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寫好人好事經常要用到這句:“我們都投去敬佩的目光。”現在,終於也有人向我投來敬佩的目光。不知什麽時候開始,我膽子變大了,往大了說,是敢於見義勇為,往小了說,是喜歡管閑事。

記得中學時,我們住集體宿舍。一天,我半夜醒來,迷糊中看見有人站在我床頭摸同學掛在牆上的衣袋。但是,那時我居然不敢喊,膽顫心驚,裝睡,等小偷出了門,才良心發現,畫蛇添足地大叫起來,結果小偷早已溜之大吉。還好我們都是窮學生,沒有什麽錢財損失。

幾年前,回一趟老家,在縣城,看到有個垃圾場居然設在體育廣場附近,我當即寫信給縣長,認為有礙觀瞻,影響一個縣城的形象……馬上有了下文,事情飛一般地得到解決。從此我開始受到鼓勵似的,喜歡跳出來做些對大家有意義的事情。不過,開頭也是挑軟的捏,比如我知道街頭那個跪在那裏詛咒自己家死了爹娘的所謂“輟學學生”是假的,所以,我就站在那裏,大聲批評那兩個職業乞丐,揭露他們的真實麵目,引來許多人的圍觀,很多人對我的明察秋毫與為民除害投來了敬佩的眼光。那一刻,我真的很驕傲,這種現場的成就感,激勵著我,也讓我看見自己潛在的自信。過去我縱有千般的好心、義憤,就是沒有信心表達出來,現在,我居然可以!

之後,我就一發不可收拾地喜歡做些“出風頭”的事情。比如有次出去采訪,在車上,看見有扒手正伸手向他前麵的乘客的口袋摸索著……我當時居然沒有用傳統的中庸的幹咳聲來驚醒扒手,而是勇敢地右傾身子,拍他一下,急中生智地對他笑笑:“我有個警察朋友要在下一站上車。”他馬上領會了我的意思,點頭哈腰說:“對不起對不起!”然後就慌忙叫司機停車。司機放下他後,才事後諸葛亮地讓大家摸摸口袋有沒有丟錢。我的同座看見了我智退扒手的全過程,就心有餘悸地告訴大家,是我及時嚇退那個據說很凶惡的老扒手,這下全車的人都投來敬佩的目光。我很得意,順便告訴大家一些扒手的外貌特征,比如喜歡戴墨鏡、手裏一般會拿件衣服做道具等……

由於經常坐長途汽車,所以“出風頭”的事也一大車:比如看到司機對中途下車的外地民工態度很粗暴,我就會大聲聲援說:“人家提那麽多行李,就與人方便吧!”看見有乘客抽煙,我會第一時間走過去小聲提醒:“車上有小孩和女人,空調車是禁煙的!”令我高興的是,每次人家都很合作,立即摁滅煙頭。我曾經擔心人家不聽勸告,我會很糗,但是事實證明我不卑不亢的態度是有說服力的。有時在高速路上,看到開車的司機在接電話,我會禮貌地喊:“師傅,請長話短說!”沒有人抗拒過,乘客也似乎恍然大悟過來,我們有這樣的權利與義務,然後就齊刷刷地向我投來敬佩的眼光。

現在,我很習慣這樣的目光,而且樂此不疲。我真的有了脫胎換骨的轉變,我不再躲避,不再感歎自己的渺小,真的,我們可以做許多讓人讚許的事情:站在路口,我會對準備闖紅燈的行人說:“紅燈,危險!”他就會羞愧地猶豫一下,再停下來;看到白天路燈還亮著,我會給有關部門打電話;在醫院藥房窗口前,有人要插隊,我會很威嚴地喊:“請排隊!”

是的,我漸漸變得更有行動力。原來很多好事都是舉手之勞,從中,我更相信個體的力量了,隻要你肯擔當,然後表達,你就可以變得強大,並且贏得尊敬。最怕的是大家都沉默。

要使周圍的一切都大放光彩,自己也應該像蠟燭那樣燃燒。上天生我們,是要把我們當做火炬,不僅照亮自己,而且普照世界;當我們的德行像星星之火一樣燎原時,那世界就變成美好的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