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眾人拾柴

“嘿,霍恩。”

一個熟悉的聲音從武館大院門口傳進來,正在用訓練木劍認真擊打著木樁的霍恩轉頭望去,就看到一個身姿矯健的年輕站在院門口,正對著他笑。

這人的麵目很陌生,他身上穿著霍恩經常在裝備商店中看到的昂貴皮甲,腰間挎著的劍看起來比武館館長的那一把還要精良,他能認出來的是對方背著的盾牌,那是黑檀木做的,一麵這樣的盾牌至少需要兩枚金幣。

“霍恩,那是誰啊,看起來和你很熟的樣子。”旁邊的同學悄聲問,目光中帶著好奇和羨慕。

“我也不清楚。”霍恩有些疑惑,他好像沒有富貴朋友呀,但出於禮貌,他還是走了過去。

“你是?”霍恩覺得這個人的眼神很眼熟,似乎哪裏見過。

羅林哈哈一笑,壓低聲音道:“我是羅林呀。我偽裝過了,有空嗎?跟我出去一趟,有好機會!”

幾天前,他見到霍恩的時候,對方隻是一個2級的普通武士,但不到半個月時間,再看他,這人竟然成為大有長進,升到了3級。

這成長速度足夠迅速,不愧是能成長為聯軍統帥的天才。羅林感到很滿意。

“這裏練武全靠自覺,我當然有空。但你怎麽?”霍恩終於認出來了,卻更加地疑惑,他想象不出這位朋友是怎麽得到這麽多精良裝備的。

“先別問。跟我走。”說完,羅林轉身先出了武館。

滿心疑惑的霍恩隻能跟上,他一路跟著,出了舊城區,路過城堡區,最後來到商業區的一所大宅院裏。

這院子是霍姆林的財產,也是羅林現在的住處。

院子裏已經站了兩個人,一個是個光頭,模樣有些熟悉,仔細一看,可不就是舊城區裏的惡霸野狼嘛。還有一個背著雙劍的年輕人,卻是完全不認識的。

野狼見羅林帶了個衣衫簡陋的陌生人過來,不耐煩地問:“阿布,你搞什麽鬼,把我們喊這裏來做什麽?還有,這家夥是誰。”

哈林頓也很奇怪,但他沉默著,他知道阿布會解釋的。

羅林關上了院門,笑道:“我有件事要你們幫忙,一件大事,幹的好,能得到真正大人物的賞識。”

三人一聽,眼睛都是一亮,他們的出身都不高,也都渴望著能有所長進,但一直找不到機會。現在羅林有這種機會,怎麽不叫人心動?

野狼立刻吼出聲來:“有這種機會你怎麽不早說?幫,當然要幫!阿布,什麽事,你盡管說。”

霍恩和哈林頓也都是看著羅林,等他說下去。

羅林擺了擺手:“別忙著答應。聽我說清楚。”

他的神色變得嚴肅起來,壓低聲音道:“我說的這個大人物擁有在旺多姆舉足輕重的地位,能輕易影響領主的決定。至於具體身份,我現在還不能說。但是,我能保證,隻要我們幹的好,絕對會得到豐厚的獎賞……別忙著高興,但相應的,我們要做的事非常危險,隨時都可能死無葬身之地,甚至連靈魂都會被毀滅!”

搜查商人薩沃森這件事,最危險的不在於搜查,而是打草驚蛇之後,驚出來的那條蛇。

前世遊戲中,羅林接這個任務的時候,就遭受到一個10級精銳刺客的刺殺,那可真是險死還生啊。

此世,他基本按照前世的脈絡行進,相信他同樣會遭受刺殺,對手有極大可能還是那個刺客。

那家夥可比之前的15級普通戰士哈林難纏許多,羅林不敢用火蛇藥劑,他一個人是幹不過他的,需要幫手。

聽到羅林的話,三人都感覺到了其中巨大的風險,靈魂毀滅,這是凡人所能想象的最悲慘的結局,聽著就讓人害怕呀。

許久,哈林頓走前一步,笑道:“傭兵界流傳一句話,巨大的風險意味著巨大的收益。既然風險這麽大,那收益也肯定會讓人滿意,是嗎,阿布?”

“看看我吧。不久前,我隻是碼頭的一個小夥計,有上頓沒下頓,哪天死在那個角落裏也沒人知道。但現在,我裝備齊全,兜裏還有十幾枚金幣,我還得到一個魔法吊墜,這東西讓我每時每刻都在變強!”

羅林展示了維安娜給他的吊墜,魔法的光芒閃耀著,晃花了在場三人的眼睛。

魔法,這是貴族的專利,大部分平民百姓都隻是聽說,在他們眼裏,魔法神秘、強大,無所不能。而現在,羅林竟然被獎賞了一個魔法器具,他服務的主人實在是太慷慨了!

