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身術”是指一個人應變外部環境和各種對手的技巧。和善變,因為他總希望自己能麻煩少一點、利潤多一點。
和在辦理大案要案中,有巧妙應變的本事,因此,凡經他手辦理的案件,無論案情的定性如何,都能使自己處於有利地位。在國泰貪縱營私案中,和就是這樣“站穩”的。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四月初,都察院禦史錢灃疏劾山東巡撫國泰、布政使於易簡“貪縱營私”,“國泰於屬員題升調補,多索賄賂”,“按照州縣肥瘠,分股勒派。揭有升調,惟視行賄多寡,以致曆城州縣虧空或八九萬兩,或六七萬兩。布政使於易簡亦縱情攫賄,與國泰相埒”。
國泰隸屬滿洲鑲白旗,姓富察氏,係四川總督文綬之子,曾任刑部主事、郎中、山東按察使、山東布政使等職,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被擢為山東巡撫。乾隆三十八年已調任陝甘總督的文綬,因在四川任內庇護縱子為非的阿爾泰,被戍伊犁。國泰因疏請同父一起遣戍,得到皇帝的賞識,不僅保住官職,而且很快升為山東巡撫。
國泰少年得誌,為人跋扈,對待屬下“不以禮,小不當意輒嗬斥”。國泰之父文綬因庇護阿爾泰交罰銀八萬兩,國泰則明目張膽勒索屬下,代父交納贖罪銀兩。於易簡係已故大學士於敏中之弟,雖然也出身宦門,但其生性懦弱,因而同國泰共事也稱得上是剛柔相濟。在國泰大發雷霆時,於易簡竟然奴顏婢膝,“長跪白事”。對國泰的頤指氣使,於易簡已經是司空見慣。
對於“性情乖張”的國泰,阿桂、福康安(阿桂係當時軍機處首席大臣、內閣首輔;福康安係傅恒之子,時任雲貴總督)、和等相繼向皇帝“密為陳奏,欲以京員調用,消彌其事”,卻被皇帝拒絕。因乾隆屢聞“國泰在山東巡撫任內不得屬員之心”,“恐其有不法款跡”,乾隆遂於四十六年正月,特意“傳諭令於易簡來京訊問”。於易簡到京後力保:“國泰並無別項款跡”,“惟馭下過嚴,遇有辦理案件未協及詢問不能登答者,每加訓飭,是以屬員畏懼,致有詬言。”乾隆又問及“國泰屢經保薦呂爾昌,有無徇庇交通情事”,於易簡則以“呂爾昌與國泰均係刑部司官出身,常委審理案件,並無徇庇交通之事”對。
於易簡何以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與國泰緊緊連在一起?於易簡曾任濟南知府,由於國泰的提攜升任山東布政使,此種知遇之恩令其沒齒不忘。在於敏中逝後,於易簡對國泰更為依賴。兼之二人都嗜好昆曲,有時還粉墨登場。據傳他們最喜歡演的是洪升的《長生殿》,於易簡扮唐明皇,國泰飾楊玉環,聲色俱佳,維妙維肖。誌趣相投也許是於易簡力保國泰的另一個原因,即所謂高山流水遇知音。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初四,和與都察院左都禦史劉墉、禦史錢灃等奉命前往濟南查辦國泰案。與此同時,乾隆諭令曾在山東查辦過鹽務的前長蘆鹽政伊齡阿如實陳奏在山東的所見所聞;命令已升任湖南布政使的前山東按察使葉佩蓀據實陳奏國泰貪縱營私之處,不得稍存徇隱、回護;又責令由國泰推薦升任安徽按察使的原濟南府知府呂爾昌交待“如何與國泰前往涿州、德州、江省一帶有查辦事件。因我母親現於上月二十五日起身到我哥哥任去,有年紀的人行路遲緩,恐怕還該在途中。德州是山東地方,尚有幹係我哥哥的事,母親在道上聽見害怕,所以差套兒(國霖家奴仆)赴東,與母親請安,並叫他探聽欽差查辦德州信息,如沒有我哥哥的事就迅速回京。”
另據套兒供稱,初四日自京起身,初七日到山東省,“路上遇見大爺(指國泰)接欽差,我請了安,大爺問我‘你來做什麽?’我說二爺(指國霖)打發我來替老太太請安,恐老太太聽見有欽差來害怕。”然而套兒並未到國泰官邸給老太太請安,而是“回到德州住了兩日,打聽山東省城有什麽事,到十四日聽說我大爺已查抄拿問了才回來”。
