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湊巧了,甲乙兩個人愛抬杠的人,遇到一起就吵。一天,他們爭論一個關於“爸爸和兒子哪一個聰明”的問題。

甲說:“兒子比爸爸聰明,因為人所共知,創立相對論的是愛因斯坦,而不是愛因斯坦的爸爸。”

乙說:“相反,這個例子隻能證明爸爸比兒子聰明,因為創立相對論的是愛因斯坦,而不是愛因斯坦的兒子。”

詭辯錯誤:甲和乙從愛因斯坦創立了相對論這同一個事實中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而且聽起來似乎都正確,這是怎麽一回事呢?

原來,任何事物都是許多規定的統一,同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間存在著多種多樣的不同關係。這種情況反映在概念中就表現為概念的靈活性,即人們可以從某一事物自身的不同規定或者從它與其他事物的不同詭辯思維的陷阱關係中來反映該事物。

詭辯論者的手法之一,就是任意地挑選出事物的某一方麵的規定或關係,作為論證自己觀點的根據。

甲和乙的錯誤都是主觀地、片麵地應用了概念的靈活性。

另外,甲從“愛因斯坦比他的爸爸聰明”的前提,得出“任何一個作為兒子的人都比自己的爸爸聰明"的結論,乙從"愛因斯坦比他的兒子聰明”的前提,得出“任何一個作為爸爸的人都比自己的兒子聰明”的結論,都是犯了“以偏概全”的詭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