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和價值共同構成人類一切有目的的活動的基本內容,二者之間既有不同的規定和特性,又有統一的根據和基礎,並通過人的自覺活動而實現具體的曆史的統一。

一、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

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活動,尤其是自覺的進步的曆史活動,無不是圍繞著追求真理、遵循真理和尋求價值、創造價值而展開的。真理和價值的這種地位,使它們成為人的活動所特有的、作為其實質內容和核心標誌的普遍原則,即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

所謂真理原則,是指人類必須按照世界的本來麵目和規律去認識世界、改造世界,包括認識和改造人自身。這是真理的地位和作用提示給人們的一項普遍原則。人們追求真理、服從真理和發展真理,其實質也在於此。價值原則則是指人們總要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認識世界、改造世界,使之適合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這是客觀的價值關係必然包含的普遍原則。人們隻有不斷地獲得價值、創造價值才能生存和發展,這是人類活動的內在邏輯。

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的客觀基礎和根據,就是馬克思所指出的人類對象性活動中“兩個尺度”的存在及其作用。按照馬克思的觀點,勞動是充分體現人類特性、人的特殊本質的活動,勞動不同於動物活動的重要一點就在於:“動物隻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24]這裏的“尺度”是指規定性和規律。“任何一個種的尺度”是指任何對象、客體自身的規定性和規律;“內在尺度”則是指人、主體自身的規定性和規律。動物隻有一個尺度,即自己的本能的尺度,而人卻掌握著兩個尺度,即人自己的尺度和對象的尺度,或主體的尺度和客體的尺度;動物隻是自發地按自己的本能的尺度活動,而人卻能有意識地在自己的活動中把自己的尺度和對象的尺度兩個尺度結合起來,統一起來。這正是人不同於並高於動物之處。

主體尺度與客體尺度的存在及其作用是人類活動的特殊內涵和本質特征。這是因為,人的一切活動都是對象性的活動,即都是主體與客體的相互作用。在任何主體和客體關係中,主體和客體都是相互作用的。“相互作用”意味著主體和客體各自都有自己的規定性和規律,即自己的尺度,並且都依自己的尺度去影響、製約、改變對方和接受來自對方的作用。

主體尺度的作用就在於:一方麵使主體的活動符合主體本身的本性和規律;另一方麵使客體按照主體的需要得到改造,即實現客體主體化,客體向主體接近、為主體服務。馬克思所說的人“把內在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和“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指的就是這一點。客體尺度的作用表現在:一方麵使客體在受到主體的作用時按照客體自身的本性和規律發生變化;另一方麵則以自己的本性和規律反作用於主體、製約主體、改變主體,即使主體客體化、主體向客體接近、主體服從客體的本性和規律。我們通常所說的“認識客體”、“按事物的本性和規律辦事”,等等,就是對客體尺度及其作用的自覺反映。

主體尺度與客體尺度的存在和作用,都是通過人的活動表現出來的,都隻能在現實的主客體相互作用的過程和結果中得到理解。例如,在人類與自然界的對象關係中,人類要生存發展,就必須從自然界獲得滿足自己需要的生活資料,並且人類隻能以自己的方式去獲得這些資料。人類按照自己的需要和能力把自然物從觀念上區分開來,通過勞動改造它們,使之變成能滿足自己需要的物,其結果是不斷地使“自然人化”,這就是主體尺度的作用;同時,自然界永遠不會自動地滿足人,自然界的運動有自己的規律,人類對自然界的改造總是在不同的程度上受到自然界的“抵抗”或“報複”,從而促使人越是改造自然就越是要認識自然、依賴自然和尊重自然,其結果是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在越來越超越自然、遠離自然狀態的同時,越來越深地回到自然、依賴自然,不斷地實現“人的自然化”,這是客體尺度作用的表現。一切主客體關係本質上都是如此。

主體尺度和客體尺度的存在和作用決定了人類一切對象性活動中兩個方向的運動(主體客體化和客體主體化)和兩大原則(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確立的必然性。

