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一章 繩之於法
這場鬧劇最終在小區保安的幹涉下,以王豔豔和林芝一家灰溜溜的離開告終。
林書被傷透了心,回家就躲進房間反鎖了門,窩在**默默掉眼淚,哭著哭著不知不覺就睡著了,一覺醒來,兩隻眼睛腫得跟核桃似的,可把大家心疼壞了。
林墨氣得不行,給遠在g省的偵探打電話,讓他加大調查力度,隻要他能盡快拿出結果,先前承諾的報酬再給他增一倍。原本在大過年的幹活還有些不太樂意的偵探們,瞬間打起了精神,通過他們抽絲剝繭的調查,很快發現了王豔豔和陳老三在g省幹的那些勾當。然而,有當地幫派的上下打點,陳老三和王豔豔人不在,手下的小姐都回家過年了,就算想告他們也不容易,偏偏雇主的要求是盡一切抓住可以讓陳、王二人消停的把柄,最好能夠給予他們法律製裁。就在偵探們一籌莫展的時候,一個來王豔豔住處尋親的老太太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林芝被老太太臭罵了一頓,丟光了臉,不想再在錦城耗下去,就氣鼓鼓的跟丈夫女兒回了縣城。王豔豔卻並不死心,她現在是光腳不怕穿鞋的,隻要能夠從林家詐到任何好處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她怕什麽?
王豔豔以前專門去了解過《婚姻法》的相關條例,作為母親,她擁有對林書的探視權。今天這出她算是瞧出來了,林家就沒一個人想她回去。其他人也就算了,最讓她來氣的是林書,竟然在大庭廣眾之下喊不要她這個媽。該死的小白眼狼,也不瞧瞧他是從誰的肚子裏爬出來的!沒有她王豔豔能有他嗎?都怪林家人,把他哄得連親媽都不認了,林家的東西還沒他的份,他還傻傻把林墨當好人,一點心眼子都不長。等以後,她幫他謀到好處了,看他敢不敢不認她!
大年初一鬧了這麽一場,原本開開心心的年沒有了,林墨安慰了林書很久,他才總算從難過的情緒中解脫出來,隻是依然怏怏的,先前跟林墨說好要去遊樂園玩的,也不去了,在家裏悶頭看書,林墨也把課本拿出來陪他。王豔豔是林書生母的事情,是注定改變不了的,林墨能夠理解他的傷心,卻沒法勸解太多,一切隻能靠林書自己想通。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林書現在傷透了心,好過日後被親生母親利用更痛苦。
王豔豔在小區附近找了個廉價小旅館住下,每天定時定點到小區溜達。初一下午發生的鬧劇,讓小區保安對她印象不深都難,再加上林建特意打點過,隻要她一出現,他們就把她轟走,要是她纏得過分了,就威脅她報警。王豔豔不怕別的,因為在g省犯下的孽,對警|察特別畏懼,保安們一說,她就隻能偃旗息鼓灰溜溜的離開。
在小區堵不到人,王豔豔就想方設法打聽出新店的地址。等找到地兒,看到在她眼裏富麗如宮殿般的店鋪,頓時眼睛都紅了,鬥誌大增。心裏也不禁後悔,當初怎麽就鬼迷心竅跟著陳老三那個慫貨跑了呢?如果不走,這裏的一切都是她的,哪裏用得著像現在這樣窮困潦倒擔驚受怕。
算起來,王豔豔和陳老三這一年在g省靠著組織賣|**,和毒品抽成賺了賺的並不少,但是錢來得快去得快,她跟陳老三都好堵,一年下來,愣是輸得沒剩幾個錢回家。這些錢全在陳老三手裏,離婚了就隻分了兩千塊錢給她。王豔豔原先自信滿滿的,以為林家還是個好啃的肉骨頭,沒有太在意。哪知事與願違,這些日子,給林書買衣服褲子鞋就好了三百多,到錦城的車費、食宿,樣樣都要花錢,兩千塊錢幾乎幾天就見底了。
王豔豔不是不想去店裏鬧,可是林建已經跟店裏身強力壯的退伍兵保安打過招呼,每每遠遠將她攔下,她連店門都挨不著,如何鬧?有幾次跟保安吵得凶了,街上的巡警過來,差點兒沒把她抓走,好險沒嚇死她。鬧也不成,不鬧也不成。王豔豔每天遠遠看著店裏賓朋滿座,人來人往,一雙眼睛嫉妒得跟淬了毒一樣。
過完新年,政府部門開始上班,林建正得暈頭轉向的時候,忽然收到一封法院傳票。
不用說,又是王豔豔搞得鬼。
林氏火鍋樓在縣城裏算是一個很有檔次的地方,l縣地方法院裏的那些人平時沒少在那兒吃火鍋,林建不僅跟他們關係熟,部分人手裏還有林建給的貴賓卡,這些消息靈通的人,知道林家有‘上達天聽’的關係,都樂意為林家說話。另一方麵,林建從不偷稅漏稅違法亂紀,偶爾有什麽需要捐款集資的項目找到他,他都很好說話,幾乎不會讓人空手而歸,典型的一模範好市民,有人忽然告他,他們一開始還懷疑是同名同姓弄錯了的。
接到傳票後,林建立刻跟一個交好的法官打了電話,問明情況,才知道王豔豔以日後不能生育、同時林建除林書外已經有了一個兒子為由,爭奪林書的撫養權。
