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有一個姓張的人,妻子高氏是餘姚燭湖地方的人,還沒有嫁過去姓張的眼睛就瞎了。於是就差了媒人到高家去,對她的父母說:“我很不幸瞎了眼睛,再不想仰攀你們了,叫你們的令愛另外嫁人吧。”高家的父親和母親本想同意,女兒流著眼淚說:“凡是男女兩家訂了婚以後,不論是禍是福,彼此都不可以更改的。現在我許給了人家以後,人家才瞎了眼睛,這是我命裏應當嫁一個瞎眼丈夫的緣故。假使我拋棄他,那麽還有哪一個再肯嫁給他做妻子呢?若是他為了我不嫁他,使他受凍挨餓,那麽我還有什麽顏麵在世界上活著呢?”父母被女兒一番話感動了,答應仍舊和姓張的結婚。高氏嫁到了張家以後,勤勤儉儉地服侍著丈夫,終生安然,鄉村裏的人都稱美她的賢德,就給她起了一個別號,叫“有義氣的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