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是人類對象性活動中兩個尺度及其作用在人類意識中的反映。其中,真理原則是建立在對主客體關係中客體尺度及其作用理解的基礎之上,真理的含義就在於,“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麵關係中、在自在自為的矛盾運動中的客體”[25]。人們追求真理、服從真理,正是為了把握客體的本性和規律,使自己的行動不違背客體的尺度,從而取得成功。與之不同,價值原則是建立在對主體尺度及其作用理解的基礎之上,是人自己的尺度在行動上的表現,是對客體主體化方向和結果的肯定。

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這兩大原則的形成有一個從無意識到有意識,從不自覺到自覺的曆史過程。在人類社會的早期,像“真理”和“價值”這樣的意識尚未形成,當然也談不上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的意識。但是,這兩個尺度的存在及其作用卻自始至終是人類生活中的客觀存在。隨著認識不斷發展,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的意識才得以曆史發生並逐漸明確下來。在描述人類認識形成過程時,恩格斯具體指出了兩方麵意識相互聯係地發展起來的情形:“隨著手的發展,頭腦也一步一步地發展起來,首先產生了對影響某些個別的實際效益的條件的意識,而後來在處境較好的民族中間,則由此產生了對製約著這些條件的自然規律的理解。”[26]人的生存依賴於從自然界獲得“實際效益”,而這些實際效益又受著自然的“條件”、“規律”的製約,因此,伴隨著人的形成而形成的人的意識,從一開始就包含著價值意識和真理意識兩個方麵的內容。人的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發展,在一定意義上,就是價值原則與真理原則共同形成和發展的過程。具體體現真理原則的思維形式是科學,具體體現價值原則的思維形式則是意識形態。

在人的活動中,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各有其作用,承擔著不同的功能。概括地說,可以從三個方麵的比較和區別中理解這兩個原則:

第一,真理原則主要是一種客體性原則,價值原則主要是一種主體性原則。

真理原則要求人們的思想和行動都要高度地符合客觀對象的內容和規律,即按照客體的尺度來規定主體的活動。無條件地承認和盡可能全麵地把握對象的真實性,隻能去尋求世界本身所具有和能夠具有的東西,而不能憑主觀的意願構造世界,這是真理原則給予人們的最重要啟示,它充分體現了一切對象性關係中客體尺度的存在和作用。

價值原則要求人們的思想和行動都要最大限度地保證人的社會需要和利益,即按照人的內在尺度盡可能使物為人服務,使客體為主體服務。因此,從價值原則的角度看,僅僅無條件地承認和全麵地了解對象是不夠的,人的運動還需要從人的內在尺度出發去改造對象、創造價值。創造價值意味著“通過消滅外部世界的規定的(方麵,特征、現象)來獲得具有外部現實形式的實在性”[27],即造就新的同人的尺度相一致的客觀實在性。這充分體現了一切對象性關係中主體尺度的存在和作用。

第二,真理原則是人的活動中的條件性原則,價值原則是人的活動中的目的性原則。

真理所包含的關於對象的本性和規律,不僅是主體活動的對象,也是主體活動的前提。不尊重和服從這些條件,不從這些前提出發,人的任何有目的的活動都不可能成功。因此,在人的有目的的活動中,真理不是目的所選擇的對象,而是使目的受檢驗的根據;不是目的決定真理的命運,而是真理決定目的的命運。當然,追求真理本身在一定條件下也成為一個目的,隻有在這種情況下,真理同目的才是統一的。除此以外,真理都是作為前提決定目的,真理從來不是目的的產物,從來不從屬於目的。總之,追求真理,堅持真理,意味著人對自己活動的目的和手段要從前提上加以反思和檢驗。

目的性是價值原則的核心。人們的一切活動都以獲得一定價值為目的。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人們才會把自己的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都調動起來,去認識客體和改造客體。因此,價值原則也是人的活動的動機和動力的原則。沒有價值原則,人們為什麽要從事改造、創造世界的活動,為什麽要反思和改造自身,都是不可理解的。

