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有些旅館、驛站、客棧是有管理的,優良一些的。

但好一些不代表就滿意。溫六遲住過些客店,總算有草紙、肥皂了,但一口喝送上來的茶,才發現滿嘴都是酸的。打開壺蓋一看,還沒看到茶葉屍,已見浮滿了厚厚一層的小蟲屍。

就算茶葉是新的,水也不夠開;有家茶葉好、水也夠沸,但茶杯裏的白瓷黏上一圈又一圈的汙漬,磨爛指甲刮也刮不去。

茶水都好了些的,也知客人怕蚊子叮,還掛了床蚊帳。到了入夜,以為有場好覺可睡了,誰知一跳上床去,床板塌了,老公跟女兒還有孩子都跌了個半死不活的;這才把蚊帳一放,誰知天羅地網,連同三百一十二年前的灰塵,一齊罩落在自己一家子的身上,那時始知什麽叫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說起不漏,溫六遲還遇過有麵相貌堂堂的蚊帳,像喜帳一樣,紅堂堂的,又新又穩固,一放落下來,卻見破了屁股連腰大的一個洞,到了適當時機(譬如帳內人困著了之際),蚊子都從那兒大軍殺到,你翻身坐起,堵洞血戰,真是寸土必爭,一步不讓——那蚊帳經曆人世滄桑二三十年下來,紅彤彤的都終變作灰孱孱的了,偏就是這破洞沒修好,讓每一夜每一床每一代的客人持續人蚊大戰。

這漏洞還不是要害,要害的是瓦頂漏水,遇上夜雨(更不必說是連夜雨了),張嘴睡的客人喝了一口天降甘霖,不張嘴的客人卻幾乎給溺斃——原來一夜無話卻有雨,房裏水漲床高:淹水了。

這還不打緊,同樣是“漏頂”,同是個張嘴困著了的客人,第二天起來,還裝了一口尿:當然不是他自己的,他自知射程不致如此勁急,而是樓上房客有位童子尿床還是痰盂破了個洞,他是承先啟後、久旱逢甘霖的一位而已。

就算是京城豪棧,也不見得就完美無缺。

像溫六遲那麽遲睡遲起的客人,他睡的時候已開始聽見樓下叫賣、喧囂、一場覺連場夢裏盡是市肆裏的臭話粗話連篇,連某嬸買那塊布三尺三老板說三尺六阿嬸說三尺四多過三尺四就不買老板說三尺五啦三尺五就可以賣……全入了夢也入了腦更入了神,你叫他第二天怎能做事、算賬、頭腦清清醒醒?

睡的時候,甚至連樓上的屎味、樓下的燒包味和街上的人騷味都嗅得一清二楚,甚至店老板有理沒理,已找人晨早拍門,看隔壁工匠修瓦裝欞的,砰砰砰,教他怎睡得安穩?一覺睡來當真是千軍萬馬,血肉橫飛,整個世界如一場大夢,醒來可不知人生幾度秋涼,還是十分悲涼了。

溫六遲還有個紅粉知交,叫做陳張八妹,曾跟他投宿住店,因有潔癖,睡下去,便發現了枕頭有血漬(不知是牙血還是吐血),被褥中下部位也有褐跡(不知是經血還是處女血),席上沾滿一塊塊、一粒粒,既似是耳垢又像是老泥(人體身上的皮層脫落之物)的東西,抹掃之時,才發現竟是蠕蠕會動的!

於是她睡不下,隻好夤夜起來打掃抹拭,務要弄幹淨才睡,結果:她收拾好床鋪便抹桌子,揩好台子去擦窗子,拭好窗子就去洗床單,洗完床褥之後天已大亮了。

她沒睡過覺。

隻為那家客棧做了一夜苦工。

第二天她可學乖了,也聽了溫六遲的勸解:這是別人的房子,你洗洗來作甚?今天弄幹淨了,明兒卻還得是要髒的。

她決定這回連窗簾子破了也不管,躺下去就不再動手動腳了,但腳踝上卻叮了一條蟲。

給蟲咬總不能袖手不理吧?何況吸的貨真價實是她珍貴的血,原來肥肥白白像條屎蛆,吸了就像充了血,就像男人的那話兒。

所以她再困也隻好打起精神,挑燈夜戰,掀被敲板,果然發現這蛆蟲是有隊伍的,一直追索到牆邊,竟然還發現了除了蟲道之外,還有一條蟻路,從牆這邊一路通到隔壁房去,於是,陳張八妹又隻好到處“打點”(半夜要找到這些殺蟲粉/水/藥的,還真不容易),翻牆撬磚的,好不容易才斷了蛇蟲鼠蟻的來路(她進步了,這回不管它們的去路了),扯下蚊帳,總算沒破沒爛,以為可睡上雞鳴後大約一個時辰的好覺,卻猛一眼,瞥見蚊帳的紗網中隻見破窗簾裏有一對眼正在偷窺!

