黨的執政骨幹,是推進黨的事業的中堅力量。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關鍵在於建設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奮發有為的執政骨幹隊伍。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幹隊伍的極端重要性和基本要求,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新時期,要在幹部的選拔任用、管理考核、教育培訓下功夫,努力建設一支宏大高素質幹部隊伍。

(一)堅持幹部標準,嚴格選拔任用

我們黨曆來高度重視選賢任能,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要著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並明確提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幹部標準。要把好幹部選用起來,需要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製。要緊密結合幹部工作實際,認真總結,深入研究,不斷改進,努力形成係統完備、科學規範、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製度機製。要特別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充分發揚民主結合起來,發揮黨組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要完善工作機製,推進幹部工作公開,堅決製止簡單以票取人的做法,確保民主推薦、民主測評風清氣正。新時期,要嚴格遵循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一是在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和資格方麵,突出理想信念的要求。政治立場、政治態度、政治紀律的要求,堅持原則、敢於擔當的要求,加強道德品行、作風修養的要求,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實績的要求。二是在考察內容上按照好幹部標準,突出品德、實績、作風和廉政情況的考察。三是拓寬幹部選拔的來源渠道,注意從擔任過縣、鄉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選拔,推進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地方與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幹部交流。四是嚴把人選關,明確六種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情形,包括群眾公認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有跑官和拉票行為的,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以及因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把不符合好幹部標準的人擋在考察人選之外。五是在程序和方法的設計上,把選準用好幹部貫穿體現到選拔任用的各個環節,努力用科學的製度機製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

(二)幹部教育從嚴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把從嚴管理幹部貫徹落實到幹部隊伍建設全過程,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在當前形勢下,幹部隊伍建設,尤其需抓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幹部教育培訓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我們黨始終把它作為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當前,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要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曆史特點的偉大鬥爭,迫切需要加強和改進幹部教育培訓。這就要求我們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一係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推進幹部教育培訓改革繼續深化、質量不斷提升,著力培養造就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保障。

第一,開展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教育培訓。組織廣大幹部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原原本本研讀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和毛澤東同誌的經典著作,引導幹部深入理解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精神實質和思想精髓,掌握基本原理和科學體係,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堅定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增強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二,抓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教育培訓。組織廣大幹部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一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幹部深刻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準確把握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基本要求,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矢誌不渝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而奮鬥。把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與研讀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結合起來,與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起來,與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生動實踐結合起來,引導幹部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關係,牢固樹立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提高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底線思維能力,增強辨別大是大非問題的本領。

第三,加強黨性黨風黨紀和黨史國史教育。加強黨章學習培訓,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把黨章作為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加強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教育,引導幹部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突出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引導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增強宗旨意識和公仆意識。加強作風教育,引導幹部牢記“兩個務必”,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切實做到求真務實、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引導幹部保持廉潔操守,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提高抵禦腐敗風險的能力。加強黨史國史特別是黨領導人民的奮鬥史、創業史、改革開放史教育,將其作為必修課,幫助幹部了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來龍去脈,深刻認識黨的兩個曆史問題決議總結的經驗教訓,切實做到知史愛黨、知史愛國。把黨史國史教育與世情國情黨情教育結合起來,引導幹部增強憂患意識、使命意識,自覺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

第四,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教育。組織廣大幹部深入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引導他們把握其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自覺轉化為精神信仰,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教育,大力開展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牢記責任、敢於擔當,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團結帶領人民群眾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而奮鬥。加強社會主義道德教育,通過先進典型和道德模範現身說法等方式,引導幹部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覺做社會主義道德的示範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和公平正義的維護者。

第五,加強推動科學發展、深化改革的能力培養。大力開展經濟體製改革、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城鄉發展一體化、開放型經濟以及推動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等方麵的培訓,提高幹部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本領。大力開展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等方麵的培訓,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幹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本領。大力開展深化文化體製改革、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等方麵的培訓,提高幹部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本領。大力開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製改革、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麵的培訓,提高幹部做群眾工作能力和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大力開展生態文明理念、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等方麵的培訓,提高幹部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本領。

第六,積極開展各種知識教育。著眼於提高幹部履行崗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廣泛開展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和哲學、曆史、科技、法律、軍事、國際等方麵知識特別是各種新知識新技能的培訓,幫助幹部優化知識結構、拓寬眼界思路、樹立全球視野、提高科學人文素養。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公共外交、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和心理健康等方麵的知識教育