第三,真理原則是社會活動中的統一性原則,價值原則是社會活動中的鬥爭性原則。

真理的一元論本質表明,真理是沒有個體性、群體性包括階級性、民族性,真理的作用在於使不同主體的不同活動最終服從統一的真理。在社會發展中,隻有符合真理的認識才能成立,隻有符合真理的行動才能成功,這就使具有不同的目的、動機的活動最終有一個統一的結果和結論。在真理麵前,是非最終是分明的,正確最終要排除謬誤,這就是社會活動中的統一性的含義。真理的一元論,社會活動的統一性,歸根到底是世界的物質統一性在人類活動中的體現。

價值的主體性是通過具體價值的主體多元化表現出來的。不同的具體主體有不同的具體價值關係和價值原則,不同的主體都堅持和貫徹自己的價值原則。因此,價值原則的作用是同主體的個性、階級性、民族性等聯係在一起的,是人們改造社會關係、進行社會鬥爭的原則。在社會存在著差別和對立,尤其是存在著階級鬥爭的情況下,堅持價值原則就意味著鬥爭,包括意識形態鬥爭、階級鬥爭、民族鬥爭等。

不論人們對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的特征和表現理解的程度如何,都客觀地存在於人類生活中。二者之間存在的差別和對立恰恰深刻地體現了人類生活本身是一個包含著矛盾的過程。就人類生活的內容而言,追求真理和創造價值是一對不可避免的矛盾。例如,人們既要無條件地承認和盡可能全麵地把握對象的真實情況,又要根據自己的尺度對這些真實情況加以取舍選擇,並改造對象使之具備另一種真實性即實際的價值;人們通過科學活動揭示了客觀世界的本性和規律,但科學發現同人們的現實利益、生活目的和道德準則等之間,往往表現出並非天然一致的性質;科學真理提供了關於事物發展必然趨勢的唯一的正確認識,而人們的現實活動往往不依科學所要求的那樣發生,等等。這些矛盾的存在一方麵給人的活動、人類生活造成了困難和困境;另一方麵又推動著人的活動不斷發展,人類生活不斷進步。

不能正確地對待價值與真理兩大原則的矛盾,是形而上學的體現。其中,一種形而上學觀點是不承認真理原則和價值原則在人類生活中的客觀存在及其作用,企圖把其中一個完全化解、歸並為另一個;另一種形而上學觀點,是誇大二者的差別和對立,並使之絕對化,成為不可調和的因素,現代西方哲學中的科學主義與人本主義兩大思潮的分歧,實質上就是這種二元對立思維的外部表現。

二、真理與價值具體的曆史的統一

真理與價值兩大原則的種種對立和衝突,並不能否定這樣一個事實:人類曆史並沒有因為這種矛盾而停頓或結束,相反,人類曆史是在不斷地發展著。在人類曆史的發展過程中,人類追求和獲得真理的成果同人類追求和創造價值的成果都日益豐富,二者交相輝映,顯示了社會進步的無限潛力和光明前途。這表明,真理原則與價值原則在人類實踐和認識發展的總體活動中,不僅是對立的,更是統一的,這正是保證進步和人們發展的必要條件。

真理原則與價值原則之所以能夠統一,人們之所以能夠自覺地實現二者的統一,主要是由於兩個原因:

一是作為人類活動的基本內容,真理原則與價值原則的規定是相互補充的,而不是根本排斥的。真理和價值都不是存在於人的活動之外,而是生成於人的活動之中,人的活動是二者的矛盾統一體,統一體的存在就是二者統一性的基礎和表現。真理與價值都是人的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內容,它們的規定性和要求必然包含著內在的一致性,通過相互補充、相互結合而構成完整的、有效的人的活動內容。例如,客體的規律性和主體的能動性,單獨來看,它們都隻是人的活動中的一個方麵,隻有一個方麵,人的活動是不可能有效展開的。脫離了真理的價值原則是失去了客觀依據的原則,脫離了價值的真理原則是沒有意義的原則,任何單獨的原則都不可能正確引導人的活動。

