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生死事大”,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把生死看成是人生的兩件大事,並且強調“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養生”是孝的表現,“送死”更是大孝,因而對死亡講究的是厚葬。在孔子時代,人從死亡到安葬,須經五十幾種儀式,正如德國哲學家費爾巴哈(Feuerbach Ludwig)說:“中國人是最為死者操心的民族。”所以身後事總有很多的繁文縟節,甚至還有很多不合時宜的風俗、迷信和忌諱。例如,一般人的觀念裏,總認為人死必然為鬼,為了怕親人在黃泉路上沒有路費,所以有燒“腳尾錢”,也就是燒冥紙的習俗。
關於燒冥紙的習俗,西洋人習慣到亡者靈前獻花,表達生者的追念;中國人燒些冥紙來表達心意,本無可厚非。不過像現在已經從燒紙錢進而燒紙房子、車子、家電用品,甚至燒一群用人給亡者,這就值得商榷了。因為你燒洋房別墅給亡者,如果沒有土地,你要他把房子建在哪裏呢?你燒車子,如果亡者是因為車禍而往生的,難道要他再出一次車禍嗎?
中國人一向重視“壽終正寢”,認為在外車禍死亡的人遺體不能返回家中,否則就不吉利。其實過去農業社會裏,人們多半一生守在自己的家園;但現代工商社會,許多人外出謀生,橫死在外地的人愈來愈多。一個人死在外鄉已經很可憐了,為什麽不讓他回家?如果能換個觀點想:“他一個人死在外麵好可憐,要趕快讓他回到家裏,他會感到比較溫暖、安心”,那就沒有什麽忌諱了。
家裏有人去世了,兒女為他送葬,捧個牌位,還要打一把傘。其實這個風俗是有典故的:在清朝,有些明朝遺民不喜歡做滿清臣民,發願“腳不踏滿清之地,頭不頂滿清之天”,所以身死之後,要兒孫為他打傘,不願頂滿清之天。但現在是什麽時代了,還要打這把傘嗎?
中國人重視倫理,從倫理裏也衍生出不少習俗來。例如,人死後,孝眷為表哀思,幾天內不可以刮胡子、不可以更衣、兒女要從門外跪著爬進屋裏等等,這些方法都沒有順乎自然。乃至生肖犯衝、生辰犯衝、八字犯衝的人不能送葬,甚至丈夫死了,妻子不能送上山頭,否則就表示想要再嫁,將被視為不貞。
在傳統的中國農村社會裏,還可見到一種現象,一家有了喪事,親友鄰居紛紛獻策,乃至一些三姑六婆,這個人說這種習俗,那個人說那種規定,搞得孝子賢孫不知如何才好!我的父親在日軍侵華時的返家途中失去音訊,後來猜測應該是遇難了,他的死亡是我不知道的,不過在我95歲老母親往生時,我不許任何人替我主張,別人不必七嘴八舌地亂出主意,我相信我的母親一定會安然而去的。
談到中國民間的喪葬禮儀,確實有很多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都應該加以淨化、改良。例如,看風水、擇日、死後八小時以內不能入殮、出殯時安排電子音樂、花車、遊街、哭墓等,不但浪費,而且有失莊嚴。那麽現代的葬喪禮儀應該如何辦理才合宜呢?就是要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例如,依照明文印行的喪葬禮儀辦法,或自己所信仰的正信宗教,如佛教叢林裏有關喪葬禮儀的一些主張與做法等。
佛教對喪葬禮儀的看法,首先強調的是要建立正知正見。如果家裏有人過世,不宜哀號大哭、搖晃、塞手錢、拜腳尾飯等,尤其切忌殺生祭拜。《地藏經》說:“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又說:“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是故四十九日內為亡者修福,利益最為殊勝。亦可請病人所敬重且善說法要的有德長者前來安慰開導,勸病人一心念佛,求生佛國淨土。
此外,有關喪葬禮儀,尤應注意下列幾點:
(一)不要虛榮
現在的人遇到喪葬事宜,大家競以虛榮心處理,要做得比人家好,互比虛榮心。其實,應當要尊重死者心願才是最重要的。
(二)不要鋪張
國人對於喪葬事情,往往講究你有多少樂隊,我有多少花車。其實不一定要這樣,喪葬是個人家庭的事,何必勞師動眾呢?莊嚴、哀傷、肅穆勝於吹吹打打。
(三)不要迷信
治喪無非求死者安,生者孝,一盡哀心悼念而已,不必刻意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