(三)幹部管理從嚴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組織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幹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加強幹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對幹部隊伍的管理考核,要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從嚴監督領導幹部。一是從嚴監督幹部。認真貫徹執行中組部《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健全監督體係,加強日常監督、一把手監督、選拔任用監督,規範從政行為,讓幹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職、不敢濫權。經常性開展警示教育,早提醒、早發現、早打“預防針”。對重點崗位的幹部,要重點監督,戴上“緊箍”。組織部門要敢抓敢管、敢於批評、敢於碰硬、敢於同不正之風作鬥爭。二是嚴明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是帶電的高壓線,誰都不能觸碰,不能把紀律作為軟約束或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必須嚴格遵守、切實維護黨的紀律。要嚴守政治紀律、嚴明組織紀律、嚴肅人事紀律、嚴格工作紀律、遵守財經紀律。要健全日常監督預警機製,強化離任責任審計,完善和落實行政問責製。通過嚴明黨的紀律,增強幹部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調動幹部用心思做實事、下功夫創實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要強化製度意識,做到製度必須執行、執行必須嚴格、違反必須嚴查。

從嚴管理幹部就要嚴格考核幹部。嚴格考核,讓幹部既有壓力、又有動力。知人方能善任。凝聚正能量,釋放正效應,要注重用好幹部考核這個“指揮棒”,不斷改進考核方法手段,讓幹部不敢消極不敢怠慢,有幹頭有奔頭有勁頭。堅持促進科學發展的考核導向,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既看發展又看基礎,既看顯績又看潛績。建立幹部責任追究製,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幹、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爛賬的幹部進行懲戒。建立係統協調的考核架構,統籌考核項目和資源,避免“多頭考核”“重複考核”。注重“分門別類”個性化考核,針對不同區域、不同部門、不同層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特點,設計相應考核指標,增強考核科學性、針對性。突出過程控製,強化日常動態跟蹤考核,關注基層幹部群眾反映和口碑,注重一貫表現和全部工作,全麵、曆史、辯證地看幹部,避免定期考核“一錘定音”。充分尊重民意,擴大考核民主,加大知情度、關聯度高的工作對象、服務對象滿意度在考核評價中的權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營造想幹事的人有機會、會幹事的人有平台、幹成事的人得重用的良好政治生態。

四、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抓好黨的建設基礎工程

習近平強調,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靠千千萬萬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來體現,黨的執政使命要靠千千萬萬黨員卓有成效的工作來完成,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必須落實到黨員隊伍的管理中去。黨組織要嚴格把關,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確保政治合格。要重視從青年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要嚴格黨員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廣大黨員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為我們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指明了方向。

(一)嚴格按十六字總要求發展黨員

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力量和作用,既取決於黨員的數量,更取決於黨員的質量。2013年1月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部署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時提出“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2014年5月中央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再次重申:發展黨員“按照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這緊緊抓住了發展黨員工作的重點和薄弱環節,對建設高素質黨員隊伍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準確理解和把握“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十六字總要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以控製總量為重點,實行發展黨員總量調控,使全國黨員數量年均增長控製在適當速度,黨員隊伍保持適度規模。二是以優化結構為關鍵,根據不同群體、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發展黨員的重點,不斷優化黨員隊伍結構。三是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堅持黨員標準、加強培養教育、嚴格日常管理、嚴肅紀律要求,著力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四是以發揮作用為目的,引導黨員牢記宗旨、心係群眾,立足本職、幹事創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十六字總要求是一個有機整體,要準確理解,全麵把握。

(二)加強和改進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加強黨員教育,對於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員素質,對於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政黨、推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對於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員教育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推進黨員教育培訓工作,把增強黨性作為第一任務,將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設貫穿始終,堅持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什麽就培訓什麽,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新形勢下,要在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活動和貫徹落實《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有關精神的基礎上,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不同崗位黨員的實際需求,科學規劃,有步驟、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黨員教育。通過教育,使廣大黨員理想信念進一步堅定,黨性觀念進一步增強,改革意識進一步強化,優良作風進一步發揚,履職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先鋒模範作用進一步發揮,不斷增強黨的生機活力。這是黨員教育的目標任務。在黨員教育工作中,黨支部必須緊緊圍繞這個目標,密切聯係黨員的思想實際,努力做到動機和效果相統一,針對性和有效性相統一。

黨員管理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途徑之一,是實現黨的政治路線的重要保證。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為重點,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健全黨員立足崗位創先爭優長效機製,推動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健全黨員能進能出機製,優化黨員隊伍結構”。2013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加強新形勢下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會議要求,要強化黨員管理,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嚴明黨的紀律,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製,構建黨員聯係和服務群眾工作體係,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

