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國王,他隻有一個女兒,長得聰明美麗,深受國王喜愛。

一次公主得了重病,危在旦夕。束手無策的禦醫告訴國王,除非得到神藥,否則公主就沒救了。國王焦急萬分,趕緊貼出布告:任何人隻要能治愈公主的病,不僅公主可以嫁給他,而且還立他為王位繼承人。在遙遠的地方有弟兄三人,其中老大有一個千裏眼望遠鏡,正巧看到了國王的布告。他便同兩位兄弟商議,要去治好公主的病;兩個弟弟也各有寶物:老二有一塊會飛的魔毯,可作交通工具;老三有一隻魔力的蘋果,不管什麽病,吃了這個蘋果馬上就會痊愈。三兄弟商量好後,就一起飛往王室。公主吃了蘋果後,果然疾病痊愈。國王欣喜若狂,立即命令準備宴會,向全國宣布新駙馬。可是,國王隻有一個女兒,而治病的卻是三人,從生活實際和猶太律法上都不允許“一女事三夫”,那麽究竟讓公主嫁給誰呢?老大說:“如果不是我用千裏眼看到布告,我們也不會想到這兒為公主治病。”老二說:“如果沒有魔毯,這麽遠的地方,怎麽能來得了呢?”老三說:“如果沒有魔力蘋果,即使來了,也治不好病。”這個問題使國王很為難,公主既不能嫁給三個人,又不能單獨嫁給其中一個人,否則就是對其他兩人的失信。違約同樣是猶太律法所不允許的。那麽,隻能說布告上的內容有漏洞,若想圓滿解決這個問題,隻能避開漏洞。國王經過深思熟慮,最後選定了拿蘋果的老三為駙馬。國王認為,有千裏眼的老大,仍然擁有千裏眼;有魔毯的老二,仍然擁有魔毯;隻有老三將蘋果給公主吃了,最後什麽也沒有了。根據《塔木德》律法:“當一個人為一人服務時,最可貴的還是把一切都奉獻出來的人。”這就是國王為了避免違約,而又避開合同的漏洞所尋求的一條標準。即不看誰對治病的貢獻大,而隻看誰奉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