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月,一個幹練的中級法院的民庭法官,我的小姨子。
是啊,她讓我代買的東西我都買好了,所以她在這等我很正常。
她見我進門就從沙發上站了起來,很友好地對我打了個招呼:“姐夫好!”
“你還在啊,對不起,我回來晚了,路上碰到點事。”我說。
“沒關係,反正姐夫經常會碰到可以不回家的事。”她笑裏藏刀的說。
我知道來者不善,但是我今天不想說話,我的腦子裏挺亂的,我想一個人去靜一靜。
“太晚了,你開車了嗎?要不我送你?”我試圖轉開話題。
“不用,再晚的路我都開過,可是我今天不想回去了,姐姐邀請我今天就住這了,行嗎?”
“當然,那就早點休息吧。”
“我想和您談談,行嗎?”她對我發出了邀請。
我看了一眼她身邊的張大月,張大月冷笑著看著我。
“談什麽?”我問。
“談你想離婚的事。”
“你不認為這是我和你姐的事嗎?”我反問。
“我姐委托我談行嗎?”
這到是幹脆,前麵的程序全免了,免了起訴,免了立案,免了開庭,直接讓我麵對法官?!
雖然我從心裏討厭這種談話,我對張大月的這種做法很是不滿,可是我也沒有退縮,因為人家已經宣戰了。
“談吧!讓我一個人對你們倆還是你我倆人單挑?”我故作輕鬆地問。
“單挑!”她冷靜地回答。
法官就是法官,人家不說廢話,人家單刀直入。
“你為什麽想離婚?”
桌子上放著大月為我們準備好的兩杯咖啡,看樣子今天晚上我是別想睡覺了。
我心中直叫苦,明天是星期一,單位裏還有個重要的會呢。
“你是民庭的法官,這方麵你是專家。”我決定以攻為守,“判決離婚的條件是什麽?”
“感情確實破裂。”她回答。
“這就是原因。”我喝了口咖啡,我得保持清醒,這個時候我可千萬別迷糊。
“感情破裂有多種原因,你們屬於哪一種?”
“性格不合。”
“嗬嗬,姐夫,看來你研究過,你對這方麵的知識很熟悉啊。”她笑了,“你找了一個對自己最有利的理由。”
我歎了口氣:“小月,這還用研究嗎?這是明擺著的事啊。”
“可是我要提醒你啊,你並憑一句性格不合是不可能成功的。”
“為什麽?”
“你們是多少年的夫妻了?十七、八年了吧?這麽長久的婚姻是怎麽維持住的?你們的性格是什麽時候開始不合的?我做為一個法官,我敢說我們國家任何一個法官都不可能因為你這麽一句話就做出你想要的判決的。”
“是嗎?”
“是的。姐夫,如果你想離婚,我可以給你指一條道,這是一條通向離婚的捷徑。”
“什麽?”
“你愛上別人了。夫妻一方如果愛上了別人,就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最好證明。”
給我下套?這個張小月是在給我下套嗎?我還是再喝一口咖啡吧,千萬別犯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