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活動的展開和發展過程就是實踐的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過程。從內容上看,這一過程就是實踐的運行過程,是通過目的、手段和結果的反饋調控,使實踐活動在主體的控製下發動和運轉起來的過程。正是在這一過程中,人們實現了對物質世界的實踐把握。換言之,人對物質世界的實踐把握是通過確立實踐目的,運用一定的手段作用客體,並根據實踐的結果對實踐本身進行反饋調節這三個環節實現的。正是在實踐過程中,世界二重化為自在世界與人類世界,實踐是自在世界與人類世界分化和統一的基礎。
一、實踐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
實踐的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關係,總的來說就是在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麵的相互作用關係。就是說,在實踐中,主體和客體的關係不是一重的而是雙重的,不是單向的而是雙向的。雙重的雙向作用之間相互連接、相互影響、相互滲透,構成了主客體之間複雜的關係結構和動態過程。
主體和客體之間的物質關係,即主體和客體以物質的、感性的形式發生的關係,可以叫做狹義的實踐關係,即總體相互關係中的物質感性方麵。在這種關係中,人按照自己的目的對客體進行改造,使客體的形態發生實際的變化,以滿足人的需要。主體對客體的這種實踐的把握,是主客體關係的一個維度、一個方麵;實踐不僅改造客體,同時也改造和造就主體。人通過實踐把自己的能力和力量對象化,從而確證和檢驗自己的主體地位,同時,人又受到客體的影響和製約。主體在占有和吸收活動成果以充實和發展自己的時候也受到客體的改造,這是主客體關係的另一個維度、另一個方麵。實踐體現著主體和客體實際的相互作用、相互映照和相互改造。
主體和客體之間的精神關係,首先表現為主體對客體的認識關係,即主體以觀念方式把握客體。認識關係的特點在於,客體以信息的形式進入人的大腦取得了觀念的存在,而主體則通過這種形式從客體中獲得了觀念的內容,即認識了對象。在認識過程中,客體存在、屬性和規律的信息進入人的大腦,被主體的意識所反映,這一方麵意味著客體對主體的意識、觀念產生了改造的作用;另一方麵又表明,主體在反映、認識客體的同時,也就在觀念地改造著客體,不僅把客體的信息改變為主體的思維形式和內容,而且在處理客體信息的過程中形成改造客體的目的、計劃、辦法等實踐理念。所以,在主客體之間的精神關係即認識關係中,雙方的作用也是雙向的,即相互映照、相互影響和相互改造。
實踐中主體和客體關係的雙重形式,即物質的、實踐的形式和精神的、認識的形式之間,前者是基礎的、決定性的方麵,後者是前者所派生的。歸根到底,人類的精神生活、認識活動是人類的物質生活、實踐活動的觀念表現,人們的實踐活動在人的頭腦中的“內化”。
在理解實踐活動中的主體和客體關係時,必須注意把握這種關係的具體特點和內容,而不能僅僅停留在它的外在形式上。
首先是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特點和實質。主體和客體作為實踐結構中不可分割的兩極,它們之間的關係是相互作用的關係。但是,就其本質而言,主體和客體之間的相互作用既不同於一般的物質實體之間的相互作用,也不同於一般的精神和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而是把這兩種相互作用都包含於自身,同時又高於其中的任何一種相互作用。
其一,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具有物質性的特點,但又不能把它們相互作用的本質歸結為一般的物質性。在自然運動中,一切物與物之間的相互作用都是無意識的、盲目的,都不可能以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現。人的實踐活動則是有意識的、有目的的社會活動,它造成了主客體的分化,同時也給主客體的相互作用賦予了特殊的內容。在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中,出現了一般物質相互作用所沒有的嶄新的關係,這就是目的與手段、創造者與被創造者、能動者與受動者之間的關係。由此,主體在主客體相互作用中的主導地位和中心地位就被確定下來。
其二,在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中包含著主觀和客觀的相互作用,但又不能把主體和客體的關係歸結為主觀和客觀的關係。主觀性無疑是主體的重要規定性,但主體之為主體不僅在於他有意識、有目的,而且在於他能把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變成改造客體的物質性的活動,否則,他就不是現實的主體,也就不能同客體發生相互作用。
