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
送完兩位貝內特小姐回朗伯恩回到內瑟菲爾德,仆人和車夫來向主人匯報。
“所以兩位小姐都安全到達了?”想了想,賓利又問道:“貝內特小姐看起來身體還好嗎?”
本來低頭在寫信處理事務的達西聞言也抬起了頭。
“是的,主人。貝內特小姐的氣色看起來不錯,在路過梅裏頓的時候貝內特小姐還到郵局去取了一封信。”
“一封信?”好奇寶寶賓利的眉毛一下子揚了起來,似乎想再問些什麽,但是想到一個車夫也不會知道什麽,於是隻好作罷。
“對了達西,明天早晨開始我們騎馬出去散步吧。”賓利先生安靜的看了會兒書,又說道。
達西的羽毛筆頓了一下,然後抬起頭,看著一臉期待的賓利,問道:“查爾斯,騎馬散步,你是想要散步到朗伯恩的方向還是相反的方向?”
賓利本來要接著說服達西的嘴突然停住了,張著卻說不出話,緊接著表情變得極為尷尬。
達西似乎覺得有些好笑,接著說:“查爾斯,就算是我也還記得伊麗莎白小姐曾經說她每天早晨都在朗伯恩莊園後的森林和小山丘上散步的,你確定你不是想要無意間散步到那裏去?”
“達西,願上帝寬恕你,你簡直變得更加刻薄了。”賓利先生有些惱羞成怒。
“我不認為上帝會認為說真話的人需要他的寬恕。”達西無所謂的拿起羽毛筆,蘸了墨水,開始寫下一封信。
“這麽說,你不願意同我去了?”賓利問道。
達西沒有回答,頭也沒有抬。
“菲茨威廉?”
“是的,我不願意。”達西的回答帶著些許的煩躁。
“我這就叫仆人去準備明天的馬!”賓利想到什麽就必須要去做,這就衝出了書房。
書房的門被‘嘭’的一下帶上,達西這才抬起頭,目光無意識的落在了某本一直被他放在書桌上的書上。
《堂吉訶德》
Orz……達西先生,你看到這本書得時候難道不覺得疼麽?
另一邊,在朗伯恩,貝內特家大小姐的房間裏,簡嵐正抱著一封信在她柔軟的**滾來滾去。
這是她等的心都要碎了的回信啊,泰晤士報的回信哎!
信是一位見習編輯寫回來的,他直截了當的告訴簡嵐所有第一次發表連載小說的作者都需要上交全部的小說,然後由所有負責這一版塊的編輯討論是不是要連載這個作者的小說。像簡嵐這樣寫一個詳細的大綱和幾萬字的開頭是不可以的,隻有已經成名了的作家才可以這樣做。編輯們是不會冒險發表一個新人的長篇小說的。這位見習編輯言辭間表達出了對這個名不見經傳的,還是女人的投稿者的輕視。這個見習編輯說編輯們並沒有看簡嵐的大綱就已經把她的稿件淘汰掉了,而自己則是無意間看到了她的故事開頭和大綱,覺得有必要讓簡嵐實際一些。
字裏行間那個施恩的姿態呦,讓簡嵐都覺得牙疼。
不過,這封信仍然讓簡嵐很開心。
“真是太謝謝你了,這位……”簡嵐打開信,看了看落款,說:“這位尼古拉斯?杜蘭先生。如果不是您這封想要發泄自己當見習編輯怨氣的信件,我怎麽可能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裏呢?”
簡嵐知道英國現在,還有前後幾百年的文學流行趨勢,再加上被磨練了幾年的文筆和繼承自簡?貝內特小姐優雅的書法,簡嵐不會妄自菲薄,她絕對有這個自信出版小說。
簡嵐捧起信又親了親,然後翻出羽毛筆和墨水,坐在了梳妝台前。
不會發表新人的長篇小說,那姐姐就給你寫篇中短篇的。你以為用那種語氣就能傷害到我,諷刺到我嗎?見習編輯,杜蘭先生。
等到我的小說發表了,我一定會給您寫一封感謝信的。
不知道為什麽,簡嵐的腦袋裏麵出現了一個類似科林斯先生那樣古板,虛榮又愚蠢的年輕見習編輯的形象。
當然,等到後來簡嵐見到這位尼古拉斯·杜蘭,並且是一個完全不一樣身份的杜蘭先生的時候,不禁為這時候的想象而覺得囧囧有神。
連載,出版一部小說,把辦稅,稿費什麽的全部算在一起也不過能有兩百磅左右。跟這個時代的有錢人根本沒法比。想到這兒,簡嵐又開始對著內瑟菲爾德裏的某個人散發自己濃濃的怨念了。
特麽的我累死累活出版五十部小說才勉強抵得上你一年的收入,你這讓我情何以堪呐達西先生!
