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拔腿就跑
嫣菲坐上公交車,看著外麵不斷變換的行人與車輛,她的心情漸漸平靜下來,從第一次有男生給她遞紙條開始,她就以母親自小的教導武裝自己,對異性始終有著戒備之心,也就隻對尚承這個自小就熟識的男生充滿了信任;而當她進入大學,那個江一鳴捧著嬌豔的玫瑰出現在她的麵前時,她的心第一次明白什麽叫怦然心動,江一鳴是那種典型的美男子,雖然才二十出頭,但穿著得體,言談舉止彬彬有禮,麵對嫣菲刻意表現出的冷淡,他始終斯文有禮,每天一束玫瑰,風雨無阻,那種耐心與堅韌,不知羨煞多少女生,又讓多少男生嫉妒恨。
當嫣菲收到第九十九束玫瑰時,她終於做出了決定:等江一鳴捧著第一百束玫瑰出現時,我就答應與他交往。
可是,想象中的第一百束玫瑰再沒有出現在她麵前,她在極度失望中痛苦掙紮了兩天才知道,江一鳴被人打傷了,臉上恐怕會留下永久性的疤痕,嫣菲想去看望他,卻被告知他已經離開了這座城市
。
憤恨之餘,嫣菲找人去調查江一鳴被打事件,兩天之後,她就知道了幕後主使者正是一向待自己如親妹妹的尚承,從那之後,她對尚承也有了幾分戒心——隻是,她一直隱忍著沒有表現出來而已。
這一次,她對原慕軒除了些許說不清道不明的特殊感覺外,並沒有那種心動的感覺,飯館那次拔刀相助,真的沒有別的意思,可是,還是給原慕軒惹來了麻煩,她覺得心裏對他的歉疚越發重了些。
要不,請他吃頓飯,算是道歉?她心裏想著,忽然覺得兩耳有些發燙。她想:一定是小娟在說我了,上次她那麽努力才讓原慕軒答應幫著做菜,我卻要主動請他吃飯。這不是辜負她的努力麽?
果然,當烏茗娟聽說嫣菲想請原慕軒吃飯,算是給他壓驚,她就驚怪起來:“憑什麽呀。他被人襲擊又不是你的錯,給他壓什麽驚呀!”
嫣菲不便告訴她這事還真跟自己有關,而且也不敢告訴她是尚承找人去襲擊原慕軒,更沒有告訴她,正是她這個無話不談的閨蜜將自己對原慕軒拔刀相助的事當笑話講給了尚承聽。尚承才會采取行動的。
慕軒接到嫣菲的邀請很是意外,嫣菲說有事相告,他當然不好拒絕,嫣菲要在西餐廳請他吃飯,他自然得穿上正裝,梓峪上次給他買的西服就派上用場了。
荷蘭餐廳雖然不大,但是在鬧市區,而且裝潢一流。因此即便不是周末假日。嫣菲也還是得提前預定才有位置,作為東道主,她比預約時間早了十分鍾到,而當慕軒在侍者引導下出現在她麵前時,她覺得眼前一亮,這個男人還真是很有眼光。這身衣服的顏色跟他的膚色非常相配,加上他的身形挺拔。穿著這身衣服不比舞台上那些男模遜色,整個人看上去有種前所未見的光芒。而且,顯然他在社交禮儀課上學到的東西都能運用自如,難怪周圍那些女人都會下意識的看他,有的甚至兩眼放光——別說大都市的女人見多識廣,其實很多人的社交圈子還是非常狹窄的,要見到一個順眼點的男人也不容易。
既然慕軒是客人,嫣菲當然讓他點菜,而慕軒選的開胃菜、湯、沙拉、海鮮、牛排和甜品都很是照顧嫣菲這個女主人,這讓嫣菲也暗自驚奇:這個男人,對西餐居然也這麽熟悉?
慕軒沒想到嫣菲會直截了當告訴他,上次他遇襲之事跟金尚承有關,她對給他帶來的麻煩表示歉意,她保證以後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了。
慕軒將口中的一小塊牛排咽下,笑笑,說:“如果這事真的跟金先生有關,那你可沒辦法保證這種事不再發生,因為金先生不像是個輕易放棄的人,除非從今以後咱倆再不見麵。”
嫣菲有些驚異的看著他,問:“你怎麽知道尚承是什麽樣的人?你之前就認識他?”
