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亦發現沈什離家出走的時候,沈什已經走了兩天了。
淩亦知道自己一直對沈什不好,從來都不顧他。所以他沒怪他。
如果他真的累了,那就走吧,他不怪他。
沈什和淩亦認識的時候是在大一。
沈什是個好學生,一直都是在班裏受歡迎的這麽一個人。他也有讓人追捧他的資本:陽光,聰明,成績好,長得雖然不是很帥氣,但也是不錯的。在上了大學之後,沈什很快交了個女朋友。那個女生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姑娘,人也不錯。但唯一讓沈什對她有些不滿的就是,這姑娘和他合不來。
那姑娘叫紫敏。紫敏平時是個挺規矩的人,但是這是平時,是表麵上的。事實上,紫敏是個骨子裏挺妖氣的女人。這也是沈什在她的**下,和她去了一趟酒吧才發現的。
平時規規矩矩,一板一眼的姑娘,就這麽穿著暴露的在酒吧和不認識的人跳舞,喝酒。沈什自己沒那個勇氣,也沒那個意思。
但沈什也不舍得說分手。畢竟紫敏人還是很好的,而且他也喜歡他。隻要紫敏不再那麽頻繁的去酒吧,他可以忽略不計這事情。
不過很快,紫敏就提出了分手,並說她有了新的男朋友。那個男朋友,就是淩亦。
淩亦的大名沈什可是聽說過的。大一新生中最混的一個,和那個宿舍的人幾乎都打起來過。沈什宿舍裏,還有過一個遭殃的哥們兒,給淩亦打的鼻梁骨都斷了。家裏人逼著淩亦道歉,誰知那混小子隻是丟下一把錢,無所謂的笑了笑:“想要錢是吧?給你們就是了。”
沈什很討厭這種人。
不過他對於紫敏會跟淩亦走,也沒什麽意外的。在他看來,其實,淩亦和紫敏都是一類人:帶著一副正經的外表,骨子裏是一樣的騷。
淩亦沒覺得自己是個小混混怎麽樣。
家裏人不管他,將他視若無物。他一點兒也沒覺得有什麽委屈。他自己一個人,就可以活得很好。
淩亦雖說是個小混混,但單看他人,還真不像個混混
:斯斯文文的,戴著副亮眼的白色邊框的眼睛,短短的黑發劉海,像極了一個斯文好學生。隻是真見過他無賴的人,才知道這人有多難纏。
幹架厲害不說,出口就是髒字,完全和他的外表不符。這也印證了沈什的那句話:正經的外表,骨子裏的騷。
淩亦搶沈什的女朋友,也並非他自己願意的。
在酒吧裏第一次看見紫敏的時候,她穿著件白色長裙,紮著馬尾。淩亦第一次看見如此正經的女人來酒吧。雖然有過更年輕的,但就沒看見過穿的這麽清純的。
不過想想,哪有清純正經的女人會來酒吧這種地方?不還是一樣的貨色!
所以對於紫敏一副清純正經的外表,說著火熱**的話,淩亦並不意外。
當事後紫敏哭哭啼啼的要求負責的時候,他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反正誰對誰不都一樣,都是女人,沒有區別!
紫敏投身了淩亦的懷抱。說實話,淩亦是挺想看看那個紫敏口中“深愛著她卻不碰她”的前男友的。紫敏長得也挺漂亮不的是,就那麽讓那個人提不起興趣?
沈什?不是我們學校的嗎?淩亦記得是好像和他還是一個專業的。這麽想來,應該也不是什麽好人?
不過還挺不錯的。淩亦玩味的看了看沈什那張麵無表情的臉。嘖嘖,擺著這麽一副臉,看來還是挺在乎紫敏的嗎?那為什麽不搶回來?是不敢,還是不想?
淩亦對沈什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得知沈什是個很出名的好孩子時,淩亦有點哭笑不得:“好孩子?好學生?好學生會來這種二本校嗎?”不是都說,那個沈什他超出了一本線多少多少分嗎?怎麽回來這麽一個破地方?
其實,沈什是因為家裏沒錢。
他想上醫學院。去醫學院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沈什很小的時候就想當一個醫生。他父親癱瘓在床,母親改嫁了。家徒四壁的沈什隻能帶著父親四處求醫,可是一直沒有治好。
但是,沈什落榜了。他的高考成績,距離醫學院
的標準,還差了那麽一點兒。他隻能無奈的選擇了一個離家最近的大學,方便他回家照顧父親。
第一學期時,沈什還聽了父親的話,住在宿舍。到了第二學期,放心不下父親的沈什便每天奔波回家。往往隻能睡上三四個小時。
在大二開學的時候,沈什發現,紫敏身邊的男人,不再是淩亦,而是另一個比她大的男人。
而淩亦隻是笑笑,“天涯何處無,何必單戀這一個呢?”
旁邊的人都誇他心胸寬闊,不因為女朋友和別人跑了而難過。
隻有這三個有關的人才知道,其實淩亦根本就不愛紫敏。他隻是擺出一副,自己深愛著前女友的大度模樣,讓別人更關心他而已。
淩亦也是個可憐人。
他其實是個很義氣的人,很渴望別人關心,在乎他的人。隻是他不知道怎麽去表達。
而看似很呆的沈什發現了。
淩亦會在教授進來開講時,一個人坐在最後一排,然後百無聊賴的閉眼假裝睡覺,也會在去食堂的時候,一個人拿著水壺,飯卡和飯盒。
因為沒有人會像坐在前排的那些學生一樣陪他竊竊私語,也沒人會在他打飯騰不出手來拿東西時輕輕說一句:“我幫你拿水壺,你去打飯吧。”
甚至連一個和他開玩笑的人都沒有。
沈什走過去,坐在他對麵,跟他說:“以後你打飯時叫上我吧,我可以給你拿東西。”
然後他看到了淩亦滿是震驚的臉。
有人說,沈什和淩亦真好,總是形影不離的,連吃飯時都一塊去。
也有人說,怎麽可能,那淩亦是什麽人?小混混一個啊。再看沈什,十足的好學生,這樣兩個人,怎麽會走到一塊去呢?
可是,也有一些人發現,吃飯的時候,淩亦不會再手忙腳亂的捧著飯盒來回奔走,在講堂,也不會一個人孤單的坐在最後,而是有人能陪著他,一塊竊竊私語,一塊閉眼裝睡。
孤單的人,隻要有人陪伴,便不再寂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