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麥喝的神誌不清,被他的動作弄疼了,哇哇大叫:“你弄疼我了!放開放開!”

言恒語被她鬧的頭大,手一鬆,說道:“好的,我放。”

言恒語鬆了手之後,藜麥甚至一軟,順著鞋櫃就往下滑,坐在了地上,突然就沉默了下來。

久久沒見她有反應,言恒語以為她睡過去了,打開玄關的燈卻看見她靠在鞋櫃上淚流滿麵。

言恒語一時無語,揉了揉眉心,過了會讓,寂靜的聲音才在空****的公寓裏淡淡的響起:“藜麥,每次喝醉了就是這樣,夠了沒?”

“嫌我煩你就別管啊,反正幾個月前你就要跟我絕交了。”藜麥閉著眼,眼皮也不抬的說。

言恒語冷笑了一聲兒:“要是在閆文林這事兒上你有這麽痛快,何必淪落到要買醉療傷的地步?”

“你不懂!”藜麥用手擦了擦眼淚,手腳並用的從地上站起來,步履淩亂的往裏慢慢地走:“你不懂那種放不下,但又逼著自己放下的痛苦。”

“我比你更懂。”言恒語看著她的背影說。

藜麥的腳步停住,但是卻沒有轉身。

言恒語重複:“我比你更懂,這麽多年來,這種感覺如影隨形。”

藜麥嗬嗬一笑,背影清瘦又低落,她頓了下,緩步朝著自己的臥室裏走去,不小心撞在了門框上,言恒語條件反射的就跑過去把人給接住。

藜麥拂開他,說道:“你知道嗎,我真的是鹹吃蘿卜淡操心,江時婉跟人怎麽樣,閆文林都不置一詞,我去說算什麽,反而被人媽不要臉。”

她自嘲一笑,“我是不是真的很不要臉?”

言恒語讚同:“的確。”

藜麥也不生氣,一下子就趴在了床邊,悶聲悶氣的說:“我也心甘情願,當你對一個人執著到一定地步的時候,理智可以不要,臉皮可以不要,隻想為了他好。”

“可是他不需要你的好。”

言恒語的話,一語中的。

有時候不是你不好,是因為你不是他想要的人。

藜麥裂開嘴笑出聲兒,仿佛聽見自己心髒在冒血的聲音。

“是啊,他不需要我的好,但是我還是希望他好好的,畢竟一響起我們曾經在一起的時候,我就舍不得讓他不好,他為什麽要為了一個對她不好的人,勞心勞力。”

言恒語不得不提醒她:“這都是他自願的,你又怎麽知道江時婉對他不好,你不要被自己的不甘迷亂了心智。”

藜麥這個地步已經聽不進去了。

藜麥自言自語的說都:“是啊,他是自願的,他啊,為了為江時婉澄清,補償我的損失,多給了我千分之三的股份。”她抬著眸子望向言恒語,目光無焦,神采盡失,“他好大放,對江時婉好貼心。”

藜麥說著,眼淚順著臉頰再次流了出來。

言恒語看了她一眼,隻覺得自己做的一切,她反正也看不到,瞬間覺得沒意思,何必自虐,轉身要走,卻見她從床頭櫃裏取出一本類似於紀念冊的東西。

言恒語止住腳步,見她翻開,果不其然是個紀念冊,從第一頁來看,記錄的應該是她和閆文林戀愛時期的點點滴滴。

言恒語的腳步像是被水泥凝住在了地上,再也挪不動腳。

看著她一點點翻看著曾經,言恒語不知道自己哪裏來的閑情逸致就這麽站在她旁邊一起看下去的。

胸口悶的難以呼吸。

藜麥似乎眼淚已經流幹,安靜的翻完了紀念冊,像是親身再回顧了一邊和閆文林在一起的時間。

“我舍不得扔,能幫我處理了嗎?”

言恒語詫異的看向她,隨後冷然一笑:“藜麥,你沒心。”

說完還是一把奪過了那東西,“也是,扔了好,留著它,說不定以後會影響人家夫妻和諧。”

藜麥手指還扒在那本紀念冊上,念念不忘的樣子,讓站在她麵前的男人走也不是,不走也是。

言恒語垂下眸子,眼皮當去了眼睛裏自嘲的暗淡。

一個男人喜歡一個女人必定有他的理由,或許她美麗不及她人,或許她飽經滄桑改換麵貌,就算她不再優秀,滿身斑駁缺點,但心裏總是有一個位置是留給她,如易碎物品般將她小心珍藏,始終不願意拿出來與人相提並論、

言恒語從藜麥跟閆文林在一起之後,無數次的告訴自己,可以念可以想,但是作為一個男人要向前看,感情不能是永遠圍繞這一個人原地打轉。

無奈,效果不佳。

他和藜麥很早就認識了,但是真正的交集,開始的非常具有言情效果的戲劇性。

薑老生日那天,十四歲的藜麥反叛心理很是嚴重,在薑宇承的威逼之下,在公眾場合對藜麥母女非常冷淡,甚至根本沒有承認過,藜麥為了引起老爺子的注意,她不僅喝了酒,還在黑燈瞎火的舞池裏跟人接吻。

被薑老爺子發現之後,立刻拎回家裏教訓,“小小年紀,你哪裏學的這些!?”

藜麥指著薑宇承說:“他教我的,他帶了女孩子來,又親又抱你怎麽不說他?”

“你哥怎麽成年了!交女朋友很正常!”

“我交男朋友有何不可?”藜麥反駁。

後來,她口中的男朋友被自家老爺子教訓了一番,“她說是你女朋友,你看看她才多大?”

言恒語很不幸就是那個無辜被藜麥親的男人。

那事兒過後,他時常在深夜裏心火旺盛,羞恥的響起少女軟糯的雙唇,紅酒在她唇齒留香,嬌小的身影,擁有獨特而青澀的芳香,細軟的長發拂過掌心,像一隻貓爪撓在心上。

那時候他剛成年,衝動,並且有著源源不斷的精力,而當時藜麥更多的是存在於他腦海中的一副被自己潤色後的完美想象。

但隨著相處和她的成長,她變得更加真實,更加鮮活,也讓他缺乏割舍不下忘不掉。

後來他去了美國上大學,跟閆文林一個班級,後來藜麥考入跟他同一個學校的國際法學係。

言恒語極其後悔的,就是讓藜麥認識了閆文林。

沒人會願意十年如一日當傻子,言恒語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