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帶著常小旗湊過去,問道:“怎麽回事?”

首席官瞪大了眼珠子,像是看著一個怪物似的,盯著常小旗,從頭看到尾,又繞著常小旗走了一圈,驚道:“你這個人到底經曆過什麽事?”

二叔說:“你發現了什麽,盡管說。”

他咽了口吐沫,有些緊張道:“這個人血液裏的有一種細胞,一種獨特的細胞,這是在任何生物的血液裏都不曾發現的獨特細胞,我暫時把它命名為X細胞,這種細胞有著強大的記憶再生功能,可以迅速修複損傷的部位。”

首席官喋喋不休說了半天,但大多數都是學術性的詞語,兩人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誰都沒聽懂,二叔說:“簡單點講,能讓我們聽懂就行。”

首席官想了想,這就拆開一把嶄新的手術刀,咬著牙朝自己手腕上割了一下,而後又用試管,沾染了一滴常小旗的鮮血,滴在傷口上,但見傷口竟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快速的愈合,僅僅是十幾秒的功夫,那被劃開的痕跡就已經消失不見了。

“這種血液不但再生功能強大,而且還具有特殊的記憶,剛才我抽出的一管鮮血,用於研究,用掉了大半,可現在這試管裏,卻還是那麽多的鮮血,不管我用掉多少,它總能在一定時間之內重新漲到使用之前的高度,說明這血液不但再生能力之強,且具有獨特的記憶能力!”首席官說起這些就喋喋不休了起來,他忙說道:“常先生,請您原諒我的莽撞,我現在要帶著樣本,趕緊趕回實驗室,或許這將是一次重大的細胞革命!”

二叔原本深邃的眼睛,也突然閃爍出一陣陣光彩,他像是試圖得到一件玩具的小孩子,小聲問:“這種細胞,能修複我已經徹底損壞的器官嗎?”

二叔的腎,肯定是不太行了。

首席官沉思片刻,搖頭道:“這個還不敢百分之百保證,但這種血液似乎在不需要營養的前提下,造血幹細胞就能不停的分裂衍生,有了這個前提,我們的研究工作可以一直進展。且這種細胞強大的再生能力,超過了目前研究範圍內的所有東西,我相信隻要研究下去,一定會有成果的。”

二叔想了想,說道:“行,研究出成果之後,立刻匯報給我。”

首席官走後,常小旗這才小聲說:“那肯定不是我體內的細胞,應該是龍血裏的細胞。”

二叔拍著常小旗的肩膀,歎道:“真是我的好侄子啊,你就是我命裏的福星!”

“二叔哪裏話,咱都是一家人。”

“對,對,一家人。”二叔極為滿意,又從兜裏掏出兩張卡片,遞給常小旗,“拿去,可勁花。”

“這……上次給的,都沒來得及花呢。”

二叔一怔,哈哈大笑道:“那就帶著海藍那姑娘,好好的去購物吧,人啊,這一輩子什麽都可以不會,一定要學會花錢,尤其是女孩子,那是你將來的老婆,你不給她花錢,給誰花呢?”

離開二叔的家裏,常小旗撥通了龔偉的電話,直說道:“老龔,我沒什麽問題了,你那邊什麽時候出發。”

龔偉一聽,喜上眉梢,笑道:“好啊,常爺,如果沒什麽問題的話,我們後天就出發,明天你看把該解決的事都解決一下。”

龔偉還是比較通情達理的,給常小旗一天的時間,一切準備妥當之後,眾人再前往南疆,尋找人皮棺材。

常小旗打車直奔市區,果然,張海藍還在裝修的店鋪裏,這時候工人都已經下班了,隻剩下她自己,穿著一身工作服,在打掃衛生,擦櫥窗玻璃,身上沾了些許油漆,頭發有些亂,昏黃的燈光下,照的她臉色有些蠟黃。

帶著袖套的她,偶爾用胳膊擦拭額頭上的汗珠,然後接著幹活。

常小旗一時間有些不知所措,他並不想著急進去,他隻想站在街角望著店鋪裏那個忙碌的身影,曾經何時,一首浮誇百聽不厭,那年十八,站著如嘍囉,當年自己也是個不起眼的人,鼓起勇氣去追自己最暗戀的人,卻成為了眾人的笑柄。

似乎在學生時代,感情都已經充滿了金錢的味道,班裏打扮最好的,家裏最有錢的,往往是那個舞會上最吸引眼球的,而常小旗永遠是呆坐在舞台角落裏,默默無聞,偶爾會傻傻的跟隨大家一起笑的那種人,雖然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笑。

可能是這些經曆,讓常小旗在感情方麵再也不是那麽注重,似乎自己對於愛情的滿腔熱血,在學生時代就已經被撲滅,所剩下的隻有苟延殘喘。活了這麽多年,唯有此刻,他才感受到什麽是愛情。

