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生滅不已的因緣有四種:
1.無因無緣
很多人認為世間的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完全注定的、宿命的,或是偶然的、神意的,而不是因緣的關係。好像石頭本來榨不出油,如果石頭竟然能榨出油來,他們不去探索石油層的結構與形成原因,隻會認為是偶然如此。小孩子吃得太多太飽而噎死脹死了,他們不去追究飽食的禍因,隻會一味地哭喊:“命呀!命呀!”強盜因搶奪不遂而起意殺人,被害人家屬也隻會歸之於宿命如此。那種把一切歸之於上帝旨意的人,認為一切都是神吩咐的人,否定了現世人生的自主價值,也否定了一切努力的自我意義,如此徹底抹殺了人生的努力而專講命運的,都是邪命外道,不是正確的因緣論。
2.無因有緣
這種人認為世界都是現實上的機緣湊合而成,是一種“萬事俱備,隻欠東風”的論調。例如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有的肯爭氣而成功,有的不爭氣沒出息,就怪罪運氣不好,機會太少,而忽略了他們教育過程和心理境界的歧異。同一個老師教導出來的學生,成績好壞不同,則歸咎於他們的努力和程度不夠,而忽略了先天聰明才智的不同,這就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
3.有因無緣
有些人認為因和緣是兩回事,認為事出或者有因,卻不見得有緣,忽略了因緣生滅的奧義。許多懷才不遇的例子就是這樣——年輕時去求職,公司要老成的,好不容易老成了,他們卻又要年輕的;到一家公司求職,他們要結過婚的,趕快訂婚結婚再去求職,他們卻要不結婚的。類似的情形常常發生,有些人會以為因和緣是兩回事,有因未必有緣,有緣未必有因,而忽略了因緣並非一成不變的東西,它隨時在時間和空間中生生滅滅,是不會停下來等你的。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就是這個意思。
上麵所說的三種因緣都是一偏主見,不是佛教正確的因緣論。在佛法裏麵,我們相信因緣果報是環環相銜的,是相生相成的,一切事情都是“有因有緣”。
4.有因有緣
佛教認為一切法都由因緣貫穿聯結,無論大小乘、性理事相、世出世間,一切有為法必依因緣和合而生。《楞嚴經疏》雲:“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譬如建造一棟房子,一定要磚瓦、木料、水泥……很多條件結合起來,才能建築完成;又如同我們請客,也必須具備一些基本條件:彼此的交情夠不夠?對方參加有沒有困難?此時此地是否適合?……必須各種因緣具足了,這場宴會才能圓滿舉行,因緣不具備,事情就無法成就。
話說有位富翁請客,賓客來了一半,還有一半未到,廚師問要不要先上菜。富翁說等一等,結果等了半天,看看時間已經過去很久了,還有很多重要的貴賓沒來。富翁心裏很著急,忍不住埋怨道:
“唉!好不容易請一次客,該來的不來,不該來的都來了!”
那些圍桌而坐的客人一聽,頓覺臉上訕訕的有些掛不住,心想:“原來主人並不是真心邀請我的,既然主人已經表示了不歡迎,我還賴在這裏做什麽?”大家愈坐愈不自在,就一個個悄悄地離席而去。富翁一看客人又走了不少,順口又說:
“唉!好不容易請一次客,該走的不走,不該走的都走了!”話一說完,那些原先不好意思走的客人,一個個也都滿臉怒氣地掉頭而去。
可見,有因有緣,一切事情才能成就;如果自己破壞了因緣,自己不能把握因緣,事情也很難圓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