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斯麥居帕米拉亞,被舉為帕米拉亞之代議士。代議士者,代表一地方之人民,而議國家之大政也,亦謂之議員。畢斯麥既為代議士,主張尊君權、排斥民權之論,視立憲若仇敵,嚐謂憲法為侮辱君權、破壞國體之物。

一日,畢斯麥獨坐酒肆飲酒,適有紳士數人,亦入肆,圍坐而飲,縱談政治。語次,謗及王室及親王。畢斯麥聞之,不能耐,即厲聲曰:汝等勿在我前,作不敬之論,不然吾將揮吾鐵拳矣。紳士見之愕然,乃不複語,少頃又談。畢斯麥大怒,躍起,以酒杯擲紳士,中其額。紳士仆地,血涔涔然,眾皆駭愕。畢斯麥徐步出酒肆而去。

是時畢斯麥已為議員,又為新聞主筆,其言論皆與立憲民權反對,然立憲政治已為歐洲文明各國所通行。蓋不立憲,則無國會;無國會,則無議員;無議員,則百姓不知國家之政事;百姓不知國家之政事,則對於國家不肯負納稅當兵之責任,而地方自治之團體,亦不能成立。然則以專製一君主之聰明,及政府少數官吏之能力,而欲管領數千萬裏之地、數萬萬之民,宜其無成效也。故雖以畢斯麥之雄才,竭全力以反對立憲,而時勢所迫,卒使德國不能不立憲。千八百四十八年十二月,德國發布新憲法,時畢斯麥正為國會會員。

德意誌本為聯邦,聯邦分南北二部,曰南德意誌,曰北德意誌,中有二十五國,三王國、六大公國、五公國、七侯國、三自由市,並普魯士為二十五,其形勢甚散漫。當時南部之勢最強,而聯邦霸權,獨為奧大利所握。奧大利者,固與德國聯邦,不同種族之國也。

畢斯麥之意見,以為聯邦形勢甚散漫,必須統一各聯邦,而建一新國,而後國權乃尊,而國家之基礎亦固。然奧大利種族,本與諸聯邦不同,凡不同種族者,不能統於同一政治之下,故奧大利必須排斥之。

畢斯麥既以統一聯邦排斥異族為宗旨,而同時又以反對民權擴張軍備為手段,意謂吾欲新造一國家,此真所謂非常之功也。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彼輩凡夫俗子,決不足與共謀大計。若興民權,則諸事必聽眾議,而吾之政略,必不能暢行無阻。故暫時必須由少數人專製而斷行之,而事乃有濟。然欲排斥奧大利,決不能不用武力。且當新國建立之際,諸聯邦誰不欲為元首,而歐洲各強國,亦必有乘機窺伺之虞。故非擴張軍備,則無以為此政略之後盾。

【批評】

畢斯麥之反對立憲民權,並非有自私自利之見。蓋彼係普魯士人,普魯士不過為聯邦中之一國,彼欲統一各聯邦,而建立新國,自不能不以普魯士為聯邦之長,則強圖普魯士之結合,及維持王室之尊嚴,皆為重要政策。執此政策,自不能不用專製手段。非如今世人反對立憲民權,全係為保持權勢與利祿起見。蓋必有畢斯麥之雄才,而後方可主張專製;亦必有畢斯麥之公心,而後方足反對立憲民權也。

聯邦種族相同,故必欲統一之,則權勢不分,而國家基礎鞏固矣。奧大利本不同種族之國,不同種族必欲排斥之,則人種不雜,而國民感情親厚矣。此等見解,真是謀國者根本之見解。

欲統一聯邦,若不先排斥異族則統一之功不成;欲排斥異族,非擴張普魯士軍隊之勢力,則排斥之目的亦終不達;欲擴張軍隊,則軍隊之費用必巨,若聽議院之議決,則必有許多反對之人,故同時又不能不行專製之手段。蓋畢斯麥既抱此等宗旨,自不能不用此等手段,則此宗旨與此手段固是相聯係者也。讀者須於此窺見英雄苦心,不可徒責其手段之不是,亦不可不問其宗旨若何,而但學其手段,則庶可免畫虎類狗之譏矣。

畢斯麥住在帕米拉亞,被選為帕米拉亞的代議士。代議士,就是代表一個地區的人民,討論審定國家的大政方針,也叫做議員。畢斯麥當上議員以後,主張維護君主製度,反對人民民主權力,對立憲製抱著仇視的態度,他曾經說過憲法是損害君主權力、破壞國家體製的東西。