二是真理與價值都是人的活動所追求的目標,人類作為主體必然需要、也能夠通過自我調節來解決二者之間的衝突,使它們達到某種方式的統一。實際上這正是人類一直從事的活動。每當具體的價值與具體的真理彼此衝突時,就要由具體的主體來調節自己的活動,如進行重大抉擇以決定取舍,或者總結經驗教訓、認識真理、根據真理來調整自己的需要和計劃,或者根據自己的需要尋找利用客觀規律和條件創造新的可能,等等。一般說來,這種調節總是要使價值服從真理,使需要服從可能。就不斷發展著的人類整體來說,其根本利益和價值原則是同真理相一致的,因此,人類以及代表人類整體利益的先進階級總是能夠通過自我調節而達到真理和價值的具體的統一;就個別主體而言則有相反的情況,這就是:某一主體的根本利益同真理是完全對立的,服從真理就意味著它的滅亡,因此,無論這一主體怎樣調節也不可能克服自己的價值與真理的根本對立,其結果隻能是這一主體連同對它的價值一起消亡。在一定意義上,這也是解決真理和價值對立和衝突的一種必然的、基本的方式。

真理原則與價值原則的根本一致性和總體上的統一性,總是在人們的具體的曆史活動中實現並表現出來的。真理和價值之間具體的曆史的統一,突出地表現為二者的相互貫通、相互引導和檢驗標準的一體化。

真理與價值的相互貫通,是指二者之間是互為前提、互相適用的。一方麵,二者在人的活動中互為前提。沒有真理原則的指導,價值原則就不能成功地貫徹執行下去,沒有價值原則的推動,真理原則就很難得以貫徹,並缺乏發展動力;另一方麵,二者又是互相適用的。這就是說,真理原則在價值生活中也成立,對於任何價值特別是評價認識,人們總是要解決“是真是假”的問題,以便在價值生活中去偽存真、棄虛求實。同樣,價值原則也適用於真理問題,對於每一真理,人們也要解決“有什麽價值”的問題,從而在實踐和認識中依據真理來發展社會和人自身。

依據價值原則來看待真理,首先應該看到,真理對於人類來說是最有價值的。一切價值的創造和獲得,隻有在不違背真理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真理有高於其他一切的價值。同時,任何價值都有具體的主體性,真理的價值也不例外。同一真理對不同的主體有不同的價值,它使有的人清醒,有的人困惑,有的人恐懼。這表明,真理的具體價值是在真理本身所揭示的可能性範圍內,由主體的選擇所形成的。依據真理原則來看待價值,則首先應該看到,人類有追求價值和創造價值的責任,看不到這一點,就不能正確地理解和對待人們的曆史活動。同時,隻有歸根結底對社會發展有益的價值是符合真理的價值,因而是具有普遍性的價值的。有時,個別主體為了私利而創造的價值中,客觀上包含了對社會發展有益的成分和效果,這是由於客觀上符合真理才得以實現的;違背真理的東西,即使能夠暫時地、表麵上成為價值,但在人類的曆史活動中終究要被否定或淘汰的偽價值、負價值。因此,價值原則和評價標準,最終要受同真理相一致的曆史價值來檢驗。

真理與價值的相互引導,是指人的活動總是不斷地從價值走向真理、從真理走向價值,實現著二者之間的相互過渡。在人的活動中,真理從被發現到完善發展,總是朝著更深刻、更全麵地理解人的生活條件和人本身的價值的方向發展,這就是真理發展趨向於價值的特點。科學發展的應用化方向和應用化環節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如地學對地球結構和運動規律的研究,愈來愈深入到地震、能源、環境和生態等與人有關的領域就是如此。人們對世界本身情況有了正確的認識,就會提出和實現新的價值目標,這是從真理走向價值的一般途徑。同樣,對價值的追求勢必引起人們對製約實際效益的條件和規律進行探索,如人類得到了用火的好處並想進一步擴大它的益處,就要去探究火的奧秘和規律,從而創立了熱力學。從價值走向真理也是實踐和認識發展的一條重要途徑。