其三,在實踐過程中,主體的活動一方麵受到客體的限定和製約;另一方麵,主體又能不斷地發展自己的能力,以自覺的能動的活動不斷打破客體的限定,以超越現實客體。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這種限定和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的關係,是主客體相互作用的實質。
其次是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內容和結果。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這種相互作用,或者說,主體立足於現實對客體的超越,是通過主體的對象化和客體的非對象化的雙向運動而實現的。
主體的對象化是指,人通過實踐使自己的本質力量轉化為對象物。“在生產中,人客體化,在消費中,物主體化。”[29]生產活動是勞動者動用自身的物質力量並運用物質工具改造天然物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對象按照主體的要求發生了結構和形式上的變化,產生了自然界原來所沒有的種種對象物。這種對象物是人在與外在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創造出來的,是人的體力和智力的物化體現,換言之,是主體能動的本質力量通過活動轉化為靜止的物質的存在形式,即積澱、凝聚和物化在客體中。因此,主體的對象化就是主體通過對象性的活動向客體的滲透和轉化。
人的一切實踐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都是人的對象化的過程和結果。在實踐活動中的對象化,就像馬克思所說的那樣,表明人能夠“能動地、現實地複現自己,從而在他所創造的世界中直觀自身”[30]。每一次主體對象化的結果,都是在一定水平上實現了由自在自然向人化自然的轉化,體現了人對自然界的能動的改造,同時,還造成了主體活動成果的體外積累,形成了人類積累、交換、傳遞、繼承和發展自己本質力量的特殊方式——社會遺傳方式,從而使人類的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成果不會因個體的消失而消失,使主客體相互作用的內容和水平在新的基礎上不斷得到豐富和提高。
客體的非對象化是指,客體從客觀對象的存在形式轉化為主體生命結構的因素或主體本質力量的因素,客體失去對象化的形式,變成主體的一部分。“生產不僅為主體生產對象,而且也為對象生產主體。”[31]在生產活動中,主體通過物質和能量的輸出改變著客體,同時把一部分客體作為自己的生活資料加以消費,或者把物質工具作為自己身體器官的延長包括在自己的生命活動中。這些都是客體向主體的滲透和轉化,是客體的非對象化。
通過客體非對象化這種形式,人們占有、吸收對象(包括前人的活動成果),不斷豐富和提高自己的本質力量,從而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體,在新的廣度和深度上利用和占有自然。
主體對象化和客體非對象化是人類實踐活動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麵,它們互為前提、互為媒介。正是通過這種運動,人們不斷解決著現實世界的矛盾。這是客體對主體的製約性和主體對客體的超越性的生動表現,是人類社會生活及其曆史的現實內容。
二、人對物質世界實踐把握的基本環節
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過程也就是實踐的運行過程。實踐的運行過程包括三個基本環節:確立實踐目的和實踐方案;實踐主體依據目的、方案通過一定手段作用於客體;完成、檢驗和評價實踐活動的結果,並根據實踐結果修正實踐目的和實踐方案,從而對實踐活動本身進行反饋調節。人對物質世界的實踐把握正是通過這三個環節進行的。
目的性是實踐活動的基本特征之一。目的既是實踐運行的初始環節,也是實踐運行的內控因素,它貫穿和滲透於整個實踐過程及其結果之中。
實踐目的的提出,首先意味著人們對自身需要有了一定的認識,同時也意味著人們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有了一定的認識。確立實踐目的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人在實際改造客體之前在思維中對客體進行觀念改造,在觀念中預先規定活動的結果,形成關於理想客體的觀念模型的過程。這就是說,目的是人的意識對客體的超前改造,是主體把自己的內在尺度運用於客體,對客體的自在形式所進行的一種批判性、否定性的反映。
目的總是指向一定的客體,並以一定的客觀現實為依據。但是,直接的客觀現實無法滿足主體的需要,主體所提出的目的不論是何種性質、何種類型,都表現為要建立一種或實現一種客觀世界中現在還沒有的東西。目的表明人對客觀世界的不滿足,鮮明地體現了主觀與客觀、理想與現實、實然與應然的矛盾。
目的既然以客觀規律以及人自身的需要為前提,那麽,要提出目的就必須認識客觀規律以及人自身發展的規律。但是,對事物的正確認識又要以實踐為前提,而在主體設定實踐目的時,現實的實踐活動還沒有展開。因此,任何目的的提出都不可避免地包含一定的主觀因素。
