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股票上,“價值投資之父”格雷厄姆的理論或許能給廣大投資者一些有益的啟示。

資本市場表現可以十分反複,而不同的投資理論更是五花八門,但經得起考驗的理論並不多,其中格雷厄姆的廉價股選股法,至今仍為廣大投資者津津樂道。基本上,該方法是教投資者在購買股票時,這些股票一定要便宜,更要物超所值才可以買入,如非物超所值就不值得買入。

具體來說,進行選股時,格雷厄姆唯一關心的是公司的股票價格相對於其內在價值是否非常廉價,他根本不考慮公司產業的差別。他曾說:“我不考慮公司業務和管理,隻關心根據財務標準其股票是否廉價。”“我們的方法看似簡單得讓人不敢置信,既沒有經濟周期或大盤走勢的預測,也沒有選定特別的產業或公司,我們隻是不考慮產業差別,一視同仁地單純以股票的吸引力作為評估標準”。

格雷厄姆對管理分析毫不重視,因為他認為當前“對管理層的能力測試的方法很少,而且遠不夠科學”,“在華爾街,人們經常廣泛討論這個問題,但對實際幾乎沒有真正的幫助。考慮到客觀的、定量的、合理可靠的管理能力測定方法被發明和應用,這個因素才能夠透過迷霧被看到”。

根據格雷厄姆該選股票策略所選中的股票,就是被巴菲特稱之為有著“雪茄煙蒂”的價格,相對其內在價值非常便宜的績差公司的股票。國內投資者在運用格雷厄姆這種選股策略進行選股時,需要注意的關鍵問題就是評估股票的內在價值,判斷其價格相對於內在價值是否非常廉價。

1.區分市價和實價

市價當然就是這隻股票的每日作價。這個價位日日都可以不同,有時升,有時跌,即股票的內在價值。股票的實值卻是一段時間之內其應有的價值。實值是以該公司擁有的物業、地皮、存貨和應收款項等的資產,減去應付的款,然後除以發行股數。譬如一家公司,現有的地皮、物業、存貨和應收款項,減去其負債之後值100億元。而其公司總共發行了10億股,那麽每一股就應該值10元,這叫作內在價值。如果現時這隻股票市價是20元,是物非所值。相反,如果這隻股票市價3元,就是折讓了七成。如市價是5元,就是折讓了五成。如果市價是9元,就隻是折讓了一成。如果市價隻是1元,就是折讓了九成。折讓率越高,這隻股票就越值得買;折讓率越低,這隻股票就越不值得買。如果一隻股票,其內在價值是每股1元,現時每股隻賣3元。這隻股票即使再跌,也會有一定的限度。會不會跌到每股隻值1角?根本就絕無可能。股價和內在價值折讓越高,下跌的風險就越低。

除市價要低之外,市盈率亦要低。市盈率越低代表越高價值。譬如一隻股票,市價是1元,而其贏利則是每股1.5元。這樣的話,市盈率隻是兩倍。即是說,如果公司的贏利保持,兩年間,就可以賺回這隻股票的市價。又譬如市價是1元,每股去年亦是賺到1元,市盈率即是等於一倍。一年之內,這隻股票就已經可以賺回股票的市價,更加是物超所值。總之,市盈率越低,股票的價值亦是越低。

格雷厄姆訂出了一套價值低估股票的10條標準,隻要符合下麵10個標準當中的7個,就是價值被低估且有相當安全邊際的股票:

(1)該公司獲利與股價之比(市盈率的倒數)是一般AAA公司債券收益率的2倍。

(2)這家公司目前的市盈率應該是過去5年中最高市盈率的2/5。

(3)這家公司的股息收益率應該是AAA級公司債券收益率的2/3。

(4)這家公司股價應該低於每股有形賬麵資產價值的2/3。

(5)這家公司的股價應該低於淨流動資產或是淨速動資產清算價值的2/3。

(6)這家公司的總負債低於有形資產價值。

(7)這家公司的流動比率應該在2以上。

(8)這家公司的總負債不超過淨速動清算價值。

(9)這家公司的獲利在過去10年來增加了1倍。

(10)這家公司的獲利在過去10年中的2年減少不超過5%。

2.評估股票內在價值

在運用“廉價股原則”挑選股票時,內在價值是一個重要的概念。

格雷厄姆在其名著《證券分析》中指出:“證券分析家似乎總是在關注證券的內在價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距。但是,我們又必須承認,內在價值是一個非常難以把握的概念。一般來說,內在價值是指一種有事實——比如資產、收益、股息、明確的前景——作為根據的價值,它有別於受到人為操縱和心理因素幹擾的市場價格。”

格雷厄姆認為,內在價值並不等於賬麵價值,即經過合理計算的公司淨資產價值。“這種觀點毫無實際意義,因為公司的平均收益、平均市場價格都是由公司內在價值,而不是由賬麵價值決定的。”

格雷厄姆也不認為內在價值並不完全是由公司贏利能力決定的。“然而‘贏利能力’必然意味著對未來結果的預期。但根據過去的收益數字是無法估算出未來收益的,即使是預示未來收益是上升還是下降都不可能。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收益平均數或上升下降趨勢能夠可靠地保持到未來。經驗證明這種做法並無可取之處。也就是說,表示為某一明確數字的‘贏利能力’這個概念,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內在價值概念——它和前者一樣是明確的和可計算的——不能作為證券的通用前提。”

格雷厄姆和多德指出:“在普通價值評估中,所考察的因素可以自然地劃分以下為三大類:股息率及其記錄、損益因素(贏利能力)、資產負債表因素(資產價值)。”然而格雷厄姆和多德在《證券分析》中認為,由於股息分配的隨意性和管理層操縱等因素,使通過股息進行股票價值分析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那麽如何評估企業的內在價值呢?

格雷厄姆的得意門生巴菲特認為,唯一正確的內在價值評估模型是1942年JohnBurr Williams提出的現金流量貼現模型:“在寫於50年前的《投資價值理論》中,JohnBurr Williams提出了價值計算的數學公式,這裏我們將其簡單概括為:今天任何股票、債券或公司的價值,取決於在資產的整個剩餘使用壽命期間預期能夠產生的、以適當的利率貼現的現金流入和流出。請注意這個公式對股票和債券來說完全相同。盡管如此,兩者之間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也是很難對付的差別:債券有一個息票(coupon)和到期日,從而可以確定未來現金流。而對於股票投資,投資分析師則必須自己估計未來的‘息票’。另外,管理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對於債券息票的影響甚少,主要是在管理人員如此無能或不誠實以至於暫停支付債券利息的時候才有影響。與債券相反,股份公司管理人員的能力對股權的‘息票’有巨大的影響。

“一般的評估標準,諸如股利收益率、市盈率、或市價淨值比、甚至是成長率,與價值評估毫不相關,除非它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一家企業未來現金流入流出的一些線索。事實上,如果一個項目前期的現金投入超過了未來該項目建成後其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貼現值,成長反而會摧毀企業的價值。有些市場分析師與基金經理人口口聲聲將‘成長型’與‘價值型’列為兩種截然相反的投資風格,隻能表明他們的無知,絕不是什麽真知。成長隻是價值評估公式中的因素之一,經常是正麵因素,但是有時是負麵因素。”

運用這種現金流量模型可以比較準確地評估股票的內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