有一天,畢斯麥獨自坐在酒館喝酒,恰好有幾個紳士,也到酒店圍坐在一桌喝酒,毫無顧忌地談論政治形勢。說話間,誹謗了君主王室和貴族親王。畢斯麥聽到後,不能忍受,立即大聲嗬斥他們說,你們不要在我麵前說這些大不敬的話,否則我將用我的拳頭揍你們。紳士們見此情形十分驚詫,於是暫停談論。過一會又談起這個話題,畢斯麥聞聲大怒,一躍而起,用酒杯砸向幾個紳士,打中了其中一人的額頭,紳士倒在地上,頭上血流不止,其他人震驚不已。畢斯麥則慢悠悠地從酒館離開。

當時,畢斯麥已經成為議員,又是新聞報刊的主筆,他發表的言論都是反對民主立憲製的,然而立憲製已經成為歐洲發達國家的普遍製度。如果不立憲就沒有國家議會,沒有國家議會就沒有議員,沒有議員則老百姓就不知道國家的方針政策,老百姓不知道國家的方針政策,就不願意承擔國家納稅服兵役的義務,並且地方的民間自治組織也不能組建。然而以專製君主一個人的智慧,和為數不多的政府官員的能力,想要統治管理數千萬平方公裏的地區、上億的人民,自然成效不大。因此,盡管畢斯麥有雄才大略,竭盡全力反對立憲製度,但受社會形勢迫使,最終德國不得不采取立憲製。1848年12月,德國頒布新的憲法。當時,畢斯麥正是國會的議員。

德意誌原本是聯邦體製,聯邦分為南方和北方兩個部分,一個叫南德意誌,一個叫北德意誌,共有二十五個國家,其中三個為君主王國,六個隸屬王國的相對獨立的公國,五個小公國,七個封建諸侯國,三個自由市,加上普魯士一共是二十五個國家。聯邦內部非常散亂,缺乏凝聚力。當時南方的綜合實力最強大,整個聯邦的霸權掌握在奧地利手中。奧地利雖然是德國的聯邦,但卻與德國的種族不同。

畢斯麥的意見,認為聯邦國家權力分散,必須要將各個小國統一,建立一個新的大國,然後國家權力才能被尊重認可,國家的基礎也更加穩定。但是奧地利種族本來就與各個聯邦國家不是同一個種族。隻要是不同種族的人就不能夠形成一個政治體製,因此建立新的大國必須要排斥奧地利。

畢斯麥既堅持把統一國家、排斥外族作為根本追求,同時又把反對民權、擴張軍事實力作為主要手段,闡明將要建立一個新的國家,這可真是所謂異乎尋常的事業。異乎尋常的事業,必然需要異乎尋常的人。那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是決不能夠和他們共同謀劃大事業的。如果實行民主製度,那麽國家各種事務都要參考普通群眾的意見,而我的政治主張必然就不能夠順暢施行。因此暫時必須由少數人獨攬朝政,獨裁專行,然後大事才能成功。然而,想要排除奧地利,決不能不使用武力。而且建立新的國家的時候,各個聯邦侯國哪個不希望成為元首,歐洲的其他強國也必然會有乘機侵略的可能。因此,不擴大軍事實力,就失去了施行這種政策的堅強後盾。

【評論】

畢斯麥反對立憲民主製度,並不是出於自私自利之心。因為他本來是普魯士人,普魯士不過是德國聯邦中的國家之一。他想要統一各個聯邦國家,建立一個新的國家,自然不能不主張將普魯士作為聯邦的元首國家。而強力推進普魯士內部團結,維護君主王室的尊貴地位,都是重要的政策內容。執行這樣的政策,自然不能不用獨裁專製的手段。不像現在人們反對立憲民主製度,不過都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力和利益不受損害。因此必須有畢斯麥這樣的雄才大略,而後才能主張獨裁專製;也必須有畢斯麥這樣的大公無私的心懷,而後才能夠有資格反對立憲民主。

聯邦國家的種族相同,所以一定要把他們統一之後,才有可能不使國家權力分散,國家的基礎才能鞏固。奧地利本來就是與聯邦種族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種族必須要排除在外,這樣國家的人種就能保持純正,國民之間感情也會更加親密。這種見解,真是謀劃國家大事的人的真知灼見。

想要統一聯邦,如果不先排斥不同種族,那麽統一國家的事業就無法成功。排斥不同的種族,不擴大普魯士的軍隊實力,那麽排斥的目的也終究無法達到。想要擴張軍隊,那麽軍費支出規模必然很大,如果就此聽取議院的討論決議,則肯定有很多反對的人,因此同時又不能不實行專製製度。因此畢斯麥既然抱定這種根本宗旨,自然不能不用這樣的手段。這樣的宗旨和手段是相互關聯的,讀者必須要從其中認識到英雄的一片苦心,不能隻是批評他手段的不對,也不能不考慮他主張的宗旨是怎樣的而僅僅學習他這種手段,這樣才能避免鬧出畫虎不成反類犬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