目的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並不意味著人在從事現實的實踐活動之前不能提出相對合理的實踐目的。這是因為,任何一次具體實踐都以過去的實踐經驗為前提,在這一過程中,人們也積累了關於某類客觀對象的本質和規律的知識;客觀事物在結構、形態、屬性等方麵的共性,使得人們能夠把過去的知識、經驗推廣運用於尚未改造過的新的客體。
可以看出,人的實踐過程並不是一般的原因——結果的轉化過程,而是原因——目的——結果的轉化過程,即目的作為一個環節插入客觀的因果關係鏈條中,作為一種特殊的原因而起作用。同時,在這種特殊的因果關係中,目的並不是指向過去,而是指向未來。所以,人的實踐活動並不是單純地受過去事件的製約,而是同時還受未來事件的製約,未來事件在現實中還不存在,它是主體自覺選擇的結果。這樣,人的實踐過程就表現為一種自覺的物質運動過程,並改變了客體的自然進程。
不論目的如何體現了主體尺度與客體尺度的結合,它本身還是觀念形態。目的本身包含的主觀與客觀的矛盾不可能在主觀範圍內得到解決。為了使主體的理想意圖在外部世界中得到實現,就需要借助於各種手段把實踐方案付諸實施。手段就是主體為實現目的而采用的作用客體方式,它是目的在客觀對象中實現自身的中介。實踐的過程也就是目的通過手段而實現自身的過程。
手段是人的身內器官功能和身外自然物質功能的統一。手段即實踐活動的工具由人的身外的自然物質構成,是一種身外的自然力,但它又是人的身內器官功能的外化,從而成為人的身外器官。馬克思把它稱為“社會人的生產器官”。正是借助這種身外器官,人突破了身內器官功能的局限,使主體力量具有無限發展的可能性。
同時,手段又是人的過去活動和現實活動的統一。手段首先是人們過去活動的產物,而後才成為現實活動的前提。這表明,手段是凝聚了、物化了人的過去實踐活動的“人化自然”。正因為如此,手段把過去活動與現實活動、前人活動與後人活動聯係起來了。這樣,每一代人在使用手段進行活動時,實際上是把前人的活動及其成果,曆史上所創造的人類力量的總和納入自身之中,以人“類”的資格去從事新的實踐活動,從而使人類能力的發展成為一個不斷向上的、滾雪球式的過程,並形成了區別於生物進化規律的社會發展規律。
因此,實踐過程實現的是雙重否定:一方麵,主體實際地否定了作為目的前提的客體的現成客觀性;另一方麵,主體又實際地否定了目的本身的單純主觀性。在這種雙重否定中,作為目的前提的客體沒有消失,但改變了原先的那種自在形式,轉化為符合目的要求的客體;目的本身也沒有消失,但否定了它原先的觀念形態,即通過實踐而實在化、對象化於被改變了形式的客體中。通過這種雙重否定,實際上建立了一種體現主體與客體、主觀與客觀相統一的現存事物。這就是目的的實現。
主體通過實施實踐方案,使目的通過手段以對象化的方式在客體身上表現出來,就達到了實踐結果。實踐結果是人的目的、意誌在客觀事物中的凝聚和體現,因而是實踐過程中各種要素的融合。實踐結果雖然體現著人的意誌對自然事物的幹預和改造,但它作為實在的東西,一經產生就同其他客觀事物一樣成為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存在。
實踐通過目的、手段而達到結果,實現了主體對客體實際的改造和把握,但實踐的運行過程並沒有就此完結。“一般地說來,不論在變革自然或變革社會的實踐中,人們原定的思想、理論、計劃、方案,毫無改變地實現出來的事,是很少的。這是因為從事變革現實的人們,常常受著許多的限製,不但常常受著科學條件和技術條件的限製,而且也受著客觀過程的發展及其表現程度的限製(客觀過程的方麵及本質尚未充分暴露)。在這種情形之下,由於實踐中發現前所未料的情況,因而部分地改變思想、理論、計劃、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變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說,原定的思想、理論、計劃、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於實際,部分錯了或全部錯了的事,都是有的。”[32]同自然運動的結果相比,實踐活動的結果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那就是它具有成敗的屬性。所以,人們要對實踐結果進行評價。人們為了認識實踐結果及其意義,並通過實踐結果反思實踐目的和過程,就需要把實踐結果作為客體加以評價。這種評價直接決定著人們對引起這種結果的原因的態度。
一般來說,可以從兩個方麵對實踐結果進行評價:
一是對實踐效果的評價。實踐效果不僅指實踐對於某一具體主體的功利性後果,而且指實踐對於社會與人類主體的直接和間接後果。對個人與群體主體而言,實踐的成功證明著他所設定的目的的現實性,但對社會與人類主體來說,這種成功並不一定意味著實踐目的的合理性,必須全麵考察實踐的社會後果及其在人類生活中產生的整體的、綜合的、長遠的效應。
二是對實踐效率的評價。效率是實踐及其內部諸要素在相互作用中所起的有效作用,包括實踐活動的投入和產出,即實踐所耗費的活動與所得到的效果之間的比率。實踐的效率高,意味著實踐的諸要素配置合理,主體、中介和客體互相契合;實踐的效率低,則意味著實踐諸要素的潛能未得到發揮或未得到合理的、協調的發揮。如果以一定的實踐活動實現了較高的價值,該實踐活動的效率就是較高的;如果以同樣的實踐活動獲得的是較低的價值,該實踐活動的效率就是較低的。實踐效率的高低是衡量實踐操作是否合理、實踐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誌。