檢驗標準的一體化,是指實踐。“作為真理的標準,也作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點的聯係的實際確定者”[28],實踐是真理與價值共同的檢驗標準形式。在實踐中,不僅認識的真理性得到檢驗和確定,而且主客體之間的價值關係、結果及其認識(評價)也得到檢驗和確定。如前所述,客觀的價值標準正是也隻能是通過實踐才能表現出來。價值標準與評價標準和評價的關係,同時就是實踐與認識的關係。實踐檢驗過程,往往是把對真理的驗證同對價值的驗證結合起來進行的。例如,實踐檢驗某一認識是否是真理,就是看它在實踐中是否成功。所謂“成功”,就意味著一定價值效果的實現。這裏的價值效果,有時是指一定的實際效益,有時是指某種科學認識上的功能或效力。無論是實際效益,還是科學認識上的功能或效力,都是一定價值的實現。所以,真理的驗證與價值的驗證在人的現實活動中是分不開的。

實踐不僅是價值標準與真理標準的統一,也是價值與真理統一的標準。換言之,價值與真理是否達到了具體的統一是通過實踐來證明的。違背真理的價值在實踐中最終要失敗,沒有某種價值的真理也同實踐中的成功無緣。實踐的發展總是通過證明和充實真理,檢驗和校正價值目標,來促進價值與真理不斷地走向具體的曆史的統一的。這種統一又反過來促成實踐的成功和發展。因此,實踐的成功率和自由度,是檢驗價值與真理是否統一和統一程度的客觀尺度。

價值與真理的矛盾統一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內在條件,因而也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原理。根據這一原理,我們就能夠正確理解並自覺堅持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科學性與革命性的統一、實事求是與解放思想的統一、從實際出發與勇於開拓創新的統一、堅持真理與向人民負責的統一、尊重曆史發展規律與追求人類解放的統一。

三、真、善、美和自由

真理與價值各自代表了主體和客體統一的一個方麵。真理是以客體的尺度為基礎的主客體統一,價值是以主體的尺度為基礎的主客體統一,真理與價值的統一則是主體和客體全麵的、完整的統一。真理與價值統一的現實就是自由,即表現在真、善、美三種境界中的人的自由、主體的自由。

真、善、美曆來是人們崇尚的理想境界,是人們對基本價值內容的概括。三者從不同的方麵體現了主體和客體的、完整的全麵統一。

“真”是達到了真理的境界,即主體在認識上和實踐上接近和適應了客體必然性的境界。這是主客體之間一種最起碼的統一。獲得真理意味著外部事物真正作為對象而成了人的主體性活動的要素,沒有這一前提,其他活動的展開不能成功。因此,雖然真理本身還不是價值,它所代表的還隻是以客體尺度為尺度的統一,但獲得真理、實現這種統一本身就是人所需要的,即對主體有價值。就人的活動及其發展來看,“真”是真理與價值統一的基本形態,是主體和客體全麵統一梯級上第一層台階。掌握真理就有了自由的基礎,關於真理的知識越深刻、理論越完備,人的自由的天地就越廣闊。

“善”是實現了主體必然性的境界,包括人在自然、社會方麵的需要得到滿足的實在價值,如功利和道德。在主客體關係中,作為主體的是具體的社會的人,具有一係列關係到生存和發展的現實需要,如生命保障、物質福利、交往關係和文化權益等。這些需要表明主體對客體的依賴,表明主體活動的內在目的性,“這個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為規律決定著他的活動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須使他的意誌服從這個目的”[29]。因此,這些需要代表了主體的必然性方麵。這種必然性通過客體為主體服務、向主體接近而成為現實,就是人們所說的“善”。