第一,要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等製度,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管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等製度”的部署要求,必須完善和落實黨內組織生活製度,健全黨內組織生活長效機製,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決反對黨內組織生活庸俗化,不斷提高黨內組織生活質量。改進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方式,將民主評議結果作為對黨員獎懲的重要依據。探索打破單位、行業、地域界限,試行黨員組織關係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模式,積極開展開放式、互動式黨內活動,進一步提高組織生活的效果。黨組織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對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要及時給予批評幫助。

第二,要加強黨員組織關係管理。理順黨員組織隸屬關係,確保每個黨員都能納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的管理之中。對在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係過程中推諉扯皮、無故拒轉拒接的黨組織和黨員,上級黨組織要批評教育,及時糾正;對拒不糾正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主要責任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偽造黨員身份證明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創新黨員管理手段。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傳媒手段改進黨員管理工作,推進全國黨員信息庫建設,提高黨員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三,要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按照明確責任主體、分類管理服務、多方協同配合的要求,認真做好流動黨員組織生活、教育培訓、關愛幫扶、權益保障等工作。對農村流動黨員,要認真落實城鄉一體、流入地黨組織管理為主、流出地黨組織配合的雙向共管責任。流出地黨組織要掌握了解外出流動黨員情況,主動與流入地黨組織溝通,並積極創造條件,在流出黨員相對集中地建立黨組織;流入地黨組織要及時將流動黨員納入本地黨員管理範圍,給予必要的工作支持。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切實履行流動黨員管理責任。

第四,要做好服務黨員工作。黨員是黨組織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活動的主體。在全麵深化改革的新形勢下,黨員隊伍中思想觀念多變性、利益需求多樣性、收入分配差異性的特征日益明顯,對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指出,服務黨員,就是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製,從思想、工作、生活上關心黨員,尤其要幫助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和流動黨員解決實際問題,增強黨員的歸屬感、光榮感、責任感,激發黨員服務群眾內在動力。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製。

(三)認真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

處置不合格黨員,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按照穩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不定比例、不下指標,認真執行規定,嚴格審核把關。要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進行。

第一,要準確認定不合格黨員。準確認定不合格黨員是做好組織處置工作的關鍵。對民主評議中被評為“差”的黨員,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召開支部大會,下同)要結合平時掌握的黨員現實表現,對照以下情形,客觀準確地認定不合格黨員。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對馬克思主義缺乏信仰,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缺乏信心,推崇西方價值觀念和社會製度,熱衷於組織、參加宗教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二是政治立場動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不能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傳播政治謠言及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三是宗旨觀念淡薄,服務群眾意識差,利己主義嚴重,與民爭利甚至損害群眾利益,在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臨危退縮。四是工作消極懈怠,不思進取、不負責任、不敢擔當,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不起先鋒模範作用,落後於普通群眾。五是組織紀律散漫,不按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按時交納黨費,不完成黨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按黨的組織原則辦事,甚至參加非組織活動。六是道德行為不端,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貪圖享受,奢侈浪費,沉迷低級趣味,生活作風不檢點。

第二,要嚴格執行不合格黨員處置程序。對評定為不合格的黨員,黨組織要根據其表現和態度進行組織處置。組織處置方式分為限期改正、勸退、除名。處置不合格黨員應當執行以下程序:(1)黨支部在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根據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結果,由支委會對有不合格表現的黨員作出初步認定。(2)黨支部對黨員不合格表現進行調查,形成調查核實材料,支委會提出初步處置意見。基層黨委(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黨委,下同)可派人參加。(3)黨支部將初步處置意見、調查核實材料報基層黨委預審。對擬作出勸退、除名處置的,由基層黨委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預審。(4)經預審同意後,黨支部召開支部大會,通報對擬處置黨員調查核實和預審情況,討論處置意見並進行表決。(5)對作出限期改正處置的,由基層黨委集體研究審批;對作出勸退、除名處置的,由基層黨委集體研究提出審批意見,報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查批準。黨支部接到審批意見後,及時通知被處置黨員,並以適當方式宣布。

第三,注意把握處置不合格黨員政策界限。處置不合格黨員要注意區分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個人原因和組織原因、一時表現和一貫表現,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置恰當、手續完備,確保處置結果經得起曆史檢驗。對黨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不健全、組織生活不正常,以及黨員年老體弱、長期患病、行動不便,造成無法正常參加組織活動、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的,不能簡單認定為不合格黨員予以處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