通過對實踐效果進行科學評價,人們從實踐效果的正負、大小,從實踐功能和效率的優劣、高低上獲得對於實踐目的、實踐過程的再認識。然後,再以這種認識來檢查、審視、修正原有的實踐目的、實踐方案等,進而調整實踐活動的運行。這就是實踐係統的反饋調節機製。實踐反饋是將實踐過程中的信息反饋給實踐控製係統,進而影響實踐的過程,既包括在具體實踐過程中通過目的與結果的相互作用對實踐本身的反饋調節,也包括在實踐係統中通過不同實踐之間的相互作用對某一具體實踐活動反饋調節。
實踐反饋不一定等到實踐出現對象化結果才開始進行。主體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方案進行現實的實踐活動時,往往要遇到一些困難、障礙,出現一些預想不到的“變異情況”,這就可能使實踐活動出現錯誤或偏差,以至出現實踐過程失控或實踐結果背離預期目的等現象。此時,主體必須根據實踐過程中出現的某種結果、某種信息、某種變化,及時地對實踐活動進行反饋調節。隻有這樣,才能隨時修正錯誤和偏差,使實踐活動順利地、合目的地運行。
總之,實踐是以主體、中介和客體為基本框架,通過目的、手段和結果的反饋調控而自我運動、自我發展的活動過程。以實踐的效果和效率作為衡量實踐活動是否具有合理性的基本尺度,通過目的、手段和結果的反饋調控,就能使實踐在主體的控製下發動和運轉起來,並使實踐本身在循環往複的運行過程中不斷得到發展。
需要指出的是,實踐活動不同於自然運動。自然運動的結果一般都趨向於相對的平衡和終止,都是相互作用中的主動方麵能量的散失。動物的活動方式是由其生理結構及其功能決定的,因而在自然環境和生理結構不變的條件下,同一物種的活動方式具有相對不變的性質。與此不同,人的實踐活動的結果是主體能量的擴大,主體能力的增強,而主體能量的擴大和主體能力的增強使主體的活動方式在其生理結構和自然環境相對穩定的條件下表現為不斷變化的過程,使實踐活動成為人類特有的曆史過程。這表明,實踐活動具有不同於自然運動的發展機能,這就是,對過去的繼承機能,對未來的選擇機能和對現在的革新機能。
實踐活動的繼承機能與自然運動的繼承性既有共同點,又有不同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
其一,過去實踐的結果構成後來實踐的前提。實踐是一種在目的直接支配下的活動,但實踐的發展卻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每一代人的實踐活動都必須依賴於一定的客觀條件,這種客觀條件不是由他們自己創造的,而是由前人創造的,後人必須首先繼承這些既定的條件並在這些客體條件的製約下從事實踐活動。這就使人的實踐活動具有被動性。
其二,實踐的繼承機能又把過去活動的結果作為新的活動手段,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社會和人的發展的加速運動。後人活動受前人活動的限製,這使後人的活動表現為一種“被動性”,造成人們對自身活動的“非選擇性”。但是,後人在前人活動的既定結果麵前並不是消極被動的,後人總是把前人活動的結果轉化為自身從事新的活動的能力,這就大大地增強了人的曆史主動性,形成了社會運動、主體實踐能力及其發展的加速運動。
實踐活動又具有選擇機能,即主體根據自身的需要對未來發展多種可能性的篩選機能。這種機能是實踐活動區別於自然運動的突出特點。如前所述,在自然運動中是原因支配結果,已存狀態支配未來狀態,而主體活動則是從目的到結果的過程。目的不僅是過去活動的產物,而且也是符合主體自身需要的未來理想,這一理想形成了實踐的目標。整個實踐過程,都是實現未來理想目標的一種努力。因此,實踐不僅為過去所決定,而且為未來所決定。未來是當下還不存在的東西,目的對未來的超前反映依賴於主體的選擇機能。任何實踐都是選擇性與非選擇性的內在統一。正是這種統一,使實踐的發展成為一個客觀的、不以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過程,同時又是一個有目的的、能動的創造性過程。
過去的實踐結果隻有在現實的實踐中才能得到繼承,未來的實踐方向也隻有在現實的實踐中才能確立。現實不僅是過去和未來的交接點,而且是過去和未來矛盾的集結點。因此,實踐的自我變革的機能是實踐的繼承性機能和選擇性機能的統一。所謂繼承性,並不是絕對否認選擇性,並不是隻對過去實踐的重複、延伸和繼續;選擇性也不是絕對否定繼承性,不是純粹的自由意誌選擇。在現實中,人們隻能依據過去的經驗和能力選擇未來,隻能依據對未來的要求有選擇地繼承過去。繼承和選擇的統一就是對現實的變革。主體正是在對過去的繼承和對未來的選擇中進行自我變革,同時也是在對現實的變革中實現對過去的繼承和對未來的選擇。因此,把握了實踐的繼承性機能和選擇性機能及其關係,也就把握了實踐的自我變革機能。
實踐的這種自我變革也是一種實踐,是更高層次的實踐。人們改造世界的實踐一旦實現出來,就成為一種客觀過程,成為主體認識和改造的對象。實踐的自我變革就是主體改造這種特殊對象的實踐活動。這種實踐旨在改變過去的實踐,發展新的實踐,使實踐本身得到自覺的改造。
