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配擁有任何感情

她暫時還不能離開這座城市,雖然她從未開口說過什麽,警察隨時還是會找她。

所有的銀行卡都被凍結了,隻有以弟弟的名義開戶的那張卡還可以用,那張卡並不是她為自己留的後路,那是她平時寫稿子賺的錢,完全屬於她自己的血汗錢。

找了家便宜的小旅館做為臨時的落腳點後,心想,這些錢本是存了給家人用的,自己卻先用上了,要盡快租間房子,靠這點錢住旅館也堅持不了兩個月。

“你在找房子是嗎?”

心裏一緊,就是這個聲音,那個自己渴望見到卻又不敢相見的人。

可他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或許是他的工作性質注定他會經常四處奔波!

隻是沒想到會在這樣的情形下遇到他,鄭如蘭感到有些無地自容,卻忍不住轉過頭問他:“你怎麽知道我在找房子?”

“看你剛從房屋中介那裏走出來啊!”韓康關切地看著她說。

“我有事先走了,再見!”鄭如蘭不允許自己再見他,即使從一開始對他就有好感,也不敢再見他。

若說以前她認為自己沒有權利,也沒有資格跟其他男人交往,現在她雖然自由了,可她覺得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都會被自己那不可告人的過去所玷

汙!

除了難以割舍的親情她認為自己不配擁有任何感情!

“我知道有套房子要出租……”韓康攔住了她,生怕她會消失一樣緊緊抓住了她的胳膊。

“不用了,我現在不想租了,謝謝你!”掙脫了抓在胳膊上他的手,鄭如蘭逃似得離開了。

不是第一次近距離的接觸,卻是第一次有了肢體的碰觸,這讓她好不容易鑄就的心理防線差點垮掉,差點就接受了他的建議與幫助。

回到旅館後她很想哭,卻硬是把眼淚憋回去了,對自己說,你不配跟他那樣的人交朋友,更不配有什麽非分之想!

你不能哭,即使出了再大的事你也要堅強!從小就是這樣,所有的事兒都得自己扛著,奶奶一直都是這樣教育你的!

她沒有真正的愛過,更不懂什麽是愛情,但剛剛遇到韓康的那刻,她居然有種想要撲進他懷裏的衝動。

那無數個被思念折磨的夜晚已經讓她幾度崩潰,現在的這個衝動更是讓她害怕。

為什麽自己會傾心於一個幾乎是完全陌生的人,為什麽自己會深深被他所吸引,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他?她總是告訴自己,這是危險的訊號,一定要保持冷靜,絕不可以越陷越深!

內心的波瀾壯闊,總會被外表的平靜所掩飾,她懂得如何克製自己的情緒,也不是天生就懂得,經過一定的曆練後,自然而然就學會了如何為自己塗上一層保護色。

而內心的傷,隻能一個人在角落裏等待著它自己慢慢愈合,她還會安慰自己,你有愈合的本能,受再重的傷你都無須害怕與擔心!

自己何德何能會遇到這麽好心的人,會這樣想,是因為旅館的老板娘幫她找了套簡單的一居室的房子,解決了她的燃眉之急。

可敲門的聲音不但打斷了她暫時的平靜,還讓她再次陷入了恐慌!才剛搬進來而已,這麽快就找上門來了,除了警察,還有誰會知道自己住這裏呢!

“你好!鄭小姐,我姓袁,是周良輝的辯護律師!”那人自我介紹道。

原來是那個男人的律師,一如既往的沉默,沒有請他進門,也沒有要關門的意思,就這樣在門口僵持著。

“能不能簡單描述一下,被告是如何強迫你與他在一起的?做為受害人你有權為自己申訴,做為辯方律師我隻是想多了解一些被告的具體情況!”

袁律師見她沒什麽反應,主動打破了沉默。

“強迫?”鄭如蘭有些吃驚的反問道。他這算是坦白從寬嗎,就不怕會罪加一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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