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習俗道德。——與人類千萬年來的生活方式相比,現代人生活在一個相當不道德的時代:習俗的勢力驚人地衰落了,而道德感又變得如此精細和高高在上,以至於它們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隨風消逝了。因此,我們這些後來者,要想獲得關於道德起源的真知灼見是非常困難的,而且即使獲得了,也張口結舌,說不出來:因為它們聽來粗鄙!或者因為它們好像有辱道德!例如下麵這主要命題:道德完全是(也就是說隻是)對作為行為和評價的傳統方式的任何可能習俗的服從。哪裏不存在傳統,哪裏也就不存在道德;傳統決定生活的程度越少,道德世界的範圍也就越小。自由的人就是不道德的人,因為他在一切事情上都自己做主而不肯依賴傳統:所有原始狀態的人類都把“惡”與“個別”“自由”“任意”“非常”“不經見”“不可測”等等當作一回事。以這些初民社會的不變標尺衡量,如果一行動之發生不是傳統使然,而是出於別的動機(比如對個人有用的動機),甚至哪怕是出於最初締造了這一傳統的那些動機,它就應該被稱為不道德,而行動者自己也感覺它不道德:因為行動者這樣做並不是為了服從傳統。何為傳統?傳統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權威,人們之所以聽命於它,不是因為它的命令對人們有好處,而是因為它命令。——對於傳統的這種感情與一般的恐懼感區別何在?它是對一種發號施令的更高智慧的恐懼,對一種不可理解的無限力量的恐懼,對一種超個人的存在的恐懼,——一種迷信的恐懼。——在古代社會,舉凡教育和保健,婚姻,醫療,建築,戰爭,農事,說話和沉默,人與人以及人與神的交往,全都屬於道德的範圍:它們要求個體服從指令而不考慮作為個體的自己。因此,在這樣的社會中,一切皆為習俗,誰想超越習俗,他隻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去成為立法者、巫師和某種半神之人:也就是說,他必須自己動手創造習俗——一件可怕的、有生命危險的工作!——誰是最道德的人?首先是那些最經常服從律法的人,恰如那些婆羅門,他們隨時隨地不忘律法,所以總是能夠找到將律法付諸實施的機會;其次是那些在最困難情況下也服從律法的人。人們認為,最道德的人即為習俗做出最大犧牲的人。但問題在於,什麽才叫最大犧牲?對此問題的不同回答決定了幾種不同的道德類型;但最經常服從道德和最難以服從道德之間的分別,仍然最重要。關於那種以對習俗的最困難實踐作為道德標誌的道德學說,讓我們不要錯認它的動機!自我克服之所以必要,不是因為它可以給個體帶來有益的結果,而是因為隻有這樣,習俗和傳統才能不顧個人的一切願望和利益而形成支配:犧牲個人——這就是習俗倫理的無情命令。另外一班道德家,追隨蘇格拉底的腳步,教個人自製和禁欲,作為維護個人利益的手段和用來打開幸福之門的私人鑰匙,則構成例外——如果從我們的觀點看並非如此,那是因為我們正是在他們的熏陶下成長起來的:他們全都走上了一條新道路,被所有習俗道德代表看作十足的惡人,——他們割斷自己與群體的聯係,成為不道德的人和最深刻意義上的壞人。同樣,在每一個真正的、規矩的羅馬人眼中,所有“汲汲於其一己之拯救”的基督徒都是惡的。——在一切存在著群體並因而存在著習俗道德的地方,都可以看到一種占支配地位的觀念,認為對於傷風敗俗行為的任何懲罰,針對的都首先是有關群體:這是一種人們如此誠惶誠恐地加以探究,而其表現形式和限製條件又如此難以理解的超自然懲罰。群體可以強迫個體為其行為造成的直接傷害賠償另一個個人或整個群體,也可以因為假定個體的行為使神的震怒降臨群體而對個體進行某種報複,——但無論如何,群體都首先將個體的罪過感覺為其自身的罪過,將對個體的責罰作為對其自身的責罰承擔起來。——“每個人心裏都在悲歎,如果放任這種行為,習俗將不再成其為習俗。”每一種獨特行為,每一種獨特思考方式,都喚起了恐懼;在人類曆史長河中,由於總是被別人——以及確實也被他們自己——當作壞人和害群之馬,那些稀少的、傑出的、有創造力的心靈忍受的折磨是難以想象的。在習俗道德統治下,每一種創造才能都不得不背負起良心的十字架;直到現在這個時刻,最優秀的人一直生活在一片本來不應該那麽暗淡的天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