三、實踐與世界
人對物質世界實踐把握不僅改造著客觀世界,而且形成了人的主觀世界,創造著屬人世界。實踐使原本渾然一體的世界分化為客觀世界與主觀世界、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的二重化世界。實踐是客觀世界與主觀世界、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分化與統一的基礎。
所謂客觀世界,是指“物質的、可感知的世界”,是人的意識活動之外一切物質運動的總和。從內容上看,客觀世界包括兩個部分,即自然存在和社會存在。前者不依賴於人的活動而獨立存在,後者形成於人的實踐活動之中,但也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二者的共同之處在於,都是具有客觀實在性的物質存在,而非意識、觀念的存在。自然存在和社會存在的統一構成了“外部世界”或“物質的世界”,即客觀世界。
所謂主觀世界,是指人的意識、觀念世界,是人的頭腦反映和把握物質世界的精神活動的總和,既包括意識活動的過程,又包括意識活動過程所創造的觀念,即意識活動的成果。這些意識、觀念一起構成了一個由物質世界所派生出來的主觀世界。主觀世界不僅包括主體意識的內容,而且包括主體意識的狀態。主體的欲求、願望、情感、意誌、目的、觀念、信念、知識等,都是主觀世界的不同表現形式。主觀世界是人的知識、情感、意誌的統一體。
主觀世界不同於客觀世界。
首先,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具有不同的存在方式。客觀世界存在於人的意識活動之外,具有客觀實在性,並按照自己固有的規律運動。主觀世界則是以人腦為物質(生理)基礎,以意識諸要素及其運動為機理,存在於人腦之內。
其次,主觀世界的發展和客觀世界的發展具有不完全同步性。從根本上說,客觀世界決定主觀世界,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是反映和被反映的關係。但是,主觀世界畢竟是一種意識性存在,具有某種相對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使人們可在意識之內組合、建構客體,從而使主觀世界既可以在某些方麵和狀態上背離客觀世界,發生幻想、錯誤,也可能超越客觀世界,對未來存在有一種所謂的超前反映。主觀世界一方麵肯定、表現、反映著客觀世界;另一方麵又可能偏離、否定和超越客觀世界,兩個方麵始終交織在一起。
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又是統一的。
首先,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在反映和被反映的意義上具有同構性。所謂同構,是指主體具有能夠正確反映客體的思維結構。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的同構性是由主觀世界本身形成的前提、條件和基礎造成的。主觀世界並不是脫離客觀世界而獨立存在的實體,而是從屬於客觀世界,是由客觀世界派生的。從根本上說,主觀世界是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它在觀念的形式中反映著客觀世界的內容,在概念中凝結著對客觀世界本質的理解,而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主觀世界實質上是被人的頭腦所反映並轉移為觀念形式的客觀世界,因而在內容上必然與客觀世界具有同構性。
其次,主觀世界的運動規律和客觀世界的運動規律具有同構性。恩格斯指出:“我們的主觀的思維和客觀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規律,因而兩者在其結果中最終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須彼此一致,這個事實絕對地支配著我們的整個理論思維。這個事實是我們的理論思維的本能的和無條件的前提。”[33]不管人們是否意識到思維規律的要求,思維規律都要起作用。
最後,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可以互相轉化。主觀世界本質上是反映在人的頭腦中並轉化為觀念形式的客觀世界,這就是“物質變精神”;主觀世界又能通過實踐轉化為現實的存在,成為客觀世界的一部分,這就是“精神變物質”。
