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隨下活著——餘華《活著》重生——名門童養媳!’最小的男孩揉揉眼,發現他的同伴們正在被一個山那麽大的怪物追逐,可是他們太胖了,根本跑不快,還沒有到水邊,就被一個一個地追上、吃掉了。他們全部掉進了最危險的陷阱裏,隻有最小的男孩逃過一劫,把這個故事流傳了下來。”
泛黃的紙頁翻過去,沒頭沒尾的故事說完了,女人仿佛完成了一個大工程,籲了口氣,漫不經心地對靠在她身上的魏謙說:“所以說,人不能過得太舒服,等你腦滿腸肥、每天都吃飽混天黑的時候,就離嗝屁著涼不遠啦……”
她好聽而粗俗的話音被尖銳的鈴聲打斷,魏謙如同受到了驚嚇一般,猛地睜開了眼,從**彈了起來。
清晨五點半,天還沒完全亮。
魏謙依然沉浸在方才的夢裏,那是美夢,也是夢魘。
他頂著一腦門睡眠不足的低氣壓,像條死狗一樣艱難地爬了起來,拎起拖鞋,拍死了一隻在他床頭上耀武揚威地爬過的蟑螂,然後單腿蹦到水管下,把鞋底衝幹淨,踩著“啪嗒”“啪嗒”的腳步聲洗手淘米,用變形的小鍋煮上粥。
然後他把頭探出窗外,看見樓下麻子家的早點攤已經支起來了,正在熱油鍋。
魏謙衝樓下吹了個長長的口哨,一點也不介意把鄰居吵醒,衝樓下嚷嚷:“麻子,給哥來三根油條!”
他剛叫喚完,樓上的窗戶也“嘎吱”一下打開了,一個含著牙刷的胖子含含糊糊地說:“哥要六根,給我挑又粗又大的!”
喊話的是樓上的三胖,這貨都已經胖成了一個球,依然不依不饒地以“飯桶”這個特質為榮,其思想高度簡直超凡脫俗。
魏謙覺得三根和六根比起來,相當沒有英雄氣概,於是仰頭衝三胖說:“豬,出欄出得真積極,有思想覺悟!”
三胖正滿嘴白沫,顧不上搭理他,隻好於百忙之中伸出一隻豬爪,撥冗衝魏謙比了個中指。
麻子的爸早就死了,他是孤兒跟著寡母過,寡母以賣早點為生,麻子每天早晨要起床幫他媽炸油條,聽見他的朋友們一大早就狗咬狗,也十分習以為常。
他把手在圍裙上擦了擦,沒吭聲,笑嘻嘻地衝樓上那兩位大爺揮揮手,表示聽見了——哦,麻子是個結巴,一般他不在公共場合高談闊論。
早飯有了著落,魏謙打仗一樣地轉去廁所刷牙洗臉,開始了他忙碌又苦逼的一天。
他把煮好的粥放涼,同時拾掇好了自己,帶著零錢小跑著衝下樓拿油條,再回來叫醒妹妹小寶,盯著她吃完早飯,抱著她跑到樓上,把她交給三胖的媽照顧,臨走,他還打掉小寶又往嘴裏送的手。
而後魏謙蹬著他破舊的自行車趕往學校。
這一天,是魏謙參加中考的日子。
魏謙從來不知道自己老爸是誰,也不知道他長了幾個鼻子幾個眼,對此人唯一的概念,就是那家夥是個人渣王八蛋——這源於魏謙他媽十年如一日地在他耳邊喋喋不休地重複。
傳說那老不要臉的現在還在號子裏蹲著,頂著個威風八麵、十裏飄香的光榮頭銜,叫做“強/奸犯”,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給出來——當然,魏謙也都不盼著他出來,一個屁都不會的老勞改犯,出來也是社會的負擔。
魏謙想,最好那老貨能在刑滿釋放之前,被其他犯人打死在監獄裏。
老勞改犯製造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魏謙的媽……哦,對了,還有魏謙這個間接受害者。
他媽年輕的時候,腦子裏一坨漿糊,當年不學好,每天跟一幫小流氓混,喝得醉醺醺地大半夜地在外麵亂晃,不幸被那老勞改犯盯上了,成了一個稀裏糊塗的受害者,後來更是稀裏糊塗地懷孕生下了魏謙。
因此理智上來說,魏謙理解為什麽從小他媽就不待見他,他覺得自己生下來的時候,她沒有直接把自己掐死,就已經是激素的作用了……激素才是人類生命的奇跡。
更不用說她還勉勉強強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盡管這樣,魏謙依然打心眼裏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時定點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會打心眼裏期盼她能給自己一點溫情,偶爾她真的給了,魏謙就會感覺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認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麽一根賤骨頭。
女人總是晝伏夜出,她賴以謀生的工作古老又傳統,在我們國家有著數千年見不得光的曆史。這是一份帶給魏謙無數“榮耀”的工作——他媽是隻“雞”,用這個婊/子臭不要臉的話說,這份工作的好處就是白嫖了男人,還要男人給她錢。
魏謙那個強/奸犯的爸終結了她的整個少女時代,讓她從裏到外黑了個徹底,越發地不知羞恥起來。
而作為一顆“雞蛋”,魏謙的童年就是一場漫長的折磨。
