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害〕酸寒收斂,凡胃弱中寒作泄,腹中冷痛,及胃中覺冷等症,當禁。傷寒病在上焦之陽

結忌用,血虛有熱者宜之。產後酒炒用,又曰產後忌用。

丹溪曰∶以其酸寒,伐生發之氣也。必不得已,酒炒用之可耳。時珍曰∶產後肝血已虛,不

可更瀉也。惡芒硝、石斛,畏硝石、鱉甲、小薊,反藜蘆。

案∶肝髒病患者,不宜大量長期服用。朱顏注。

〔利〕苦酸微寒,斂肺而涼血,製肝以安脾。心主血,涼血故補心,酸收而守其液也。

及一

切血病。同白術補脾,同參 補氣,同歸地補血,同川芎瀉肝,同甘草名芍藥甘草湯,止腹痛。蓋腹痛,因營氣不從,逆於肉裏故也。

〔修治〕八九月取根曬幹,用竹刀刮去皮並頭,銼切細,蜜水拌蒸。今多生用單瓣花者入藥

。用酒炒製寒,醋炒行血。下痢後重不炒用。多服則損人目。汗多人服之,亦損元氣,夭人,為其淡而滲也。中寒者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