善是一種以主體尺度為尺度的主客體統一,是最典型的價值,具有強烈的主體個性,如時代性、階級性等。但是,善的實現同時也意味著客體的必然性的實現。善必須以真為前提,是客體的必然性與主體的必然性的統一,是主客體之間矛盾的解決。因此,善也是真理與價值統一的基本形態,而且是以真為前提的高一級層次上的統一。這種統一的特點就在於,它的重心從客體移到了主體,使主體的自由更現實、程度更高了。

“美”是真和善達到統一的境界。美是以主體尺度為尺度的主客體的高度統一,這一點突出地表現在美的超功利性和主體自主創造性上。美感是人的一種無私的愉悅感、和諧感和自由感。美感的產生在於主體從客體那裏充分體驗到了自己生活中積極的、和諧的內容和形式。這種內容和形式不是客體所固有的,而是人的活動賦予客體的。美以真為前提,不真的東西不會美。但是,美又超越了真,它並非局限於客體的現實性和必然性,而是從中體現了主體生活中的現實性和必然性。美也以善為前提,不善的東西不會美。但是,美也超越了善,並非僅僅停留在主體的必然性上,而是在主體必然性的基礎上進一步顯示出主體的自由。因此,美既是一種真,也是一種善,同時又是真和善的綜合與升華,是一種新境界,更接近自由。

真、善、美都從不同層次和不同側麵體現了主體與客體的統一、真理與價值的統一。同時,就主要特征來說,真代表真理,善和美則屬於價值。真、善、美之間的統一是全麵意義上的真理與價值的統一。在理論上,真、善、美之間是依次上升而達到動態統一的:人們隻有先達到真,才能創造善,在真和善的基礎上才能獲得美。在現實中,總體邏輯也是如此。

但是,由於現實生活中主體層次的多樣化,生活領域的多樣化,以及實踐、認識發展的不平衡性,真、善、美都會在一定範圍內成為獨立的領域或階段,如科學界主要致力於真,政府部門主要致力於善,藝術界主要致力於美等。這就導致了真、善、美之間的橫向關係問題,即如何實現它們的綜合統一的問題。這裏,真理與價值的矛盾、各種價值之間的矛盾總是現實地存在著並表現出來。因之,真、善、美的統一不僅是縱向過渡的問題,也是橫向綜合的問題。實現這三種理想境界的統一,曆來是人類在理論上和實踐上的重大課題。

真理與價值的統一、主體與客體的全麵統一,就是自由。真、善、美是自由在不同層次和不同側麵上的表現,代表了自由的不同程度,而自由則是比真、善、美抽象程度更高的哲學範疇。

什麽是自由,曆來是不同階級、不同流派的思想家們說得最多,觀點分歧也最大的問題。哲學上的“自由”,是指人的有意識、有目的活動的自由,即主體的自由,其一般含義是指主體的充分的自我實現和自我發展。問題和分歧的根源在於,自我實現和自我發展的實質內容是什麽,一般標誌、條件、過程和規律是什麽。具體到這些問題,曆史上關於自由的各種觀點就可以大體上分為四種類型:一是把自由歸結為人對自身以外的某個最高力量或必然性的服從,如古希臘唯物主義者認為,自由就是按照自然行事;二是把自由歸結為人按自己的自然天性或必然性行動,如斯賓諾莎所說的“自由就是認識必然”;三是把自由歸結為人精神上的一種主觀狀態,如唯意誌論者認為,自由是一種非理性的絕對意誌;四是把自由看做是主體與客體、目的性與必然性等的矛盾統一,如黑格爾已經暗示了自由是人的目的性和客觀必然性的統一。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自由就在於根據對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認識來支配我們自己和外部自然界。”[30]這個定義中揭示了“自由”所包含的兩個方麵的對立統一:一方麵,是根據、服從於兩類必然性或規律,即外部自然界的、客體的規律和人自身的、主體的規律的統一,“這兩類規律,我們最多隻能在觀念中而不能在現實中把它們互相分開”[31];另一方麵,是根據、服從於兩類規律同支配主體和客體雙方的統一。對其中任何一種或兩種必然性僅僅是服從,不可能達到自由。隻有既服從又支配,在服從的基礎上支配,才能獲得自由。上述兩個方麵的對立統一,即對兩類規律認識的統一、服從和支配的統一,充分揭示了自由的內涵、要求和實現的途徑。

