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明媚的日子裏,一個身穿青色布衣的男孩躲在半人高的草叢裏死死盯著前方,那裏的地麵鋪著一堆幹草,幹草上放著一隻死透了的小螞蚱。

男孩的名字叫陳糯,三年前他來到這個世界,今年剛滿十六歲。

陳糯原本是個二十五歲的室內設計師,他的工作是幫客戶設計出滿意的新家,這個工作幾乎沒有任何危險,可誰能料到,他竟然在工地被一根電線電死了,然後就穿來了這個曆史上不存在的古代王國——大召。

陳糯重生在了一個十三歲男孩的身體裏,剛穿來時他滿懷雄心壯誌,以為自己能像眾多穿越前輩那樣披荊斬棘建功立業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然而現實不斷狠狠打他的臉,首先他這副身體是個身有殘疾的跛子,記憶裏是這孩子五歲時偷了包子鋪的肉包被人打折了右腳,又因為窮沒能及時治療就變成跛子了。

其次這孩子無父無母,有記憶時就已經是個小乞丐,跟著一群大乞丐四處流浪乞討,簡直要多慘有多慘,就陳糯剛穿來時,這副身體竟然是全身發臭,連頭發裏都長了虱子,不過並不是因為原主死了而引起屍體腐爛,純粹是原主有一個多月沒洗澡了!

對於有嚴重潔癖的陳糯簡直不能忍,他直接憑著身體記憶找到了樹林深處的一條小河,然後把自己從頭到腳狠狠洗了三遍。

再就是最最坑爹的,他這身體竟然不是個純爺們,而是大召特有的一類可以生娃的男人,這裏的人叫他們為哥兒,哥兒眉心會長一顆紅痣,顏色越深代表越能生養,而他的紅痣就是紅到不能再紅,男人一見就會把持不住的那種。

但是這事隻有為數不多的人知曉,因為原主的養父用一種藥水幫他隱藏了紅痣,否則他也不能安然無恙長大,恐怕早就被某個乞丐頭頭看上占為己有了。

小乞丐的養父是個老乞丐,本名叫梁超,原來也是才高八鬥的舉人,沒想到進京考試時被誣陷作弊,蹲了半年大牢,再出來物是人非,父母去世,家產和媳婦被堂兄霸占,而他淪為了乞丐。

據梁超,哦,他現在叫陳餘笙,他說他是在一個風雪交加的夜晚進了破廟躲避,然後在一尊破佛像後發現了小跛子。

小跛子當時在發高燒,陳餘笙好不容易才把他救回來,那年小跛子大約才一歲。

這些都是原主身體傳給陳糯的記憶,總之往事不堪回首,每每想起都是一把辛酸淚,不過幸好,他陳糯總算熬過來了。

如今十六歲的陳糯,已經是擁有十幾個乞丐下屬的小頭目,也不需要親自出去乞討,隻要等著下頭的小乞丐孝敬就行。

陳糯研究了許久後確定自己身上沒什麽金手指,沮喪之餘更加怨憤老天不公,憑什麽別人重生能各種開掛走上人生巔峰,他就倒黴的成為一個沒啥用的破乞丐。

更鬱悶的是他不會製造玻璃肥皂化妝品等各種能賺錢的玩意兒,不會詩詞歌賦琴棋書畫十八般武藝,連種地做菜縫補也不會,生活在古代簡直就是廢物。

陳糯倒是會設計房間格局,可他會的是現代的裝修方式,古代連瓷磚都沒有,那些複雜的榫卯他半點不會,曾經引以為豪的職業技能變成雞肋,氣得吐血三升啊!

不過這三年他也沒白過,習慣了古代生活後,陳糯自己研究出了一個因地製宜的賺錢法子,那就是利用手底下的乞丐們出賣情報換銀子,還別說,真讓他積攢了一筆不錯的私房錢。

“老大,老大!”

陳糯不悅地皺眉,“叫喚啥呢,老子的野雞要被嚇跑了!”

“老大,不好了,張大勇又來鬧了。”這個咋咋呼呼的少年叫陳二哈,他本來叫狗蛋,陳糯嫌棄難聽給改了,陳二哈還特別感激他取名。

陳糯站起來,拍掉身上的草屑,“他又來鬧啥,上次不是把豬肉錢結清了嗎?”

“老大,張大勇不是為了錢來的,他是想來提親的?”

“提親?他瞧上誰了?”陳糯記得賣豬肉的張大勇是個鰥夫,去年死了老婆,現在和女兒相依為命。

陳二哈同情地看向陳糯,“老大,是他家的福妞看上你了,張大勇想你給他做女婿去。”

“啥子!?”

陳糯拔腿就跑,爹啊,你可千萬別答應,那福妞都胖得像豬了,他才不要這樣的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