不過,簡嵐這次倒是很快就回歸現實了。她並不需要那麽多錢,隻要足夠她帶著瑪麗出去玩一圈就夠了。而且,英國不是還有一個阿加莎奶奶的例子擺在自己麵前嗎?不怕給的錢不多,我可以一直寫,一直寫,活到老,寫到老,寫到老爸和兒子一起追我的文看!寫到某個老先生臨死前還要對他的孫子說,等到XX先生把這個故事的結局寫出來以後,一定要記得告訴爺爺究竟是誰殺害了那個交際花啊!到底是那個情夫還是那個憤世嫉俗的畫家啊?
簡嵐野心勃勃的想。不,開始還是興致勃勃,後麵就是直接的意**了。
中短篇小說要拿什麽吸引人呢?
簡嵐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哥特式小說。
但是……簡嵐皺眉……她隱約記得第一部哥特式小說是十八世紀六十年代出版的,其中黑暗,恐怖,血腥等等元素帶給讀者的那種緊張的快感讓人欲罷不能,之後哥特式小說已經一發而不可收拾,到了簡嵐身處的這個年代,應該已經是哥特式小說走向衰敗的時候了。因為太多的情/色和暴力情節把哥特式小說降到了一個很低的層次,快成了低俗文學的代表。隨著瑪麗?雪萊的那一係列小說出版,哥特小說大概就徹底成為曆史了。
簡嵐這些日子經過多方麵收集信息,才發現現在小說的年代並非是原著出版的一八一一年,而是一八三五年,再過十二年勃朗特那三姐妹都要出版小說了……
不過說起來,年代都不一樣了,劇情神馬的也可以基本忽略了吧?不知不覺,簡又開始給自己的失誤找借口。
回歸到小說的部分,簡嵐有一下沒一下的拿羽毛筆的尾部刷著自己的臉頰,一邊很投入的想著。
感傷小說和哥特小說大概是這個時候最容易被接受的小說類型吧。大可以先寫一部這樣的小說,先跟讀者和編輯們混個臉熟,到時候她再寫不同題材的也容易被接受。
自己是感傷無能型的,那就哥特吧。
把老題材寫出新意向來是簡嵐的優勢,你寫情/色,我就加入純愛的元素。你暴力血腥,那我就加入中世紀的騎士精神。
好吧,簡嵐默默扭頭,雖然她自己覺得騎士神馬的是個X,但是用來騙騙讀者還是可以的。而且現在德古拉吸血鬼什麽的也還沒有問世……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麽比英俊,優雅,長生的吸血鬼更能讓姑娘們幻想的了嗎?如果這個故事放在現代,估計簡嵐會被憤怒的讀者淋滿臉的狗血……但是在這個時代……應該沒什麽問題吧?!驚情四百年那種狗血片還要好幾十年才能麵世呢。
就這樣,簡嵐把晚上大部分的時間貢獻給了故事的大綱。於是在第二天清晨簡嵐被伊麗莎白從被窩裏麵挖出來的時候,很是怨念。
完全忘記了昨天她曾經信誓旦旦的對伊麗莎白說自己要每天清晨跟她散步,自己要鍛煉。
不過,當秋天清晨的微風迎麵吹來的時候,一瞬間神清氣爽的簡嵐爽了一下。
生而為人,是一件多麽幸運的事哇!我親愛的陽光細雨清風白雲~《——此刻完全沉浸在故事情節中的簡嵐。
“賓利先生?!”簡嵐飛揚的思緒被伊麗莎白拉了回來。
睜開眼睛,簡嵐看著騎著白馬的賓利就在她和伊麗莎白的麵前。
“好巧啊,貝內特小姐,伊麗莎白小姐!”賓利下馬,對著兩位小姐行禮。
簡嵐默默的扭過頭。
巧,巧你妹啊!你那個分明的寫著希望我快點兒消失的眼神當我看不見嗎?!掀桌!
上午,賓利心滿意足的回到了內瑟菲爾德,剛好碰上達西。
“看來你達成心願了。”達西說道。
“嗯,是的。”賓利笑笑,然後又說:“不過貝內特小姐也在。”說著,賓利先生皺皺眉,說道:“而且她的黑眼圈又嚴重了,看來貝內特小姐還是需要伊麗莎白小姐的監督才可以。”這樣說著,熱心的賓利打算明天找機會跟他可愛的,並且同樣熱心腸的伊麗莎白說說。
尼瑪!
在好久好久以後,簡嵐通過達西知道這一天賓利的話,真想去挑撥伊麗莎白讓賓利睡客房跪搓衣板啊。
第二天早晨,當賓利已經穿好騎裝,打算出門的時候,發現他的好友達西先生已經等在那裏了。
“你……”賓利先生很是詫異。
“今天的天氣不錯,騎馬出去溜溜或許會是個好主意。”達西先生麵不改色的說。
“確實是這樣,再好不過的主意了!”賓利先生看看頭頂的烏雲,笑嗬嗬的回答。反正達西說什麽都是對的,因為他總有道理……永遠不要同他爭辯。
而第二天,又熬了半夜修改了故事大綱的簡嵐看見騎著黑馬的達西先生時,已經連吐槽的心都沒有了。
尼瑪,就為了甩開我你用得著請來這尊大神嗎?至於嗎?至於嗎?!
