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流浪歌
喧鬧的城市人來人往,看著這一些過客,周凡感慨萬千。
從內江市離開,周凡憑著他過硬的唱歌功底,一路賣唱,雖然沒有帶錢,但也混得不錯。
臨康。
這是華夏著名的一個地區,之所以著名,並不是因為這裏經濟發達,也不是這裏科技創新,更不是這裏交通方便,而是因為臨康市是華夏一個非常知名的藝術之鄉。很多年輕人,他們都會懷著夢想,來到臨康。
隻可惜,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
這裏的人來了一批又一批,同樣,也走了一批又一批。
花了兩塊錢買了臨康的地圖,周凡找了一個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方。
電影城附近,周凡鑽進了一處地下通道。
一般有地下通道的地方,這裏人流量都比較多。而且,地下通道裏比較少城管。很多街頭藝人,甚至是一些小商小販,都喜歡到地下通道。正在周凡準備在這裏賣唱之時,突然看到前方有一個女孩,正彈著吉他,賣力的唱著歌曲。
“運氣真不好,位置被人占了。”
臨康是藝術之城,自然,街頭上有很多賣唱為生的人兒。
在前世,周凡就與很多這樣的人兒打過交道。憑心而論,這一些賣唱的街頭藝人大都是為了心中的夢想。如果不然,他們不可能流浪他鄉,任憑風吹雨打。可惜的是,在前世,周凡認識的諸多街頭唱歌的朋友,都被現實無情的打擊,沒有一個混出名堂。
同樣,還包括周凡。
大概那位女孩也看到了周凡,有一些歉意的朝著周凡笑了笑。
周凡搖了搖頭,歎了口氣。
大家都不容易,更不用說,對於一個女孩來說。
這裏人流量雖然不錯,但人家先到,也不好意思跟她搶。
衝著女孩點了點頭,周凡會意,離開了這裏。
隻是現在天色有一些晚了,周凡找了好幾個地方,也沒有找到合適的賣唱地點。可是,現在周凡身上的錢又沒了,他已好幾天沒洗澡了,他正考慮著是不是賺個幾十塊錢來去一家便宜一點的招待所,好好的洗個熱水澡。
當然,其實以周凡的實力,在前些天的時候,他每天賣唱的收入都有五六百,高峰的時候甚至有兩三千。本來是不可能沒錢的,但周凡一路遊來,他給自己製定了一個準則。每離開一個地方,他都會將在那個地方賺來的錢,捐給那一些需要的人們。而且,從不留名。
嗯,算了,就到這裏唱吧。
將心一狠,周凡沒有再選擇別的地方,直接跑到市中心廣場,開唱起來。
其實,在這裏開唱很危險。地下通道沒有城管那還罷了,但是,在地麵,特別是人流量大,而且,還是公眾領域的地方,基本上24小時都會有城管看守。說起來,那一些城管也挺不容易的。但是,為了生活,為了今天晚上能洗一次熱水澡,周凡拚了。
沒有扯嗓子,也沒有說別的,抱著吉他往那一站,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人。
“哇,兄弟,你真大膽,到這裏賣唱。”
其中一人顯然是本地人,知道這裏的規矩,朝著周凡豎著大拇指。
“各位兄弟,沒辦法,生活所迫。”
周凡也苦笑,賣唱的辛酸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或許,自己還算是好,但是,其他有很多與自己一樣追求夢想的人,可就沒這麽幸運。
沒有再多說什麽,周凡開始了演唱。
“一首熱情的沙漠送給大家。”
我的熱情,好像一把火,燃燒了整個沙漠。
熱情的沙漠這一首歌知名度非常高,雖然說不上多麽的經典,但是整首歌比較亢奮,**。加上沒有什麽難度,很多人在興奮的時候,都會吼一嗓子。所以,這一首的流行度還是比較高的。周凡隻是一開口,便已帶動了現場的氣氛。
太陽見了我也會躲著我,
它也會怕我這把愛情的火。
一邊彈,一邊唱,高昂**的歌曲從周凡嘴裏不斷的唱了出來。
加上周凡無盡嫻熟的吉他伴奏,眾人很快就被歌聲所迷住,陶醉在其中。
沙漠有了我永遠不寂寞,
開滿了青春的花朵。
每一個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靈魂,這一層境界,周凡早就領會。所以,他在唱任何歌曲的時候,哪怕這一首歌並不好聽,曲調並不見得是悅耳動人。但是,隻要從周凡口中唱出,他都能夠打動人。甚至,讓人感受到這一首歌的生命。
更不用說,在神女峰,周凡獨坐懸崖獲來的一絲感悟。
此時,他有一種感覺。當你的境界達到一個非常高非常高的水準之後,你可以用你的歌聲,影響任何人。不,甚至是地球上的任何東西。當然,這看上去的確有一些玄乎。譬如那禁止不動的樹木,難道他就會因為你的歌聲而搖擺麽?