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分化與統一的現實基礎是人的實踐活動。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的關係形成於人的實踐活動之中。無論就其發生,還是發展而言,主觀世界都是人的實踐活動的結果,都是實踐活動在人的頭腦中的“內化”。實踐是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相互關聯和相互轉化的基礎與途徑。實踐從根本上製約著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相互轉化的廣度和深度。正是在人的實踐活動中,物質世界發生了分化,產生了反映客觀世界的主觀世界;也正是在人的實踐活動中,才有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的相互轉化,使分化了的世界獲得統一性。更重要的是,作為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分化與統一的現實基礎的實踐活動是不斷發展的,因此,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的統一是一種動態的統一,即不斷地打破原有的統一,並在新的基礎上不斷實現新的統一。
實踐活動所造成的世界二重化,還包括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的分化。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是兩個相對立的概念。自在世界首先是指屬人世界產生之前的自然界,是人類世界產生前的先在世界;其次是指人類活動尚未涉及的自然界。自然界在廣度和深度上都是無限的,永遠存在著人類活動尚未涉及的部分,即在屬人世界之外永遠存在著自在世界。屬人世界又稱人類世界,是指被人的實踐改造過並打上了人的目的和意誌烙印的世界。
人類之前的物質世界本無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之分,隻是出現了人類之後,在人的實踐活動的作用下,渾然一體的物質世界才出現了分化,產生出一個屬人世界。相對於屬人世界,人類活動尚未涉及的世界便呈現為自在世界。屬人世界不能離開自在世界,它是在自在世界的基礎上建造起來的,是與自在世界既對立又統一的世界。
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是相互區別的。自在世界是獨立於人的活動的自然界,其運動變化是自發的。屬人世界則與人的活動不可分離,它體現了人的需要、目的、意誌等。屬人世界不能脫離自在世界,必須以自在世界為其存在和發展的前提,但屬人世界又不是自在世界自發延伸的產物,而是人的實踐活動的對象化產物。實踐是利用客觀規律來改變客觀世界的現存狀況,即“通過消滅外部世界的規定的(方麵、特征、現象)來獲得具有外部現實形式的實在性”[34]的活動。實踐活動的結果,即“具有外部現實形式的實在性”的存在因此成為一種源於自在世界而又不同於自在世界的屬人世界。
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又是相互關聯、統一的。人通過實踐建造了一個屬人世界,使世界二重化為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從而也就建立起這兩個世界之間的相互關聯與相互作用。一方麵,自在世界構成了屬人世界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人在實踐活動中把自在世界同化於自身,轉化為自己的本質力量,同時又把這種本質力量對象化於自在世界中,形成了屬人世界。屬人世界形成之後又反過來製約自在世界,不斷改變自在世界的界限,使自然史不斷地向人類史轉化;另一方麵,自在世界通過人的實踐活動轉化為屬人世界,並在屬人世界中延續著自己的存在,同時屬人世界又參加到整個物質世界的運動過程之中,受到世界發展一般規律的支配。
自在世界與屬人世界都具有客觀實在性,都屬於客觀世界。人類並不是在自在世界之外創造屬人世界,而是在自在世界的基礎上,以自在世界為原材料或質料,通過具有客觀實在性的工具係統來賦予外部世界以合目的性的形式。因此,實踐並未改變對象的客觀實在性,而隻是改變了它的某些存在形態。自在世界的客觀實在性在屬人世界中並未消失,而是以改變了的形式延伸到屬人世界,構成屬人世界的客觀實在性的基礎。
屬人世界包括人化自然和人類社會,是人化自然與人類社會的統一體。所謂人化自然,就是指已經被人類實踐活動改造過、打上了人的意誌烙印的那部分自然界。通過實踐,人之外的自然這一“自在之物”日益轉化為能滿足人的需要的合目的性的“為我之物”。這一過程就是自然的“人化”過程。“自然的人化”就是“自然界對人說來的生成過程”,即自然界在人的實踐過程中不斷獲得屬人的性質,不斷地被改造成人的存在和發展的條件,成為人的本質力量的確證和展現。這樣一種“在人類曆史中即在人類社會的形成過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現實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學的自然界”[35]。
