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每個人的心中都有兩個我:一個能有意識地表達,稱之為“陽我”;另一個潛藏著,受到壓抑,隻有在夢的狀態下才會不知不覺地表達出來,稱之為“陰我”。“陽我”是理性的,卻隻表達了自我的一部分,對應的文學形式就是傳統的現實主義小說;“陰我”是非理性的,代表著自我的大部分,但在現實主義文學中並沒有得到充分的描寫,這就極大地引起了富有創造欲的作家嚐試的欲望,於是誕生了崇尚創造的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文學。其實藝術創造就是一個將潛意識激發出來並使之升華的活動,升華的潛意識就是心靈圖景,藝術創造就是深入挖掘潛藏於作家胸中的心靈圖景,並千方百計地將它的美展現出來。說白了,這就像是做白日夢,夢是千奇百怪的,那麽表達心靈圖景的方法也應該是異彩紛呈的,人是自己本質的創造者,也就是說人找到自己本質的方法隻能是創造。對於小說家來說,創作岀文學史上沒有過的東西才叫創造。如此說來,我們就找到了衡量一部小說是否優秀的標準。

1.在敘事藝術或文體上是否有創造。小說是敘事的藝術。如果一部小說在敘事藝術或文體方麵毫無創造可言,釆用的是別人創造的敘事方法或文體。那麽我們隻能說這部小說在敘事藝術方麵走了重複和模仿的路子,對文學創造沒有貢獻。對這樣的創作,奈保爾批評說“它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對以往長篇小說的不高明的抄襲。”藝術家不是衛道士,勇於創造的藝術家一定是叛逆者,否則就難免陷入重複和模仿的泥潭。

2.在語言藝術上是否有創造。小說是將語言的詩與思的魅力發揮得淋漓盡致的一種創造。正如羅蘭·巴特所言:“文學應成為語言的烏托邦。”海德格爾更是認為“語言是人類存在的家”,當然就更是小說存在的家。由此可見,那種認為語言在小說中隻是表現生活、塑造形象的工具的觀點是膚淺的,其實語言本身就是藝術、就是哲學、就是本體、就是美。語言的質量決定故事的質量,小說是通過敘事這一語言行為,才使小說家與故事得以存在的。那麽什麽是好的語言呢?我認為,小說語言的吸引力超過故事的吸引力的時候,語言就成為最晶瑩的最有價值的寶石。優秀小說的吸引力不應當體現在故事情節上,而應該體現在語言的藝術魅力上。假如一部小說在語言方麵的表現力超過了故事,那麽這部小說就是最具表現力的小說。我們是通過語言通往“真理”和“想象”兩個世界的,正因為如此,托馬斯·曼才要求小說家既要通曉現實,又要通曉魔力。隻有打破敘述語言傳統的局限性,深入挖掘語言的內在品質,同時大膽借鑒和吸收姊妹藝術的表現手法,才能創造語言的魔力世界。

3.在思想上是否賦予小說以靈魂。那種僅憑沒有靈魂的故事就可以寫出有文學價值的小說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正如一個沒有靈魂的人猶如行屍走肉一樣,一部沒有靈魂的小說難免走向庸俗、低俗、媚俗。所謂小說的靈魂,就是對存在的思考,小說家是存在的探究者。創造思想,要求小說家對社會要有最起碼的獨立看法和判斷,要勇於深入到靈魂深處表達內心對我們生存的這個世界的真實感受。要想把不可表達的、超自然的、不可企及的感受表達出來,就不能去複製、去摹寫、去映照現實,而是要獨辟蹊徑,用非傳統、甚至反傳統的方式去構建比形而下的現實更為真實、更為深化的存在。因為思想不能模仿,隻能創造,在模仿者的頭腦裏是斷然產生不了思想的。加繆說:“小說是形象化的哲學。”這就注定了小說的靈魂源於思想的創造,而非模仿。

4.是否發現了美、創造了美並製定了美,給人以美的享受。美的領域是一個內在的自由精神的領域。納博科夫說:“小說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帶給我審美的福祉。”他筆下的主人公亨伯特引用了“一位詩人的話:‘人性中道德感是義務,我們必須向靈魂付岀美感”’。這說明享受美感的是靈魂,而不是別的。小說是一種形式美、語言美、思想美的綜合體,它不是為了說教,而是為了某種超越美德之外的美學快感而存在的。偉大的小說無不詩意地存在著。小說的終極目標就是審美。優秀小說所創造的“新美”應該是審美者意想不到的,看到後心靈受到震撼的,按照安德烈·布勒東的說法應該是**的,雖然沒有想到,但實際上是十分向往的。這才叫美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