林建氣得火冒三丈,王豔豔這是把林書當成什麽了?她是真心想要撫養林書嗎?不是,她把林書當成了她的搖錢樹,一旦林書歸她撫養,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問林建要撫養費,按照法律,孩子的撫養費一般為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除此之外,她就不相信,林書在她手裏,想要點什麽,林建敢不給。
王豔豔自認這是個絕好的主意,陳老三也很是讚同,額外又給了她五千塊錢做律師費。
拿著這筆錢,王豔豔請了一個離婚官司打得相當不錯的女律師。王豔豔繪聲繪色的將林家人描繪得如何為富不仁,如何不讓她看兒子,聲淚俱下博取了女律師很多同情,女律師表示一定盡最大的努力幫她打贏官司。
女性作為婚姻關係中弱勢的一方,現行的婚姻法給予了一定程度的維護,以王豔豔和林建現在的情況,王豔豔奪得林書撫養權的贏麵不小。
林建也發狠,專門在錦城這邊花高價請了一個業內的金牌律師,林建一五一十將所有情況告訴律師,律師很有自信的告訴林建,這場官司王豔豔橫豎輸定了。
果不其然,法院裁決林書依然歸林建撫養,同時以王豔豔曾經虐待林書、並從事不正當職業為由,在充分征得林書的意見後,徹底剝奪了王豔豔的監護權和探望權。
王豔豔做夢都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她斥責地方法院接受林建賄賂,裁決不公正不公平,提起上述。一開始維護她的女律師知道前因後果後,深悔自己接了這麽個案子,差點兒砸了自己的招牌,自然不肯再為她做辯護。王豔豔不得已又去請其他律師,律師的圈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一個必敗的案子除了不在乎輸贏隻在乎錢的律師誰會接?這樣的律師,又怎麽可能贏得了業內的王牌。
二審下來,維持原判,王豔豔錢花了一大堆,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恨得整個人都扭曲了。
黴運似乎一直籠罩著她,這頭她還想要繼續上訴,g省那邊房東打電話來質問他們到底住了什麽,為什麽警|察把房子給他們圍了。
王豔豔第一反應就是完了,一定是厲娜的屍體被發現了。王豔豔想不通為什麽被她和陳老三碎屍嵌進牆裏的屍體會被人發現,她現在唯一想得到的就是跑,一定要跑,不然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條。
然而,她和陳老三僅有的錢,已經在打官司的過程中耗得七七八八了,沒錢能跑多遠?
王豔豔和陳老三在絕望中不約而同把主意打到了林家,他們沒錢,林建有啊。可是要怎麽做,林建才會把錢拿出來呢?
綁架,勒索。
然而,在綁架的對象上,王豔豔和陳老三又產生了分歧。王豔豔僅存的丁點母性,讓她不願意對自己兒子下手,陳老三卻認為林墨年齡大還非常狡猾,不如林書好對付。王豔豔勸他,反正他們手上已經有一條人命了,到時候綁了林墨,把錢弄到手,殺人毀屍,以後林家的一切都是林書的,等風波過了,興許他們還能從林書手裏弄些錢花花,換成林墨當家,他們絕對撈不著半點好處。
陳老三到底被王豔豔說服了,倉促的找了幾個混混,準備對林墨下手。
陳老三不知道的是,派人去調查他老底的正是林墨,為了他們出租房的並不是警察,而是他派去的偵探偽裝的。厲娜失蹤,偵探們明訪暗查許多蛛絲馬跡表明,厲娜很可能已經遇害,但是屍體卻下落不明。他們在打聽到,王豔豔夫妻曾經小半個月中斷營業躲在家裏修補房屋後,便覺得他們租住的地方肯定有貓膩。在國內,偵探是不能介入刑事案件的,但是林墨那頭收到消息後不斷增加砝碼,讓他們盡快拿出結果,人為財死,他們弄了些警察的衣服,假裝成警方工作人員,對出租屋展開了搜查。
這些偵探中,有人是從一線刑警退下來的,花了幾天功夫,總算在堅厚的牆壁裏找到了厲娜七零八碎的屍體。
林墨自從知道王豔豔和陳老三可能已經犯下了殺人罪後,就防著他們狗急跳牆,把店裏的退伍兵抽調出來,讓他們每天二十四小時貼身保護家裏人安全,令王豔豔和陳老三無處下手。
隨著偵探社找到屍體後報警,警方立刻介入調查,偵探社的幾個人暫時被刑拘,g省警察發函要求錦城警方協助調查,抓捕嫌疑人。陳老三和王豔豔已經成了驚弓之鳥,輕易不肯現身。保護林墨的退伍兵非常敏銳的發現,這幾天有人鬼鬼祟祟的跟蹤他們,林墨很容易就聯想到了王豔豔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