慕軒搖頭:“上次慈善舞會我是第一次見到金先生,不過聽說過他的一些事跡。”
嫣菲的臉色緩和了許多,笑笑,說:“你原來還非常善於看人?”她內心其實還是很吃驚的,這個人年紀輕輕,看人還真是有一套!尚承要是個容易放棄的男人,那她就用不著這麽煩惱了!
慕軒淡淡一笑,說:“看多了也就有數了。”
嫣菲覺得他這話和笑容都有些老氣橫秋,但還是忍不住點頭表示讚同,這個男人,怎麽會跟自己有相同的感受呢?看他樣子,不像是經曆了很多事情的人啊
!
不過,這頓飯嫣菲吃得很是開心,眼前這個男人原來真的相當有趣,外表年輕而內心成熟,這樣的男生在校園裏應該相當具有有殺傷力的,隻是,想到他之前的遭遇,又讓嫣菲覺得現實對他似乎殘忍了些。
從餐廳出來,慕軒原本想叫輛車送嫣菲回學校,嫣菲說想走走,兩人就在街上很隨意的溜達,嫣菲穿的是紫色的長裙,腳下又是高跟鞋,注定走不了多久腳就有些難受,慕軒伸一隻胳膊讓她扶一下,想著要不要找家鞋店給她買雙輕便鞋的鞋,偏在這時,找茬的出現了——
四個穿著打扮有些怪異的男人勾肩搭背的與他倆擦身而過,其中一個衝著嫣菲吹了一聲口哨,怪叫說:“美女,要不要哥抱著你走啊?”
旁邊三個聞聲轉過頭來盯著嫣菲上上下下的瞧,眼神都非常猥瑣,慕軒警覺的一拉嫣菲的胳膊,將她擋在自己身後,對方四人卻將他倆圍了起來,其中一個低聲說:“小子,身邊的女神借兄弟們玩玩吧!”
嫣菲心中怒火升騰,她很想狠狠地抽對方幾個巴掌,不過她沒有真的動手,因為她想到身邊這個男人的身手,自然會給對方狠狠的還擊,而慕軒也沒有辜負她的期望,對著對麵那個黃發男人就是一拳,對方應手而倒,嫣菲一下子興奮起來,她覺得自己將要見證這個男人的偉大時刻了,可是,慕軒接下來的舉動讓她感到失望——他居然拉起她的手,拔腿就跑了!而且,跑之前他還把西服脫下來,一下子遮在了她的頭上。
慕軒拉著嫣菲跑出十幾步,就拐進了一家大商場,而後直奔二樓的服裝部,動作迅疾的從架子上拿了一身衣服,就將不情不願的嫣菲推進了試衣間,說聲:“換上,快點!”
嫣菲非常憤懣,但還是先換上了那身衣衫,還別說,這個男人臨時抓的這身衣服居然相當合身,她將自己的衣裙放進了導購小姐遞來的袋子裏,慕軒自己隻是將領帶解下了,他遞給嫣菲一雙球鞋,嫣菲換上鞋子——居然也很合腳。
“走吧!”慕軒拉著她走別的路下去,而後很快出了那條街,上了一輛出租車,車子離那裏越來越遠時,嫣菲看見那四個混蛋正在一家店門前像沒頭蒼蠅一樣亂竄著,慕軒忽然說:“他們是有備而來。”
嫣菲沒好氣的橫他一眼,說:“你認識他們?”
慕軒搖頭,說:“你覺得幾個小混混找人麻煩時,會不會讓人拿著單反相機拍照?”
嫣菲奇怪的問:“你看見有人拍照?”
慕軒點頭:“還不止一個。”
嫣菲的反應當然也不慢,她絕對不相信會有人對街邊偶然發生的混混騷擾事件感興趣,以致拿著單反相機拍照,唯一的解釋就是,有人策劃了這一切——比如尚承,要是自己跟混混當街大打出手的照片傳到媽手裏,那麽如果原慕軒真是自己男朋友的話,這輩子他恐怕沒機會再踏進曾家半步;再往深處想想,要是再招來了警察,假使消息再傳到集團董事會,那媽這個董事長恐怕也會相當被動。
正因為這樣,嫣菲不得不佩服身邊這個男人的反應之快和當機立斷,看樣子,他絕對是個明白輕重緩急的人,而不是那種隻想來場英雄救美以討好女孩子的淺薄男人。
慕軒將嫣菲送到宿舍門口,看著她進了門才離開,他所不知道的是,嫣菲在他離開的時候,一直看著他的背影,眼眸中的深思之色讓人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