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具有一種帶有神聖感的情感《塔木德》中有一句極為睿智的格言:“人類有三個朋友:小孩、財富、善行。”這裏的人類當然應當理解為猶太民族。這句格言告訴我們的是猶太民族的三個根本關注點:小孩是民族的肉體存在,善行是民族的精神存在,財富是民族的現實存在。對於以“文化”立“族”的猶太人來說,善行及其背後的價值與信仰,是民族最高意義的存在,無此,即無猶太民族。但是,這種精神存在要成為每一曆史時刻的現實存在而不淪為曆史遺跡,必須與民族的肉體存在同在。而財富不僅代表著維係猶太民族精神存在和肉體存在的必要條件,還是猶太民族的肉體存在借以證明其精神存在之不朽的根本證據。所以,最終說來,猶太民族的這三種存在是在孩子身上實現“三位一體”的。從這層意義上,我們不難明白,猶太人何以會對孩子具有這樣一種帶有崇高感、神聖感的情感。猶太人的一則典故是這樣說的:當初,上帝要把“十誡”授予猶太民族時,曾要求猶太人做出保,他們必能守護律法。於是,猶太人首先以最早的偉大祖先,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名字起誓,一定守護十誡。
然而,上帝認為不夠。猶太人又以他們日後所能獲得的一切財富起誓。
上帝還是認為不夠。猶太人又以所有猶太人所生的哲人的名字起誓。
上帝仍嫌不夠。最後,猶太人說,一定會把“十誡”傳給孩子,並以孩子起誓。這時,上帝終於說道:“好!”這樣的寓言隻有一個長時期在血與火的急流中跋涉而隨時會遇到滅頂之災的民族才構思得出來。隻有當一個民族清晰地意識到,自己的未來和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時,才會給孩子帶上這樣一輪光環,使孩子幾近於神聖。從這樣一種“孩子神聖”觀念出發,猶太人的家庭成了名副其實的“孩子的王國”。當孩子還在母親的子宮裏的時候,就已受到全家的特殊照顧。猶太人有一條規矩,孕婦應當享受特殊待遇,必須讓她吃得好。在貧窮人家,甚至寧可大家挨餓,也不能讓孕婦餓著。孩子一出生,就成了家庭的中心。用《塔木德》的話來說:“一歲是國王:大家集合起來,像服侍國王一樣哄他,取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