“幹!一定要幹!光這個魔法吊墜就值得拚命了!”野狼狠狠地道,眼睛直盯著羅林手裏的美麗吊墜,恨不得占為己有。

哈林頓眼中也有些渴望,習慣性地用舌頭舔了下嘴唇:“阿布,要幹什麽,你說,我做!”

霍恩是三人之中最冷靜的,盡管他眼中也有渴求之色,但他卻保持著清醒:“如果你的事並不會累及無辜,我會幫你的。”

到這個時候,他依舊堅持原則,這讓羅林對他刮目相看。

羅林收起了吊墜,說道:“我的朋友們,我首先得對我之前的隱瞞道歉。阿布隻是我的假名,我的真名叫羅林,我掩飾身份,正是為了來調查一些事。”

聽到這個名字,哈林頓和霍恩沒什麽反映,野狼卻驚地喊出了聲:“你說啥?羅林,那小子長得和你不一樣!”

“一個幻覺卷軸的作用而已。”羅林笑著看向野狼:“我要感謝你當天的提醒,這讓我躲過了一劫。”

“竟然真是你。”野狼知道,除了羅林沒有其他人知道這事,他一臉的尷尬,因為他曾經和羅林狹路相逢,現在麵子上就有些過不去。

“好了,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你既然掀掉了腦門上的圖案,難道還想和過去糾纏不清嗎?”羅林笑道。

“我……好吧,你這個人比我厲害,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大哥,我什麽都聽你的!”野狼態度軟了下來。

那天小巷一戰,羅林一人麵對十六個人而麵不改色,最後安然通過,野狼後來仔細回想,竟是越想越是冷汗淋漓,他發覺自己從一開始就進了對方的套,甚至還差點喪命。

總之,這個羅林,比他能打,混的也比他好的多,腦子也好使,現在還牽上了大人物的線,這說明對方無論在哪個方麵都比他厲害,他服!

哈林頓對野狼的轉變有些奇怪,不解地問:“羅林,你幹過什麽驚天動地的事?讓野狼這麽沒脾氣?”

“沒什麽,都是一場誤會。”羅林不會去向自己的朋友炫耀自己,這除了讓人心中產生無謂的隔閡外,沒有任何正麵作用。

羅林又轉向霍恩:“我的朋友,我可以向你保證,我做的任何事都不會累及無辜。這是你的底線,同時也是我的。”

霍恩臉上顯出微笑,他忽然退後一步,向羅林微微一躬身:“那麽,我的朋友,我願意為你效勞。”

這一禮,讓羅林心中滿意之極,這說明霍恩心中已經承認了以他為主的相處關係,他認真地回了一禮,以誓言的語氣說道:“我的朋友,我不會辜負你的信任。”

言畢,兩人相對而笑,都由衷感到一種相處得當默契的愉悅。

但野狼在一旁卻看的不耐煩了,他覺得這兩人酸的慌:“哎,大哥,你們有完沒完啊,到底幹什麽事,你就快說吧。”

君子許以誌,小人許以利。

霍恩是君子,隻有誌同道合,他才會和你走在一起。而野狼是地痞頭子,是普通人,隻要給他甜頭就行了。

至於哈林頓,他傭兵出身,性情偏向於商人,但他並不是毫無原則,他有自己的堅持,他渴望變強,出人投地,隻要掌控的好,也會成為一大助力。

到這個地步,羅林知道差不多了,便一揮手,說道:“好,我們去屋子裏密談。”

三人點頭,跟著羅林進了屋子,開始聽羅林的計劃。

等羅林解釋完了,野狼一拍大腿,笑道:“這還不簡單,栽贓就行了嘛?悄悄往這個薩沃森家裏弄些贓物,找個人舉報,我們就可以進去查了嘛。我有幾個朋友,就是栽贓的一把好手。”

他過去是地痞頭子,手下就有那麽幾個走歪路的人才,雖然他現在不幹地痞了,但朋友義氣還在不是。

“這個想法可行,但細節需要完善,完善細節需要詳盡的情報。我們得查清這個薩沃森的一切,然後製定相應的計劃。”霍恩道。

羅林同意他的看法,霍恩已經表現出了作為一個統帥的潛質,他擁有縝密的思維和謹慎的態度。

哈林頓插言道:“要說查探消息,我倒是有門路,我認識一個竊賊,她身手非常好,如果她肯出手,那絕對清楚薩沃森一切,包括他的所有親戚朋友都能查個明白。不過,她有些貪錢,一趟任務至少一枚金幣。”

“錢不是問題。”

四個人你一言無一語,一個多小時後,一個周密詳盡的計劃就成型了,計劃的每一步都有很多個應對措施,甚至計劃失敗後的退路,有可能出現的強大對手也都考慮進去了,稱的上天衣無縫。

“好了,我們就這麽辦。但記住,我們的對手非常危險。不管計劃的多周密,到頭來都可能出現意外。一旦有不可抗的對手出現,那就什麽都不要管,立刻撤退。先保命,再做事!”羅林極其鄭重的道。

“明白!”三人都是心神凜然,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