他媽每天晚上都會罵罵咧咧地出門,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來,會用長長的指甲把他從被子裏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娘三舅老爺的一起罵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還會順手打他兩個耳光,然後一身酒氣地指使還沒有鍋台高的小魏謙去給她弄口吃的。
有那麽好幾次,魏謙把耗子藥都買好了,準備下在飯裏,跟她同歸於盡,不過最後還是沒下成,因為那女人偶爾試圖當個媽的時候,會用柔軟的胳膊抱著他看一會電視,高興了還會溫聲細語地在他耳邊跟他說幾句話。
如果夜裏收入不菲,她還會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給魏謙買兩套煎餅果子。
這種情況雖然彌足珍貴、可遇不可求,卻總能讓幼小的魏謙受寵若驚,每到這時候,他就不想殺這個女人了,因為他也會想起來,這女人是他親媽。
他的親媽比他一生中見過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絲毫沒有給他帶來一點榮耀。
可全世界畢竟隻有這麽一個人是他親媽,殺了,就沒了,他舍不得。
他們倆就這樣,彼此仇視又相依為命地活了下來。
魏謙五歲的時候,他媽又嫁了一回人,繼父是個老實人,賺錢不多,沒什麽本事,對這個便宜兒子也不算很熱絡,但是也從沒有虐待過。
後來大概是嫌他在家裏礙眼,等魏謙剛滿六周歲的時候,繼父主動把他送進了小學校,騎著大二八的自行車送他去學校報道。
魏謙管他叫叔。
叔來了以後,他媽一夜之間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幾乎是立竿見影地洗淨了鉛華,高挽了長發,沒再沾過一滴的酒,脾氣也好了很多。
她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親。
當年冬天,她甚至動手給魏謙織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隻穿了一冬天,由於個子長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卻一直被魏謙珍而重之地收在櫃子裏,因為那幾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禮物。
都說六七歲的孩子到處滾、狗都嫌,可魏謙六七歲的時候乖順得就像條狗一樣,他一句廢話也不多說,一個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動給,他就絕不開口問大人討錢,學校裏有時候有點事讓交錢,魏謙都是先跟別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廳遊戲廳去給人打雜幫忙,賺幾塊錢還上。
他在這個過程中結識了很多比他年紀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著他小,跑來跑去地撿球端盤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勁兒,非常會看人臉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當成個奇葩的吉祥物,閑來逗逗。
魏謙對此樂在其中,並不覺得痛苦,因為他在學校裏得知,自己也是祖國花骨朵中的一朵,這種生活,他過得心滿意足。
因此他總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媽離婚,讓他再過回那樣豬狗不如的日子。
魏謙七歲半,沒滿八歲的時候,他媽又生了個丫頭。
丫頭長得跟他叔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哦,也就是很醜的意思,可全家都寶貝得不行。
她是春天生的,父母嫌棄什麽“春”啊“柳”啊之類的名字太土,配不上他們寶貝姑娘,難為他媽和他叔,他們倆受過的教育加起來也沒有九年,湊在一起足足合計了一個多禮拜,最後絞盡腦汁地給丫頭起了個他們自以為有詩意的名字,叫“宋離離”。
跟他叔姓宋,“離離原上草”的那個“離離”,小名叫小寶。
不過魏謙幾乎不怎麽叫他妹這個倒黴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寶”。
不說聚,非得說“離”,沒聽說誰家給孩子起這種大名的,真是要多吉利有多吉利。
他的親媽和後爹倆文盲淨顧著“濕意”了,給孩子起這麽個名,純粹是沒事作死玩。
這不吉利的名字將和小丫頭相伴一生,似乎也預示著,生離和死別會從一而終地貫穿在她單薄的生命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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