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笛十四五歲的時候,不像班上的同齡女孩子那般情竇初開。她見了男生總是臉紅,惟恐避之不及。回家跟媽媽說起班上誰跟誰好的事,末了一律加上三個字:“真無聊。”
一天中午上學,跟好朋友曼曼勾肩搭背地走,發現街口圍了幾個人看熱鬧。跟著擠進去,才知道原先代刻印章的一個小店遷走了,店裏店外打掃得幹幹淨淨,新添了辦公桌和文件櫃什麽的,有個穿淡色襯衫的小夥子正往門口釘一塊很長的木牌,他的腦袋和身體遮住了木牌的大半,隻露出上麵幾個紅豔豔的仿宋字:“團市委……”
曼曼捅了捅小笛,兩個人就都很興奮。她們不久前才入了團,新鮮勁兒還沒過去,迫切想知道有關團市委的一切,仰了頭傻乎乎地等著看謎底。
小夥子掛妥木牌,退後一步看看,拍拍兩手上的磚灰和木屑,身子一晃進了店堂。木牌完全地暴露在圍觀者眼中,下麵赫然是五個字:“婚姻介紹所”。
小笛“哇”地一聲,下意識地抬手捂住眼睛,嬌憨地笑著跳著,活像上了個好玩的大當。兩個女孩子手拉手兒從人縫裏擠出來,多少有點慌慌張張地逃走了。
此後的幾年,小笛初中畢業上了高中,高中畢業又準備考大學,天天背了書包來來往往,走到街口總不敢抬頭,仿佛多看一眼就會被人誤解為想進去找男朋友似的。依稀中店堂裏除那小夥子外,還有個五十來歲的女人,典型婦女幹部的模樣,很能幹很會說。可進去登記的人總是圍著那小夥子轉。曼曼問小笛:“你想過這是為什麽嗎?”小笛臉一紅,回答道:“想不出來。”曼曼膽子大,混進去觀察了幾回,出來告訴小笛:“他挺神的,看人一看一個準,經他搭配介紹,成功率就大。”又打趣道:“將來你也可以去登個記,請他替你找個好丈夫。”小笛伸手去打她:“要死!說這樣無聊的話!”
小笛考取了北京的一所大學,遠走高飛了。大學生談戀愛的很多,可小笛依然靦腆。喜歡她的,未必被她喜歡;她喜歡的,又沒勇氣主動表示,拖拖拉拉總不能進入情況。
大學三年級的時候,在(中國青年報)上看到報社評選出來的十佳青年,其中有一位“當代紅娘”,居然就是家鄉街口那個開辦婚姻介紹所的小夥子。小笛至此才知道他姓林,名劍平,一個極普通的名字。他的照片登在報紙上,清清秀秀,同樣說不上有什麽特別之處。
小笛大學畢業,依然是孤身一人回了家鄉,分配在市晚報的廣告部。晚報辦得很有聲色,來做廣告的廠家和商店就多,有時候為版麵的先後不免發生爭執。這是報社業務興旺的標誌,所以廣告部的人雖然忙碌和煩亂,卻忙得肚裏開心。
小笛每天從街口走過,也依然不作停留。不再是因為害羞,隻因為忙,腳步匆匆的,習慣了這樣一種節奏。在她的感覺中,那店堂的門麵舊了很多,長長的大木牌摘下來了,換了一尺見方的金屬牌,上麵寫出來的也還是那些字。木牌換金屬牌是時代的變化,所以看上去十分自然。五十來歲的婦女幹部大概退休了,換了一個四十來歲的,很會打扮,舉止容貌有點像劇團裏退下來的演員,有時候小笛緊挨店門走過時,從敞開的門中會飄出來怪兮兮的外國香水味。
又有時候,店裏多出來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黃黃的頭發,很媚人的兩隻大眼晴,見了生人會主動地笑。小笛先以為是那女人的孩子,後來聽小女孩管林劍平叫爸爸,才知道是他的。
一天上班的時候,小笛從廣告部的接待室門口走過去,一晃之間似乎有張人臉很眼熟,折回來探頭一看,不就是街口的林劍平嗎?她主動過去招呼了他,問他有什麽事要辦?林劍平就說,他是來登廣告的。小笛笑起來:“你們婚姻介紹所是全市有名的先進單位,也要登廣告?”林劍平淡淡地笑著:“商品社會嘛,一切都要按商業規律辦事。”