簡嵐……這叫連吐槽的心都沒有了麽?
於是就變成了這樣的情況,賓利先生牽著馬跟伊麗莎白在前麵走。達西先生牽著馬跟自己在後麵走……
簡嵐抬頭看看天,陰的。低頭看看地,莊稼都已經收割的差不多了。往前看看伊麗莎白和賓利,那叫一個濃情蜜意。然後再偷偷瞄一眼八成是奉命絆住自己的達西先生……
哎……達西先生氣場強大的自己都沒法繼續YY男主角了……這是多麽悲催的人生。
不知不覺間,一股強大的怨念和黑氣滾滾的從簡嵐身上湧出來……強烈到伊麗莎白,賓利還有達西都忽然覺得這個秋天似乎有點兒太冷了點兒。
伊麗莎白回過頭,略有些擔憂的看著簡嵐,問道:“簡,我帶了披肩出來,你要不要披上?”
說著,伊麗莎白就從提著的小手袋裏麵掏出一個披肩。
還沒等簡嵐說什麽,達西先生就加快了腳步,走到了伊麗莎白身邊,接過了那件開司米披肩。
然後伊麗莎白就愣愣的把披肩遞給達西先生,然後簡嵐再愣愣的接過達西遞過來的披肩。
其實簡嵐很想後退一步,說臣惶恐啊陛下……你為了接近一下伊麗莎白怎麽這種事情都做出來了?
好吧既然你都能跟維克姆先生成為連襟,這點兒小事情也不算什麽了。
簡嵐心安理得的把披肩接了過來披上,還特真實的對達西先生笑了笑。
話說小時候簡嵐看的世界名著都是北京燕山出版社的,簡嵐在N多部世界名著裏麵都看到過有名的‘開司米’披肩。尤其是大小仲馬這兩父子的書裏麵。曾經有一段時間簡嵐曾經想,這‘開司米’到底是神馬牛光閃閃的品牌啊?那一定是神馬Dior神馬Chanel的鼻祖吧……結果等簡嵐學到被翻譯成‘山羊絨,開司米’的Cashmere這個單詞的時候,很是為自己無知的童年憂傷了一下子……
“簡?”
“怎麽了?親愛的?”簡嵐回神。
“剛剛賓利先生還跟我說要你快些養好身體呢!”不知道為什麽,她溫柔又可愛的大妹此刻的表情看起來有那麽一點點猙獰。
那是因為天然的賓利先生勇敢的指出了你的黑眼圈……
“謝謝關心,賓利先生。”出於禮節,簡嵐還是友善的笑笑,說道。
“貝內特小姐要趕快恢複健康,我們還等著您在宴會上高歌一曲呢。”賓利先生露出八顆小白牙,說。
“什麽?”簡嵐驚訝的瞪大眼睛。
讓我高歌一曲?!這是搞毛啊!伊麗莎白你想把大姐也歸到丟人大軍裏麵嗎?!
“上次在內瑟菲爾德,瑪麗小姐曾說貝內特小姐很喜歡莫紮特,我和卡洛琳還有路易莎都是很期待著貝內特小姐的表演的。”賓利先生對簡嵐的目光毫無所覺,繼續興致高昂的說。
“我實在是不擅長唱歌,賓利先生。”簡嵐幹笑著回答。
“怎麽會?伊麗莎白說你們總是喜歡在一起彈琴唱歌的。”
彈琴,還唱歌……
“那賓利先生是想讓我唱《魔笛》,《唐璜》還是《費加羅的婚禮》?說實話,我是願意演唱的,但是怕把您的賓客嚇跑了。”
“原來貝內特小姐連《費加羅的婚禮》都會嗎?太好了,您果然如同傳言的那樣多才多藝!”賓利先生表示完全沒有聽出簡嵐的畫外音,順著簡嵐的話接了下來。
簡嵐差點兒一口氣沒喘上來,一張小臉憋的通紅。
唱歌,唱你妹啊!
還《費加羅的婚禮》,我能勉強把序曲彈下來就不錯了,還要在有樂譜的情況下。至於唱歌,你讓我一個連去卡拉OK唱歌都唱不到90分的貨給你唱什麽?
難道你要我彈著莫紮特的g小調第四十號交響樂第一章的奏鳴曲給你唱“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長大”嗎?
尼瑪!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年代的設定是有目的的……因為一個曆史人物的出場需要在這個年代裏麵……
看到ladybugzzzz童鞋的手榴彈還有童鞋的地雷……
真是讓瓦太雞凍了\(≧▽≦)/
於是有更新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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