馬克思主義的自由觀包含了對人類社會發展及其規律的深刻理解:

首先,自由是人的發展的一種狀態,是人的“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32]。因此,自由總是一定曆史活動的產物,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是現實的而不是想象的,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馬克思曾以勞動為例,說明自由不是人的片麵追求得到滿足的安逸狀態,不是擺脫外界必然性的主觀隨意性,而是人的需要和能力不斷得到發展,是化外部必然性為自我目的性從而支配現實的能力。隻有這種自由才是“實在的自由”[33]。

其次,對必然性或規律性的把握是自由的前提和出發點。實現自由首先要認識必然。脫離了這種認識的意誌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意誌自由隻是借助於對事物的認識來作出決定的能力。”[34]因此,對兩類必然性或規律,即客體規律和主體規律的認識越充分,意誌才越有自由。隨意的決定、任意的選擇表麵上看是自由,實際上“恰好由此證明它不自由,證明它被正好應該由它支配的對象所支配”[35]。

再次,自由存在於依據規律有目的地支配主體和客體的過程中。“自由不在於幻想中擺脫自然規律而獨立,而在於認識這些規律,從而能夠有計劃地使自然規律為一定的目的服務”[36]。使規律為目的服務,歸根到底就是運用兩類規律即客體規律和主體規律來實現主體自身的發展,支配客體,實現真理與價值的統一。這種既依據於客體的規律又支配客體、超越現實,既服務於主體的目的又使主體按照自己的目的得到發展的統一,是自由的真正的標誌。

最後,自由是不斷發展的過程。自由的本質、前提和標誌都表明,自由不是人的一種靜止的狀態,不存在窮盡一切可能性的終極自由。凡是達到了一定自由的時候,就會麵臨新的必然性和不自由。因此,自由是和發展聯係在一起的。作為自由主體的人的自我實現,不能脫離作為自由主體的人的自我發展。馬克思在把未來共產主義社會描繪為“以每個人的全麵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37]的同時,又強調指出:“在這裏,人不是在某一種規定性上再生產自己,而是生產出他的全麵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種已經變成的東西上,而是處在變易的絕對運動之中。”[38]這就是說,人的全麵發展,意味著人的“發展”,而不是重複或停滯,意味著人的全麵性的生成和展開,而不是現有片麵性的維護和保持。隻有同這樣的全麵發展相聯係的自由,才是有生命力的自由。自由意味著我們應該按照自然界、社會和人本身發展的規律自覺地、全麵地豐富自己的需要,提高自己的能力,不斷實現自我改造,創造出嶄新的自由境界。社會主義製度的建立為我們開辟了達到“自由王國”這一理想境界的道路。

[1] 《列寧選集》,第2卷,8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25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43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列寧選集》,第4卷,21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列寧全集》,第55卷,16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6] 同上書,165頁。

[7]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 同上書,55頁。

[9] 《列寧全集》,第55卷,18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0] 《列寧選集》,第2卷,10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列寧全集》,第55卷,18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2] 《列寧選集》,第2卷,8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列寧選集》,第2卷,9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冊,32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40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16] 同上書,406頁。

[1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冊,13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8] 同上書,176頁。

[1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0]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1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66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1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5] 《列寧全集》,第55卷,18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27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7] 《列寧全集》,第55卷,18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8] 《列寧選集》,第4卷,41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0]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45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1] 同上書,455頁。

[3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45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11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45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5] 同上書,456頁。

[36] 同上書,455頁。

[3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64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冊,48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