看起來,科學並不能解釋。
但是,周凡卻清楚的感受到,當他進入那個境界的時候,世界都以他為中心。
他就像太陽一樣,無數人圍著他旋轉。
不管是人,還是物。
或許,這有一些唯心。但是,他就有這樣的魔力。
而事實上,在周凡唱歌的時候,給予大眾的感受,那卻是,他們的確受到了周凡的鼓舞。
一句句歌聲當中,一陣陣吉他音弦當中,他們也有一些不明白,怎麽自己不由自主的,居然完全被眼前這位人兒所吸引。甚至,剛才周凡輕輕的一個拂手的動作,他們的內心都跟了上去。直到一曲結束,他們仍是沒有明白這個道理。
而就算有人想明白的,也會認為……或許是自己太投入了吧。
隻是,他們並不知道。
他們的投入並不是自己投入到歌聲當中,而是歌聲使得他們投入。
這看起來,說的是一樣的。但是,兩種情況,卻天差地別。
一個是主動,另一個是被動。
主動的,不管是歌,哪怕是別人的一個動作,他都會投入其中。
但對於被動來說,對方如果沒有到達一定的境界,基本不可能讓你產生投入。
一曲完畢,眾人紛紛叫好。
“兄弟,你唱得太好了。”
“對呀,原創也沒有你唱得好。”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隻是一會兒,眾人有錢的出錢,沒錢的吼一嗓子,周凡的身邊就有了一百多塊。
“謝謝各位。”
周凡朝著捧場的兄弟點了點頭。
他今天非常滿意。當然,這並不是因為唱了一首歌就有了一百多塊錢。事實上,對於錢他並不是很再乎。他欣喜的是,自己在神女峰上領悟的那一絲境界,似乎更為清晰了許多。這也是他做出遊走全華夏,最希望得到的東西。當然,他知道,這還不夠,他還要努力。
“不好了,不好了,兄弟,城管來了。”
正待周凡想要繼續唱第二首歌的時候,突然,城管吹著口哨,快步跑了過來。
“好小子,市中心廣場你也敢來賣唱,太不將我們放眼裏了吧。”
兩位城管拿著警棍,瞪了周凡一眼,第一個舉動,就是抓向了地上那一疊抄票。
“等等,兩位,等等……”
“怎麽,小子,你不服呀?”
其中一位城管咆哮道,“你再不走,我們連你的吉他也一並收了。”
“不,不,你們誤會我意思了。我想說,你們憑什麽趕我走?”
“哈哈,哈哈,憑什麽?”
兩位城管大笑,“就憑你擾亂治安,做為城市管理員,我們有維護這裏公共安全的權力。”
“我有擾亂麽?”
一邊說,周凡問向了邊上的群眾。
“沒有,沒有,小兄弟唱歌唱得很棒,我們很喜歡聽,哪裏有擾亂。”
“是呀,你們就別多管閑事,我們想聽歌也不讓呀。”
一夥群眾在周凡的示意下,開始攻擊起兩位城管。
“你……”
“你還知道煸動群眾呀,告訴你,他們說的不算,我們說你擾亂就是擾亂。”
“兩位大哥,其實我也知道你們不容易。隻是,我們這一些賣唱的,更不容易。”
周凡倒沒有生氣。
這樣的事情,他在前世的時候見多了,犯不著因為城管收了灘就生氣。
“小兄弟,我們也沒辦法,你要是在地下通道唱一下,我們也當作沒看見。你看看,這裏是什麽地方。市中心廣場呀,多少領導,多少大人物在這裏盯著呢。我們若是不趕你走,我們的飯碗估計也保不住。”
兩位城管見周凡服軟,也客氣了幾句。
“要不這樣,我再唱一首,唱完這一首,你們還是覺得我擾亂秩序,我立馬就走。”
“行。”
“不過,你最好快點。”
兩人想也不想,直接就答應。
擾不擾亂還不是自己說得算,這家夥唱歌雖然唱得不錯,他們也挺喜歡聽的。但是,再喜歡聽,與自己的工作比起來,還是工作重要。再說,剛才又抓了一把地上的鈔票。怎麽說,今天也有一筆外快。心情高下之下,也就直接點頭。
“謝謝。”
第二首歌,周凡本來是想唱另一首比較流行的歌曲。
但是,這一次,他改變了主意,
“各位,我從十歲的時候就流浪在外,一直不知道家是什麽。可,我一直渴望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為此,這十年來,我寫了一首流浪歌,獻給我的母親,也獻給所有流浪在外的朋友。”
說完,周凡閉上了眼睛,一首在前世非常知名的流浪歌,脫口唱出: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親愛的媽媽。
流浪的腳步走在天涯,沒有一個家。
這一首流浪歌傷感淒美,曲調感人,歌詞更是讓人觸動。
特別是其中的兩個字流浪,不知道打動了多少人。
是呀,在前世,大家南下的南下,北上的北直,全中國13億人,大概有十億人都流浪在外。雖然流浪是為了工作,並不是真正的沒有家庭。但是,每當飄泊在外,那種孤單,寂寞的心情,仍是襲卷於心頭。
周凡剛剛唱出,圍觀的群眾,不由自主的,悄然流下了淚水。
就連兩位城管先生,聽到這一首流浪歌,亦是情不自禁的,鼻子一酸,低下了頭。
《重生之天生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