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博弈是博弈論中比較特殊的博弈。重複博弈,顧名思義就是將同種賽局或者結構不斷進行重複,甚至無限次進行重複,而重複博弈中的每次博弈被稱為“階段博弈”。簡單來說,就是參與“階段博弈”中的每個人都有隨時采取行動的可能性,也有可能不會同時采取實際行動。在這個過程中,前麵的局中人的所有實際行為是可以被後麵的參與者看到的,所以,在重複博弈的賽局中,每個局中人的行動和策略,都會不同程度地受到前麵的參與者的決策的影響,甚至可以說每個局中人的選擇都會依賴其他參與者的行為。

重複博弈是“動態博弈”中的主要內容,一方麵它包含完全信息(即掌握了某種環境或者狀態下的全部信息)的重複博弈,另一方麵它還包含不完全信息(即沒有掌握在某種情況或者環境下的所有信息)的重複博弈。

事實上,當所有的博弈僅僅進行一次時,人們往往更加關心它的最終結果;假設博弈會重複進行多次,那麽人們的注意力將會變成最終的收益,甚至會舍棄眼前的利益,隻為獲得更加長遠的利益,進而根據情況做出不同的策略選擇。由此一來,重複博弈的結果便會取決於博弈所進行的總次數,而這個總次數又會影響到最終博弈均衡的結果。

在一次重複博弈中所有的前提條件都是相同的,但是重複博弈脫離不了最終利益的影響,因此,在進行重複博弈的過程中,所有的參與者在進行決策時,更多的會考慮到自身的選擇是否會影響到博弈進行到最後階段的抗爭、壓力,甚至是出現惡性競爭,簡單來說就是重複博弈不能像靜態博弈那樣隻考慮自身或者當前的利益,而絲毫不顧及其他博弈方的利益。某種情況下,當參與重複博弈中的一方表現出合作傾向時,其他的參與者也會在接下來的決策行動中選擇與其合作的態度,進而幫助雙方達成長期獲利的合作。

事實上,可以將重複博弈總結成三個基礎特征:第一,在進行重複博弈的過程中並沒有“物質”上的關聯,簡言之就是上一個階段所進行的博弈,並不會改變接下來所要進行的博弈結構。第二,在進行重複博弈的每個階段,所有的參與者都能夠看到前麵的參與者所做出的決策。第三,對於參與重複博弈的參與者而言,他們所獲得的收益是在每個階段所獲得收益的加權平均數。

其實,影響重複博弈最終結果的因素,主要是重複博弈所進行的次數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在重複博弈中,所有的參與者受到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影響,因此他們可能會優先考慮這兩者哪個收益更高,從而做出一些帶有舍棄性的決策。

重複博弈所出現的選擇的結果,清晰地解釋了實際生活中出現的現象。然而,重複博弈中信息的完整性,能夠影響博弈的最終結果的主要原因是,當參與博弈的人自身的所有信息都不被他人所了解時,那麽他能夠在整個重複博弈的過程中建立良好的聲譽,借此他極有可能獲得長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