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於施舍,善於募捐
《塔木德》上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在某個地方有一家很大的農戶,其戶主被稱為當地最慈善的農夫。每年拉比都會到他家訪問,而每次他都毫不吝嗇地捐財獻物。這個農戶有一塊很大的農田。可是有一年,這個農夫遭到了風暴和瘟疫的襲擊,所有的農田和果園都遭破壞,全部牲畜都死光了。債主蜂擁而至,把他所有的財產扣押了起來,最後隻剩下一小塊土地。可是,他卻說:“既然神賦予的東西,神又奪回去了,還有什麽說的呢?
”他泰然處之,絲毫沒有怨天尤人之意。那一年,拉比像往年一樣,又到農夫的家,見他家道中落,拉比們都對他表示了同情,也無意再請他捐獻。這位農夫的太太說:“我們時常為教師建造學校、維持會堂,為窮人和老人捐款,今年拿不出錢來,實在遺憾。”後來,夫婦倆覺得讓拉比們空跑一趟,於心不安。便決定把最後剩下的那塊地賣掉一半,捐獻給拉比。拉比非常驚訝,並且感激不盡。有一天,農夫在剩下的半塊土地上犁地,耕牛突然滑倒了。他手忙腳亂地扶起耕牛時,卻在牛蹄下發現了寶物。他把寶物賣掉後,又過上先前的富裕生活了。次年,拉比們又來到這裏,去了農夫原來的家,以為農夫還和原來一樣貧窮。可附近的人告訴他們:“農夫已搬入新居了,前麵那所高大房子,才是他的家。”拉比們走進大房子,農夫高興地向他們說明了近一年發生的事,並總結道:“隻要樂於行善,它必定會倒過來,這就是捐獻的利潤。”據一位拉比說,他常在募捐時向別人講述這個故事,“每一次都獲得成功”。猶太民族確實是一個善於施舍的民族,他們並不把施舍當作一種“行善積德”,而認為是在
履行一種“公共義務”。猶太人不但樂於施舍,同時也善於募捐。1967年的“65戰爭”爆發的那天,美國猶太組織在著名賓館華爾道夫·奧斯特裏爾旅館舉行的一次聚餐會開始的15分鍾裏,每分鍾得到100萬美元的捐款保證。在這一天,芝加哥募集到250萬美元,亞特蘭大募集到100萬美元以上。在這為期6天的戰爭爆發後的一個星期內,美國猶太人的以色列緊急基金募集到9000萬美元
。1973年的10月中東戰爭期間,美國猶太組織募集到1億美元。這一年中,美國人捐獻了47747億美元,購買以色列債券超過5億美元。以色列建國頭10年中,光從美國猶太人那裏得到的捐款就達14億美元之多。近年來數額更大,正常年份約為每年5億美元。猶太組織之所以能募集到那麽多的捐款,當然有多方麵的原因,但根本的一點是,猶太人把慈善捐獻看作一種紐帶,一個連接中心,一個散居共同體的會聚點。隨著近年來純粹宗教性質的熱誠之下降,募捐越來越成為猶太人與猶太共同體歸屬關係的唯一媒介,對於以色列之外的猶太人來說,更是如此。募捐作為一種猶太傳統教育,可以有效地加強猶太人的民族認同感,靠著這種認同感,散居的猶太人自己就可以使猶太民族延存下去。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猶太機構在募捐時采取的方式,就很有自己的特色。美國猶太人聯合募捐會的前任主席、以色列的猶太代辦處的籌款機構負責人保羅·朱克曼曾作過一番經驗之談,很能體現猶太人募捐時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一個人永遠不應該單槍匹馬地去募集一大筆捐款,這是一條公認的原則。要拒絕一個人,特別是一個朋友或鄰居,那再容易不過了。如果兩個或更多的人一起去,這就不是一個猶太人向另一個猶太人索取禮物——這是整個共同體,是猶太民族在這樣做。”“如果一個全美猶太人的領導人,一個以色列的領導人和一個受人尊敬的當地猶太人的領導人都去拜訪他的活,完全可以理解為是全世界的猶太共同體去拜訪他。”因此,即使募捐時不能不談到錢,但決不會光是談錢。猶太組織的代表常常談及如何改變人的本性,並將捐款者看作共同體的寶貴財富。這裏,我們又一次看到猶太人特有的那種將事物賦予超越意義的智慧。借助於這種方法,猶太民族獲得的不上是捐款,還有真正意義上的“共同體的寶貴財富”:即使他原先不是“財富”,在捐出財富的同時,也成了“財富”,成了一個有民族認同感的猶太人
。猶太組織還常常采取一種更具共同體活動性質的募捐方法,按卡唱名法。這是一種規模較大
的集中募捐方法。按卡唱名法的一般形式是這樣的:募捐機構專門組織一次表彰宴會或社區重要活動。在活動之前,有關組織已根據對可能捐款人的調查、以前的捐款情況和本次捐款的期望等等,預先準備好一係列捐款保證。應邀出席的來賓對此都是有所準備的。當宴會氣氛正濃時或貴賓演講結束之後,活動主持人便按照已準備好的名卡,依次點名,當
場要求捐款。這種活動一般有100到500人出席,相互之間往往又彼此熟識,很容易給人造成一種“夥伴壓力”。為了不顯得自己小家子氣,捐款人一般都會心甘情願地竭其所能,慷慨捐贈,相互之間還會產生攀比效應。其結果,每次都能讓募捐人“喜出望外”。這種方法可以說是猶太募捐組織所用方法中最招人非議的,甚至被人稱之為“一種愚鈍而極不得體的展示”。此話不無道理。對一個本來不願意捐獻或者不願意捐獻那麽多,但礙於朋友同行的在場,為了不失麵子而忍痛掏錢的人來說,確有強人所難的味道。而且,那種相互攀比,固然有助於提高捐款額,但無形中已成為一種比誰財大氣粗的炫耀之舉。然而,考慮到炫耀本身也是人之常情,這兒不炫耀,那裏也要炫耀,那麽,一樣在炫耀中花錢,與其花得不明不白讓別人發財,還不如花得清清楚楚讓猶太人自己的事業獲益。有意思的是,人們公認這種“愚鈍”的方法隻有猶太人才用得好,其他人即使用了,也難以取得如此成功。其中的根本原因當然不會是猶太人的生性“愚鈍”,而恐怕仍在於:隻有猶太人,包括募捐的猶太人和捐獻的猶太人,才真正懂得、體會到了人類最“愚鈍”的本性可
以獲得最為升華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