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積累一定的財富,你得付出大量的勇氣和謹慎,但是在你獲得財富之後要想繼續擁有它,你付出的要比原先多出百倍。”

——愛默生(Emerson)

“錢可以為我所用,也可以奴役我們。這正是錢的神奇所在。”

——霍勒斯(Horace)

1.一切的罪惡來自於**,隻有清除**或減小**,才能消除罪惡。

2.在過去的幾年中,我們國家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榮,每個人手中都有錢。幾乎每個人都買了鑽石或高級皮毛或小汽車,或者三者都買了。那些還沒有這些東西的人也想要買,因為身邊的人都有。那些沒有能力沒有機會賺大錢的人,也會千方百計去買身邊人人都有的物質享受,或者用不正當的手段去獲取。如今的時代精神催生了不誠實現象。我們中可能有些人身上的罪惡不會低於那些犯罪分子。因為正是我們的行為,刺激了他們的犯罪行為。

3.在那些缺乏判斷力或不幸的人麵前炫耀自己奢侈的衣服、鑽石和自己喜歡的東西,會激起他們擁有這些東西的欲望。這些人最後往往是通過犯罪行為攫取這些奢侈品。好多搶劫案或謀殺案都是因為有人在公共場合顯示出自己很有錢或顯擺值錢的東西引起的。甚至還有人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帶著千百萬美元的財物到處跑。最近有一個百萬富翁死了。在檢查他的遺產的時候發現,他妻子每天都帶著至少25萬美元的現金和更多債券到處跑。她將裝著巨額財物的包隨便亂放,拎著上火車、丟在行李廂裏麵,絲毫不管可能會有小偷盯上了這個包包。

4.當人們發現偷東西很容易的時候,他們就會變本加厲地偷。這本來就是人的本性。而好些成為竊賊的人,要是沒有受到那些**的話,可能根本就不會走上這條路。讓竊賊們偷不到什麽值錢的東西,這是減少盜竊行為的最好方法。如果那些小偷發現他們一次隻能偷到幾十美分、幾美元的時候,他們自然就會意識到賺錢比偷錢來的錢更多。如果搶劫犯們隨便在街上搶一個人就能得到幾百美元的事情不再發生的話,那些劫犯就不會那麽執迷於搶劫了。漸漸地,他的道德感就會戰勝罪惡的**。

5.最近,在從派對回家的路上,十一個人共同討論了這個話題。他們發現,除了他們開的兩輛車,他們身上的現金和其他財物,如衣服、珠寶和其他東西,其價值總額居然高達68,000美元。就在這樣一個參加小型聚會的十一人小組,居然就攜帶了9,657美元的現金。更何況他們參加這個派對根本就不需要帶錢去消費。

6.無可否認的是,近些年來,有的人的確是很財迷。他們賺了很多錢,但是他們最大的樂趣就是向別人炫耀自己的錢,他們第二大的樂趣就是花錢。要是在幾年前,這種低俗的炫耀方式早就受到世人的唾棄了。要是以前有誰像今天的人那樣,身上帶著一大筆錢的話,人們一般都會覺得這個人是個騙子。因為對一個正常的人來說,要去參加一個正常的商業活動或娛樂活動的話,根本就沒必要帶著幾千美元的錢。我們國家到處都有銀行。你在一個城市裏存的錢,在另一個城市購物或花費的時候也可以隨意地取錢。要是在1921年,有人告訴我們,我們國家有十億美元的現金沒有存入銀行的話,人們肯定都要嚇呆了。自從透露這一消息後,好多人都把錢存到銀行去了,這樣好大一部分錢就有了安全保障,不用怕被小偷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