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七百五十章 聞天城與真極門

而這一切,林軒並不曉得,在接連飛行了十餘天後,他終於感到有些疲憊了。

這也是難免。

誠然,林軒是分神中期的修仙者,但法力也不是無窮無盡的,任誰與他易地而處,十餘天不休不眠的全速飛行,肯定也有些受不了了。

這天,林軒遁光一緩,卻是出現在了一巨大城池的前麵。

此城繁榮以極,放眼望去,竟然看不出那城牆,究竟綿延有多少裏。

不過林軒並不稀奇,在靈界,這樣的巨城,那是數不勝數,畢竟,靈界的繁榮與資源廣博,那是遠非人界可以企及的。

林軒將神識放出,發現此城中不僅有眾多的修仙者,凡人的數量也不在少數,天空之上,到處可見遁光飛掠而過,竟是一副繁榮無比的樣子。

盡管此時此刻,心中那莫名不安的感覺依舊揮之不去,但林軒並沒有打算,繼續逃遁下去。

畢竟心頭靈兆這種東西,出錯的幾率還是蠻大的,現在並沒有確定,後麵就真有敵人,鎖定了自己,一直逃,似乎有點夠傻地。

何況這次外出,第二元嬰可是機緣巧合,意外晉了一級,與主元嬰同樣達到了分神中期。

雖然因為修煉的功法迥異,實力依舊沒有辦法與本體相比,但在同階修士中,還是算是佼佼者,何況自己隨身又攜帶了數件威力極大的寶物,準備充足,隻要不真是被渡劫期老怪物盯上了,應該是沒有什麽大礙的。

而即便是鼐龍界,渡劫期老怪也決然不多,自己莫名其妙的,怎麽可能被那種存在給盯上呢?

小心沒有錯,但若是庸人自擾的話,似乎也沒什麽必要了。

腦海中念頭轉過,林軒深深呼吸。將心中那不安的感覺壓了下去。

隨後收斂氣息,像眼前的城池飛去。

畢竟分神期,放在哪裏,都有些太過引人矚目,元嬰就好了,不強不弱,最是符合林軒低調的原則。

而他不曉得,此舉卻讓那位儀態雍容的天元侯。差點暴跳如雷了,因為那形似野豬的靈獸,突然告訴他,失去林軒的蹤跡了,此老怪物這麽能不心中著急?

說起來,也不能怪那靈獸,牠口中所說的氣味,當然不是指真的用鼻子聞到了林軒的氣息。

而應該說成是靈力印記。

修士待過的地方,或多或少都會留下一點靈力波動。問題是,林軒如今收斂氣息,渾身所散發出來的靈波減弱了許多。此靈獸想要順藤摸瓜的想要追查到他的線索,自然也就難了很多。

天元侯的神色陰霾以極,但他自然不可能就這樣放棄,略一遲疑之後,居然施展秘術,強行將那靈獸的感應力提高許多。

如此一來,即便對方的靈波有減弱,牠也應該能夠察覺到了。

雖然這樣做,效果僅僅是暫時的。而且後患極大,此靈獸不僅會損傷本命元氣,甚至連壽命,都會因此縮短少許,可以說得不償失。

但此時此刻。他哪裏顧得了這許多,真靈之血他誌在必得,付出些許代價也絕對值得,別說僅僅是讓此靈獸的元氣與壽元損失一些,就算是因此隕落。他也絕不會顧惜什麽。

隻要能找到真靈之血,回報是百倍千倍的。

天元侯固然是不在乎,然而那形似野豬的靈獸卻大驚失色,心中悔得腸子都青了,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早知道,是這樣一個結果,他才不會為了討好尊主,邀功說察覺到有其他人來過那混沌空間的。

然而現在說什麽都晚了。

自作聰明是會付出代價。

不過那秘術也當真有效果,他的感應力一下子增加了許多,林軒雖收斂氣息,但也再一次找到了他的靈力波動。

“像那個方向飛去了麽,好。”

得到肯定的答複,天元侯心中大喜,一催獸車,破空聲大做,化為一道驚虹像左側激射而去了。

半個時辰以後。

”聞天城!”

看著眼前的巨城,天元侯表情陰晴不定的變化著:“你確定那家夥,真逃到此城裏了?”

“是,尊主,屬下絕沒有感應出錯,對方肯定在此城中的,隻不過具體是哪個,卻不太好說,此城的麵積太大,裏麵修士的數量太過磅礴,那家夥混入其中,屬下也不好分辨清楚。”

小獸的臉上閃過一絲凶厲之色,被施展會大損壽元的秘術,牠心中恨極,然而作為主人的天元侯,卻是牠無論如何,也不敢開罪的,於是便遷怒於另外一個盜走靈血的家夥,如果不是他,自己豈會落入現在這副境地?

雖然這遷怒完全沒有道理,但他哪管得了這許多,巴不得天元侯將那家夥找出來抽魂煉魄,才一解自己心頭之恨。

要知道,牠雖然繼承了一些真靈睚眥的血脈,但卻是禍不是福,因為身體相對那真靈血脈來說,顯得太過孱弱,故而壽元之短,還在一般人族之下的。

故而才拚命想要晉級,隻有這樣才能讓讓壽元延長一些。

這一次原本想要立功獲得賞賜,哪知道卻偷雞不成蝕把米,心中自然是鬱悶以極。

而其主人天元侯的表情,竟然也好不到哪裏。

聞天城,在這可不是什麽普通修仙者的聚居之所。

而是鼐龍界超級勢力“真極門”的附屬城池。

鼐龍界麵積廣闊,然而能夠稱之為超級勢力的宗門家族也決然不多,真極門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勢力之大,是一般修仙者很難想象的,尤其可怕的是,其門中太上長老,天極真人可是一位渡劫中期的修仙者。

實力之強,更在自己之上。

那家夥,居然逃入了此城裏,究竟是機緣巧合,還是發現了自己的追索,故而逃入這裏尋求庇護?

天元侯不曉得,故而臉色才陰沉到極處。

如果是前一種還好說,自己隻要再這裏等著,對方不管是休息也好,還是辦事也罷,做完之後,自然會離開的,到時,自己的時機,自然就到了。

但假如是後一種,對方發現了自己的蹤跡,故意躲在這裏不出的話,麻煩可就大了。

都要被擠下榜單了,幻雨最近更新,明明很努力了,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