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昨晚的色誘,唐瑞發現,這對於然來說沒有任何的**力,所以,她又換了另一個招數。
她要給於然準備一頓晚餐。
從來沒進過廚房的她,做事慌裏慌張的,不是把醬油瓶給打翻了,就是把麵粉糊得一臉都是。站在她一旁的於然實在看不下去了。
“出去。”
“不出去!”
於然皺了一下眉頭,語氣放緩了點:“這裏油煙重。”
“哦。”
唐瑞乖乖地把廚房讓給了於然。
望著他的背影,唐瑞嘴角微微上揚了起來,這個男人,帥得就像行走的精修照片,刀削一般的輪廓,筆直的身形,還有那雙桃花眼,帶著迷人的**。
七年了,她長大了,而他似乎一直都沒有變過,還是她印象中的那個清冷的小叔叔。其實,他也不過比她大七歲而已。
他高中畢業,她小學畢業。
他去了國外念書,說好的,每年的除夕都會回來,可是……一年又一年過去了,她從期盼變為失落。
於家的人送他出國後,仿佛在故意隱瞞他的消息。
所以,她不知道他在哪,更是找不到他,而他也從來不跟於家聯絡,甚至連一封信也沒有。
姚媽說:“於然在進行特別訓練,所以不能和家裏聯絡。”
究竟是什麽訓練,要把於家的獨子送到國外去?
於家是世代從商的,就單從老宅來看,保留了清朝時期的裝潢,紅木家具,老工藝梨花雕刻,還有於家女人們身上佩戴的翡翠首飾,無不透露著他們的富貴。
這些年,唐瑞一邊等著於然,一邊被白馥芳訓練成了精通琴棋書畫的大小姐,於家講究門麵,就連家裏的傭人,都是經過禮儀培訓而聘用的。
有時唐瑞住在老宅,總有一種穿越的感覺。現在,真的很少人能保留中國傳統禮儀了。雖然她外表看起來,很符合白馥芳心裏的大家閨秀形象,但是,她的骨子裏,卻是非常叛逆的。
用周清清的話說,唐瑞手裏彈著古琴,心裏卻想著搖滾。
她,周清清還有黃鶯組了一個地下樂隊,為了怕白馥芳知道,她每次演出都是蒙著麵的。因此,他們那個樂隊,就被粉絲稱為“蒙麵樂隊”了。
七年,足夠使一個十一歲的小野丫頭長成亭亭玉立的大美女,唐瑞的美是標準的骨相美,十分耐看,她眉眼如畫,眼角尖而細,眼尾微微上揚。鼻梁山根高挺立體,鼻頭圓潤精致。白皙的皮膚能掐出水來,美眸盈盈,柔柔長發,是整個學校男生的夢中情人。
追她的男生,毫不誇張的說,可以排長隊了,可是,她都不稀罕,因為她在十一歲時,這顆心就已經屬於另一個人了。
終於,在她等到的第七年,有了於然的消息……
通過定位,她大概知道他所在的地方——海外。於是,她買了機票,第一次坐了飛機,飛向異國他鄉,也是第一次懷著忐忑的心情奔向了她的“愛情”。也幸好,她很早前就簽了證,才有了這麽順的一次追夫。
姚媽發現她不見了,又發現她的身份證和護照都不見了,就推斷出她去找於然了。就通知了於然。
如果於然再晚點到,唐瑞估計要被遣送回國了。
因為,一下飛機,唐瑞就慌了,因為她完全不知道於然住在哪,就是因為想見他,所以憑著這股傻氣上了飛機。
她並不是一個沒有頭腦的女生,可是一碰到於然,智商都是負數了。
於然找到她時,她蹲在候機廳的一個角落裏,她已經餓了二天了,實在沒有力氣再應對工作人員了。
當她聽見於然喊她:“唐瑞。”
她抬起了濕漉漉的眼睛,那一刻,所有的辛酸都化成了激動,她撲向了他,緊緊地摟住他的脖子,說:“我終於等到你了。”
是啊,七年了!2555天!
每一天,她都告訴自己,她一定一定可以等到他。
他不回來,她就去找他,一定一定可以找到他。
唐瑞收起回憶,望著這個替自己做飯的男人,真的真的很像衝過去,摟住他,然後對他說:“於然,我們在一起吧!”
她剛向前一步,於然就轉過頭來了,聲音出奇的溫柔:“馬上就好了。”
“嗯。”
唐瑞走回餐桌旁坐下。
於然從廚房裏走出來,手裏端著的是她最愛的糖醋排骨。
“你是什麽時候學會下廚的啊。”
這七年,似乎改變了很多啊。
“幾年前學的。”
於然把身上的圍裙取下,走到唐瑞對麵坐下。
“你嚐嚐好不好吃。”他夾了一塊放唐瑞的碗裏。
唐瑞咬了一口,點點頭:“好吃,比我吃過的任何一塊排骨都要好吃。”說著,她走到酒櫃旁,挑了一瓶紅酒,“於然,我可以喝一小口酒嗎?”
“不行。”
“就一小口,別那麽小氣嘛!”
唐瑞還沒得到於然批準,就把取酒器給拿來了,她正想開蓋,於然歎了一口氣,從她手裏拿過紅酒,幫她開了。
他一直都是這樣,嘴裏總是說著拒絕她的話,卻在行動上,處處包容她,由她任性,由她耍賴。
唐瑞往於然的高腳杯裏倒了大半杯,正要給自己倒時,於然拿走了紅酒杯:“你還是學生,不能喝酒,我去買椰子汁!”
唐瑞撅了撅嘴:“還有兩個月我就滿十八歲了,我要成年了,就不能喝點酒,提前慶祝我成年嘛!”
“滿了十八再說。”
於然強製地把紅酒拿走。
唐瑞氣不過,趁於然不注意,就拿起他的杯子,把紅酒喝光了,不會喝酒的她,嗆得眼淚都出來了,這紅酒真難喝,比薑湯還難喝。
“唐瑞!!”
於然是真的生氣了,他的眸子就像一把淩厲的刀,在一片一片切割著她的心。
過了今晚,她就要回北城了。
而他,估計又要玩失蹤了,這次是多久呢?七年還是十四年?
他答應過父親,會好好照顧她,可是,他卻把她扔在一個陌生的地方,為了能配得上他,她努力學習,即便白馥芳怎麽訓練她,她都不吭一聲。
十一歲的她,為了身形優美,白馥芳把她送去學舞蹈,她下腰壓腿,疼得眼淚直流,但都忍了,她不怕,不怕!!
這麽想著,她走到於然麵前,醉眼惺忪地望著他。
她把他逼到牆角,然後從口袋裏掏出一張泛黃的紙條,對他說:“還記得這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