小笛把他帶到辦公室,麻利地辦好一切手續,答應他明天就見報。林劍平不認識小笛,卻也沒有表示出過多的受寵若驚。小笛很驚訝他的這份持重和恬淡,就想他是不是多年以來名譽過剩,以至覺得一切照顧都是理所當然?又想他親自到報社來,又規規矩矩坐在接待室裏等待安排,可見也不是那種不知自己幾斤幾兩的人。小笛想來想去,沒有得到一個完整的看法,印象中隻覺得他目光憂鬱,鼻梁挺秀,很能引起人的關注和好感。
夏天,偶然在街上碰到曼曼,對方已經是個大腹便便的幸福的少婦了。待知道小笛至今單身,曼曼大為驚訝,問她毛病出在哪兒?小笛不在意地笑笑:“高不成,低不就唄。”曼曼拍手笑道:“可不是應了我那句話了:要找街口那個婚姻介紹所,請他們替你物色一個才是。”說著作勢要拖小笛去,嚇得小笛慌忙求饒。
再經過街口的時候,心裏便有點異樣,遮遮掩掩地忍不住要往裏麵多看一眼。此時她才發現進去登記的人並非都是“第三世界”,有很多女孩大方漂亮,也有很多男孩英俊體麵。小笛感慨地想,如今的人真是開放,大模大樣進去挑選對象,要多坦然有多坦然,就像上市場挑西紅柿挑黃瓜一樣,簡單極了。
林劍平的那個小女兒,如今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介紹所的門裏門外,有時在桌上邊趴著,規規矩矩聽大人說話;有時站在門外人行道上,看人來人往,看比她大的孩子們跳格子,踢毽子,追逐打鬧。她頭上黃黃的軟發被剪得很短,末梢處參差不齊,衣服的顏色也不太協調,不是大紅大綠便是灰暗陳舊。有一次小笛下班路過,從包裏摸出一塊巧克力給她,她趕緊把兩隻小手別在背後,聲明道:“我爸爸不讓拿別人的東西。”小笛問她:“你怎麽總是跟著爸爸?你媽媽呢?”她的兩隻眼睛烏溜溜地在小笛臉上掃來掃去,回答說:“爸爸不讓我告訴別人。”小笛就笑了,蹲得離她更近一些,問她上不上幼兒園?家裏還有什麽人?小姑娘猶豫著,不知道該不該說的時候,林劍平出來了,她便如同大赦,蝴蝶般飛到爸爸身後,從林劍平的兩腿間偷著看小笛。
小笛說:“你這個女兒,警惕性挺高,把我當拐小孩的女騙子了。”林劍平笑一笑,不正麵回答她的話,卻打了個岔:“原來你就住在這附近。”小笛答道:“我一直住在這附近。我是親眼看見你第一天在門口掛木牌的。”林劍平臉上有一點感慨:“已經好多年過去了。”小笛補充說:“整整十年。”
兩個人忽地都有點觸動,認真地對視了一眼。然後,什麽也沒有說,林劍平返身進門,小笛拐彎沿巷子回家。
日子不緊不慢一天又一天過去,冬天眨眼就到了。曼曼給小笛介紹過一個男朋友,是大學裏的研究生。有一天那小夥子突然接到美國一家研究機構的讚助通知,慌不迭地就辦妥手續飛赴大洋彼岸,臨走都沒顧得跟小笛見麵。又有一段時間報社裏的文藝編輯追求小笛,寫了很多東拚西湊的愛情詩,小笛嫌肉麻,在報社裏放風說她已經有男朋友了,搞得那編輯很沒趣。
一天廣告部經理交給小笛一迭征婚廣告,要她編一編,集中用半個版麵登出來。小笛一份一份地看,無非是“某男”怎麽,“某女”怎麽。有文字不通的地方,小笛就提筆略改一改。看著看著,忽然眼晴裏跳出了很熟悉的家門口的地址,再看聯係人的名字,寫的是“林劍平”。小笛慌忙把翻過去的廣告拿回來重新看,看到這樣一行字:“從事團市委服務工作,離異,身邊有四歲女孩。欲覓……”小笛手一抖,紙片就飄落在桌上。她坐著,雙眼茫然望著窗外,十年時光便穿透雲層,一幕一幕在眼前重現。她又下意識地站起來,到報社資料室,找出幾年前的那一張《中國青年報》。她讀了一遍有關林劍平的報道,再細細端詳照片上他那張清秀平淡的臉,心裏說:這不公平。這個人為成千上萬的男女青年締結了姻緣,如今自己卻要在報上登廣告求婚,這不公平。
幾天以後,小笛推開了街口婚姻介紹所的門。那個四十歲的女人不在,林劍平站起身迎接她,沉靜地微笑著,問:“我能幫你的忙嗎?”小笛在他對麵坐下來,掏出他手寫的那份征婚廣告稿,攤平,推到他麵前,宣布說:“我來應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