正像辦案人所分析的:“你既到山東,你大爺為何不留你在那裏,這不是怕你漏出馬腳致事情敗露嗎?”國泰在四月十七日的口供卻對套兒送信予以否認,自稱“我於初六日接德州驛站上報單得知,欽差赴江省一帶公幹之信,約於初八(原檔有殘),可過齊河,我恐路過盤查,是以叫藩司將縣庫(原檔有殘)生查辦。至我兄弟差來家人套兒,我於初七月出城恭請聖安,在途中遇著他,說係我兄弟差來給我母親請安,並說有欽差往江南查辦事件,不知山東有應辦的事件沒有,京中不知信息,甚是害怕,叫來探聽探聽,就回去知告好放心。我即向他說,欽差現在就要到了,倘有路過東省查辦事件,你適自京來,恐有不便,就叫他回去了,並非我兄弟差來送信”。
不排除國泰有為國霖開脫之意。在一年前乾隆就曾傳諭布政使於易簡來京,詢問國泰操守如何,此後不久乾隆還特意“將詢問奏對緣由,傳諭國泰,令其知所警惕,痛加改悔,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凡事寬嚴適中,不可太過,亦不可不及。若伊奉朕此旨,即自知猛省,隨事留心更改,將自可長受朕恩,為國家好大臣,豈不甚善。若再不知改悔,或因此轉加模棱,不認真辦事,是伊自取咎戾,朕不能為國泰寬也。至於易簡既奏並無別項款跡,將來或經發覺,或被訪聞,不特國泰罪無可辭,即於易簡亦有應得之罪。”
心裏有鬼的國泰不會體會不出這份上諭的份量,因而當他從驛站報單得知欽差欲往江南公幹,立即預感到彼等此行的真正目標很可能就是濟南,套兒的到來不過更加證實事態的嚴重。國泰遂把存在濟南府裏的“交州縣變賣物件銀子”,用以彌補曆城縣虧空,令“該縣郭德平向馮埏(原濟南知府,時任漳州知府)府庫要去銀四萬兩挪移掩飾”。從檔案記載可知,派人給國泰送信的是其弟國霖,在德州打聽欽差意向的是其家人套兒,上述諸事同和並無瓜葛。
關於清查曆城縣庫銀一節,《郎潛紀聞》中有如下一段記載:
其時和柄國,而國泰素奔走其門下者,人皆為通政(指錢灃)危。及抵境,和已授意國泰彌縫,輒以危言相恫喝。劉文清(指劉墉)深知其弊,常與通政密商。比到省盤查,則和先揚言不用全數彈兌,抽查至數十封,無短絀,和即起回館舍。通政請封庫,次日徹底拆封,則多係圓絲雜色銀,蓋借諸商賈以充數者,因詰庫吏,得其實。遂出示召諸商賈采領,大呼曰:遲來入官(即役收歸公)!於是商賈紛紛具領,庫為一空。複往盤他府亦然,案遂定,亦無如何也。
近年來出版的一些關於乾隆的傳記中,不少引用上述傳聞,諸如:“國泰早已知查倉盤庫之信,急忙向商人勒借銀兩,存放庫中”,錢灃細心觀察,發現取出驗證之銀,每錠的數量多少不等,印色不對。“錢灃了解到借商銀充庫之情,便遣人宣告於眾,如被借銀存於庫中的商人,不將銀呈官報明請求歸還,則將盡沒收其銀”,各商人紛紛奏呈被借之數,將銀領還,庫為之空,一下子就將曆城縣虧空帑銀四萬兩之弊,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等等。史實並非如此。
據和、劉墉在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一日給皇帝的奏折中所言,清查曆城縣庫隻有一次,而且是“按款比對,逐封彈兌”,並非像《郎潛紀聞》所言先後盤查兩次,第一次隻“抽查至數十封”,第二次才“徹底拆封”;國泰用以彌補虧空的銀兩,係存在濟南的勒索各州縣的銀兩,並非“借諸商賈以充數者”,更無“商賈紛紛具領,庫為一空”的場麵。《郎潛紀聞》的作者之所以有“供諸商賈以充數”之說,很可能是據郭德平所供“賒取本城錢鋪劉玉昆銀四千兩抵補空項”的偽證演繹而成。
據傳在國泰案中,和在查案前,先寫好了兩份奏折留給他的幹女兒納蘭之父蘇淩阿,告訴他一份劾劉墉、錢灃用,一份劾國泰用。若在山東查不出來什麽,你便將劾劉、錢的奏折上奏皇帝,告他們蓄意陷害好官,若事有不諧,國泰罪難遮掩,我便飛馬報你,你便把另一份劾國泰的奏折呈奏皇上,在劉、錢回京之前劾國泰,以丟卒保車。後來國泰案終難遮掩,蘇淩阿便將劾國泰的折子奏上。據說乾隆因此而認為和與國泰實無勾結。而劉墉、錢灃也因和在案中表麵上無有掣肘以及無其它實據,也隻好認可。這些傳說雖都是雲裏霧裏,但可見和之為人,編造此說倒也能鮮明體現其高智商的奸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