她頓時尖叫起來。

——雖然那雙眼睛的主子到底是人是誰,到底在尖叫發出的刹那便已消失、不見了,無從追究,但陳張八妹從此以後,是怕了客棧這兩個字。

可是溫六遲卻不然。

他是個旅人。

浪子。

盡管他是個“超齡”或是“高齡”的浪子,但浪子畢竟是浪子,他仍喜歡客棧、旅驛、酒店(有些“酒店”,倒不定賣酒,但可以讓人住店)——盡管名兒或有不同,可全是一個意思:

讓旅人有個落腳的地方。

溫六遲認為這裏邊就有了意境,且意境很美。

可惜這些客棧旅店氣氛卻多不如何的美,縱有美處也教不善經營的人一手破壞無遺了。

小旅館是毋庸置疑了:那是個用來考驗人是不是能回歸到野獸、洪荒時期生活的地方。

比較中級、優秀的客店也不必有期望:隻要能當客人是人,那已經是慈悲為懷的了。要當是客,除非有大把的銀票——自然還得小心到入夜後沒個蒙麵匪給你喝蒙汗藥吹迷香一刀把你砍個人頭落地才行。

就算是馳名遠近的客棧,裝潢華貴,氣派非凡,卻也不必一廂情願地以為它客似雲來就受到熱情接待。有的著名客棧,卻地處偏遠,也就是說,它之所以名聞遐邇,是因為在該處隻有它最好(或隻有它一間)。

溫六遲就住過在草原上的一家“名店”,有次風雨前夕,風沒來就來了一屋於的飛蛾,溫六遲幾不能呼吸,差一點就給飛蛾嗆死了。另一次是在沙原上遇暴風雨,風雨末至,這回幾乎嗆死他的不是蛾,也不是蚊子,而是大粒大粒像蠶豆一般的砂子。

他也有次夜宿於大原上享譽已久的客店裏,又走遇上風雨交加,這回沒虱子、飛蛾或砂子,而是滿店子都塞滿了:豬。原來這家名客棧同時也在附近養了不少豬,怕豬受不了雨打風吹,故在山雨即臨時將大豬小豬,全趕入店裏,避風躲雨。

這回豬可好了,人呢?

就算大地方的名客棧又如何?它的氣派隻氣派給它自己的氣派看,也就是說,它的樣子和規模唬人、嚇人,但唬的是客人,嚇的是客人的錢囊。

它並不是為客人服務的。

它規模大,並不代表服務好,反而是用以作為瞧不起客人的條件。

要在山野小客店,瞧不起你的隻是小夥計。一般較好的客棧,瞧不起你的卻是店老板。但在這種豪華、高貴的大客棧裏,瞧不起你、看不起你的卻是店老板、小夥計乃至同住店的其他住客!

沒辦法,一隻狗跟一隻貓在一起,貓得要讓那狗。一隻狗跟另一隻狗在一道,至多大家互瞧不順眼。但一隻狗落入一群高貴、好種的狗群中,這隻狗還不如那些好狗的身上的一塊癩痢。可是不管怎麽說,溫六遲總是愛客棧。

他認為客棧是予遊子駐足之地,讓浪人有個暫時的歸宿。每家客棧都是一個天天變化、奇情、有趣的大家庭,每間房的每一天晚上,都有它的故事、主角和豔遇。

他喜歡客棧。

所以他開客棧。

他的客棧有特色:收費不貴,豐儉由人,一天到晚,從夜入晝,全提供食品、炊事、茶水、服侍,且還在每間房提用墨硯、刻章、信封、用箋,客棧還有郵驛、保鏢、巡城、甚至貴重物品代為保存之服務,更令溫六遲多年旅次生活所感悟出來切需的提供:冷溫熱水全日提供,必要時,還可在隔壁同屬溫六遲經營的“紅潮新築”裏挑個如花似玉的去暖被暖枕暖身子。

他不覺得這有什麽不好。

他自己不興做這個,他可不認為其他的來客(且八成以上都是男子,而這些人中六成以上都是獨身漢子)也不興這個。他連每天沏茶的都講究。

他甚至連來客的家眷都特別請人看顧:所以在這東南名城裏,沒有小偷鼠摸能入這“認真棧”搶劫偷竊,甚至連稚童子兒也不會遭人拐走、迷失。

是以信譽佳。

他這麽一個人,在這兒開了一家客棧,似乎是不值得大書特書的事。

可是,無巧還真未必不成書——因為信實寫來,生活就是一本本精彩的書——但沒有了溫六遲這個人和這家客棧,往後的還真不成書了。

因為他雖然折騰了大半生,是掙了些銀子,但不致富有到可以獨營這偌大一間客店。

這“認真棧”是有人合資的。.

與他合作經營或付錢投資的,當然都是他的朋友。

好友。

前文提過他的兩位好友:姓溫的叔父和姓戚的摯友,自然都在其中。

而就在這一日,王小石等一行十人,正好去投店。

投了這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