自然人化的過程同時就是社會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人們在從事物質生產改造自然的同時,也形成、改造和創造著自己的社會關係。沒有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就不可能有人與自然之間的現實關係。“人們在生產中不僅僅影響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響。他們隻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動和互相交換其活動,才能進行生產。為了進行生產,人們相互之間便發生一定的聯係和關係;隻有在這些社會聯係和社會關係的範圍內,才會有他們對自然界的影響,才會有生產。”[36]自然的人化是在社會之中而不是在社會之外實現的,“隻有在社會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礎”[37]。
社會是以一定的地域或自然環境為基礎,能滿足人的基本需要,有著相互認同和集體目標的人群的集合。人類社會既非現成的存在,也不是人們主觀任意的產物,而是人們交往活動的產物。社會結構就是通過人們之間不同形式的交互活動或交往活動及其製度化而形成的。馬克思說:“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麽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38]社會就是人類個體之間的交往關係。
交往活動是在物質生產活動的基礎上發生的,是直接或間接地同物質生產活動相聯係的,依其同物質生產活動聯係的密切程度而展現為不同的形式。其中,有三種基本形式:經濟交往、政治交往和精神交往。與物質生產密切相關的是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作為社會成員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經濟交往構成了全部政治、精神的交往的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政治交往集中地反映著經濟交往的訴求,因而,經濟利益經常隻有在政治活動層麵上才能得到實現;精神交往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生產過程和直接的經濟利益關係,而把其目標放置於那些較為普遍的、恒久的事物之上,其主要形式有科學、哲學、道德、宗教、藝術等。
各種交往關係都植根於物質生產活動,並構成物質生產活動的社會條件。社會必須在某種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才能保障物質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這就要求人們的交往活動具有穩定的秩序,要求人們的交往關係具備穩定的結構。同時,物質生產活動在一定的發展水平上,也隻能允許某些特定的交往方式作為自己的社會形式。人類的社會結構,就是在物質生產發展水平的製約下,通過交往關係的規範化、製度化的過程建立的。
經濟交往的製度化形成一定的社會經濟製度,它構成整個社會結構的現實基礎,即經濟基礎;政治交往的製度化形成社會的政治、法律製度以及與之相適應或相伴隨的政治組織與設施,是豎立於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上層建築;精神交往的製度化形成特定的意識形態體係,即觀念上層建築。經濟基礎、政治上層建築以及觀念上層建築密切相關、相互交織,構成一個有機整體。
人化自然與人類社會是密切相關的。自從人類誕生以來,“自然史和人類史就彼此相互製約”[39]。這種相互製約表明,自然界為人類社會發展提供了前提,也規定了人類實踐的合理界限。人類來源於自然界,不可能脫離自然界而存在,這意味著人類隻有與自然界和諧相處才能繁榮昌盛。但是,人類又不能像其他動物那樣通過消極地適應自然界而生存,而是必須通過能動地改造自然而生存和發展。因此,對人類實踐而言,就存在著一個如何合理地改造自然的問題。
人化自然是曆史地發展的。從遠古到現代,人化自然的曆史發展表現為人對自然的改造日益深廣、人對自然控製的能力日益增強的過程。遠古時代,“人們同自然界的關係完全像動物同自然界的關係一樣”[40],而在現時代,人們達到對自然界的深度改造和控製。人對自然界控製能力的不斷增強,人化自然的持續發展並日益參與到整個物質世界的運動之中,在現實生活中可能導致兩種結果:一種是對人類存在有利,另一種則是對人類存在不利。前者意味著人類活動並未破壞自然界的生態平衡,因而是合理的;後者則意味著生態的失衡,使自然環境變得不適合於人類生存,因而是不合理的。
在現時代,不合理地改造和控製自然已引起了日益嚴重的資源枯竭與環境惡化問題,追求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正在成為人類共同麵對的重要問題。這種狀況表明,既然自在自然是人化自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那麽,它就對於人化自然的發展或擴張存在製約作用。馬克思早就說過,“人靠自然界生活。這就是說,自然界是人為了不致死亡而必須與之處於持續不斷的交互作用過程的、人的身體。所謂人的肉體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聯係,不外是說自然界同自身相聯係,因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41]。恩格斯深刻地指出:“我們每走一步都要記住:我們統治自然界,決不像征服者統治異族人那樣,決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於自然界和存在於自然之中的;我們對自然界的全部統治力量,就在於我們比其他一切生物強,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42]我們必須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按照自然規律和人的需要這兩種尺度的統一改造自然,建設生態文明,創造出一個適合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生態平衡係統和屬人世界。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列寧全集》,第55卷,23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5] 《毛澤東選集》,第2卷,47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6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36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9]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53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9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列寧選集》,第2卷,10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同上書,66頁。
[16] 同上書,59頁。
[17]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8] 《列寧全集》,第55卷,18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0] 《列寧全集》,第55卷,18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34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29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冊,48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6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冊,2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0]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1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2] 《毛澤東選集》,第1卷,293~29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36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4] 《列寧全集》,第55卷,18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3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0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34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0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53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9]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6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0] 同上書,81頁。
[4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7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4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383~38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