或許沒有豪車別墅,或許沒有燭光晚宴,但每當看到那個熟悉的身影在為自己而忙碌時,充實感席卷全身,那一刻似乎才覺得自己真正的活過。

常小旗熄滅了煙頭,大步流星的走進店鋪裏,張海藍還在全神貫注的擦著後邊的櫥窗玻璃,壓根就沒注意到有人到來。

“啪。”

一聲打火機的響動,張海藍猛的一激靈,回頭看去,先是一愣,而後那張原本麵無表情的臉頰,瞬間像是掉落石子的清泉,笑容**漾而出。

“常爺!”她歡快的像個孩子,興奮的拉著常小旗說:“我以後打算在這裏擺上玫瑰花。”

“在這裏擺上康乃馨。”

“在這裏,嗯……放一些水仙吧。”

常小旗隻是笑,不插話,靜靜的聽著她的大計劃,末了,點點頭,“以後這家店就是你一個人的了。”

張海藍一怔,問道:“常爺,你才是老板啊,我隻是跟著你學做生意的。”

“老板的一切,都是老板娘的,包括老板。”

燈光下,低著頭的張海藍,原本白皙的麵龐,卻都籠罩在暗影之下,不知多久,兩道眼淚滴落在晶瑩的地板上。

常小旗輕輕的拉起她的手,“餓了吧,吃宵夜去。”

翌日,一整天的時間,兩人逛遍了市區的每一個商場,大包小包塞滿了一車,還別說,花錢的感覺就是很酸爽,但狂歡的背後,張海藍也知道,常小旗估計又要離開了。

“常爺,今晚……”

“今晚不回去了,華鼎酒店,總統套房,上一次我沒睡舒服,今晚,咱倆再去睡一次。”

張海藍抿著嘴,似笑非笑,常小旗哈哈大笑道:“想笑就笑出來吧,別忍著啦!”

“討厭啊!”張海藍拍了一下常小旗的胸膛,在夜幕之下,兩人漸行漸遠。

清晨五點多鍾,常小旗起床,留下了一張‘別忘記吃早餐’的紙條後,匆匆趕往與龔偉商定好的集合地點。

龔偉已經等候在這了,看到常小旗的到來,熱情的伸手,“常爺,辛苦了。”

常小旗也很詫異,問:“你啥時候來的?”

“你打完電話,我就來了。我在附近的酒店住,來這裏很快的,走吧,票訂好了。”龔偉拿出票據,兩人走路趕往對麵的高鐵站,路上龔偉說道:“此次行動,暫時隻有我們兩個人,開車的話,一路開到雲南,有點頂不住,也有點費時間,所以坐高鐵了,希望常爺不要忘心裏去。”

常小旗連連擺手,“哪裏話,這商務座高鐵,不比開車爽多了,哈哈哈,老龔,你真是太客氣了。”

兩人上了車廂,整個商務艙裏,就他倆,這倒好,方便聊天了。

常小旗換上了拖鞋,躺直了身子,伸個懶腰,道:“哎喲,這座位真爽啊,昨晚沒睡好,一會得補覺。”

龔偉問道:“幾點睡的。”

“三四點吧。”

龔偉一怔,有些疑惑不解,“常爺,你五點約我,三四點才睡,你幹啥去了?”

常小旗也是一愣,隨後頗有些不好意思,道:“忙了點事。”

“常爺百忙之中能抽出時間跟我一同前往,鄙人真是深感榮幸,唉,常爺,甭管怎麽說,這一趟我一定帶你找到剝皮刀,不如咱們改變計劃,就先找剝皮刀,再找我需要的東西。”

常小旗擺手道:“不可,我家族詛咒不必急於一時,所以剝皮刀不用著急,你那邊急著用的東西,咱就先找,我答應跟你一起來,我就信得過你。”

“常爺放心,我一定不會辜負你的信任。”

話說到這裏,龔偉著實佩服常小旗的敞亮,就跟常小旗直說道:“常爺,您要是不困,我就跟您說說,這一次我為什麽要尋找烏幹祜族的人皮棺材。”

當初在天水古鎮裏服下肉芝屍心後,常小旗著實困了一段時間,可再往後,基本就是從來不會瞌睡,現在又服下了龍血,那整天就跟打了興奮劑一樣,想好好睡會都難,死活就是睡不著。

常小旗枕著雙手,道:“行啊,反正都挺無聊的,扯一會唄。”

龔偉笑了笑,說:“常爺,我有一位朋友,算是我這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人了,沒有他就沒有我今天的一切,我這一次其實是為了幫他的。”

“他怎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