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那年我七歲。一天為了去公園玩,把院子裏的廢品賣了七分錢,花五分錢坐公車到公園玩兒了一個下午。春天的陽光很淡,池塘中有蝌蚪,許多細節到現在仍清楚地記得。

晚上回家時,口袋中隻剩下一個兩分的鋼板,被售票員阿姨發現。我低著頭紅著臉,不敢看她嚴肅的表情。

父親信奉不打不成才的道理,幼時的我沒少挨打。剛到家門口就有小朋友通風報信說全家人都在找我,找瘋了。這應該已算大事件,我心中作好了被暴打的準備。

可那一次,父親沒有打我,隻說,你已經長大了,以後不要總讓父母操心。

我不知道,如果那天父親作出相反的舉動,我今天是否還能成為一名職業旅行者。

1988年。小學四年級期末考試結束,暑假近在眼前。

姑姑問,小鵬,夏天去哪兒玩呀?

巴黎、倫敦、紐約……一長串地名脫口而出,就像報菜名一樣。姑姑笑了。

之後幾年,我一想起這個牛皮就會覺得臉上發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