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末年,由於長期的興師暴眾和嚴刑峻法,階級矛盾日益尖銳,農民起義烽火四處燃燒。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漢武帝不得不下“罷輪台屯田”的罪己詔書,“深陳既往之悔”,宣布:“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1〕,以示與民更始。武帝死後,少子劉弗陵即位,是為昭帝。昭帝年幼,一切政事聽任霍光處理。霍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2〕。為了緩和社會矛盾,昭帝始元四年(前83)頒布特赦令:“辭訟在後二年(武帝後元二年)前皆勿聽洽”〔3〕。昭帝在位期間,曾多次減免百姓田租,免收賑貸種食,詔止民出馬,勿斂馬口錢(牲畜稅)。元鳳四年(前76),昭帝行加冠禮,下令“毋收(元鳳)四年、五年口賦,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皆勿收”〔4〕。以上這些措施,都一定程度地減輕了人民的負擔,有利於生產的發展,使社會經濟複蘇有了可能。昭帝還於始元六年召集郡國賢良文學,問民疾苦,議罷鹽鐵榷酤,多次派兵擊敗匈奴、烏桓的攻擾。

元平元年(前74),昭帝死,因無嗣子,霍光等大臣奏請皇太後迎立在民間的劉詢(原名病已)為帝,是為宣帝。宣帝幼遭巫蠱之變,被關押於郡邸獄中,後養於祖母史氏家,長期生活在民間,對民間疾苦和吏治得失多有了解,這對其即位後的施政具有直接的影響。

宣帝初即位,委政於霍光。地節二年(前68),霍光死後,宣帝始親政事。他著力整頓吏治,強化皇帝權威。為了打破霍氏左右朝政的局麵,親政伊始,即令群臣得奏封事(古時臣下上書奏事,防有泄漏,用袋封緘),以通下情。

並規定“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敷陳)奏其言,考試功能”〔5〕。地節四年(前66),因大司馬霍禹(霍光之子)與其母霍顯等謀反,誅滅霍氏家族,並廢皇後霍氏,從而徹底消除了霍氏的勢力。

宣帝為政,十分重視吏治,特別是地方官吏的選用,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裏而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6〕!凡拜刺史、守、相,宣帝都親自召見,詢問治安之術。其政清者輒以璽書勉勵,給以褒揚。渤海(郡治浮陽,故城址在今河北滄縣東南)歲饑,人民不斷起事。宣帝拜龔遂為渤海太守,問“何以治渤海?”遂對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可治。臣願丞相、禦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7〕。宣帝許之。龔遂到任,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請持組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無得問,持兵(兵器)者乃為盜賊”〔8〕。持兵者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農具,於是悉平,民安土樂業。龔遂開倉濟民,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郡中皆有蓄積,詔獄止息。龔遂人為水衡都尉(總管治水及上林苑)。對於公卿大臣,則多從有政績的地方官中選拔。如北海太守朱邑以“治行第一人為大司農”〔9〕。召信臣由郡太守遷升為少府。史稱“漢世良吏,於是為盛”〔10〕。宣帝不僅重視官吏的選拔,也很注意以刑名(亦作形名,即循名責實之意)考核臣下。當時,一班地位很高的大臣,如平通侯楊惲、光祿大夫王遷、京兆尹趙廣漢、司隸校尉蓋饒寬等皆因罪被處死。太子劉爽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為持刑太深,建議重用儒生。宣帝訓斥說:“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11〕!另一方麵,宣帝為了緩和社會矛盾,進一步廢除了武帝時的許多酷法。元康二年(前64),下令赦免那些觸犯他本人名諱的人。地節三年(前67),因廷尉史路溫舒上書,設置廷尉平(秩六百石)四人,以慎刑獄。次年又令郡國呈報獄囚被掠笞瘐死的姓名、屬縣、官爵、邑裏,由丞相、禦史統計上奏皇帝,此外,還蠲除了一些苛法。

宣帝圖治的另一重要方麵,則是輕徭薄賦,發展生產。地節元年(前69),詔令假(權借)郡國貧民田。地節三年,又詔“池(陂池)絮(禁苑)未禦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複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不出算賦及給徭役)”〔12〕。此外,還屢次蠲免和削減田租、算賦、口錢。本始四年(前70)詔曰:“蓋聞農者興德之本也,今歲不登,已遣使者賑貸困乏。其令太官(東漢時掌皇帝飲食宴會之官,屬少府)捐膳省宰(屠宰),樂府減樂人,使歸就農業。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京師各官署之令丞)上書人穀,輸長安倉,助貸貧民”〔13〕。地節四年(前66),郡國多被水災,皇帝遣使循行郡國,發放賑貸。同時命令各地降低鹽價,以減輕百姓負擔。詔曰:“鹽,民之食,而價鹹貴,眾庶重困。其減天下鹽價”〔14〕。為節省轉漕,而利農民,宣帝采納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言:“令邊郡皆築倉,以穀賤增其價而糴,穀貴時減價而糶,名曰常平倉”〔15〕。這些措施對於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起到了比較顯著的效果。元康年間,由於“比年豐稔,穀石五錢”〔16〕,創西漢以來最低的穀價記錄。

漢宣帝在位期間,對於文化學術事業也很重視。為了進一步統一儒家學說,加強思想統治,於甘露三年(前51),詔蕭望之、劉向、韋玄成、薛廣德、施讎、梁丘臨、林尊、周堪、張山捕等儒生,在長安未央宮北的石渠閣講論五經異同,由宣帝親自裁定評判。經過這次會議,博士員中《易》增立“梁丘”,《書》增立“大小夏侯”,《春秋》增立“穀梁”。

宣帝時,西漢王朝與周邊少數族的關係大體上相安無事。神爵元年(前61),漢將趙充國擊敗先零羌,羌人降者逾萬。次年,羌人若零等共斬先零大豪猶非、楊玉首,率四千餘人降漢,漢政府設置金城屬國,以安置降羌,從而挫敗了羌豪借助匈奴勢力以隔絕漢朝與西域往來通道的圖謀。三年,匈奴日逐王率其眾降漢,騎都尉鄭吉發西域諸國五萬人迎之。鄭吉威震西域,遂並護車師以西北道,號都護。漢之號令行於西域,匈奴為奴役西域而設置的僮仆都尉不得不廢除。甘露二年(前52),匈奴內亂,五單於爭立,呼韓邪單於叩塞稱臣,原來畏服匈奴的烏孫及其西至安息諸國,也轉而尊漢。以是邊境晏然,徭役省減,為西漢政治的安定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昭帝、宣帝在位期間,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匈奴和親,百姓充實,特別是宣帝時期,“吏稱其職,民安其業”,“單於慕義,稽首稱藩”,史稱中興。

注釋

〔1〕《漢書》卷九六《西域傳》下。

〔2〕〔3〕〔4〕《漢書》卷七《昭帝紀》。

〔5〕《漢書》卷入《宣帝紀》。

〔6〕〔7〕〔8〕〔9〕〔10〕《漢書》卷八九《循吏傳》。

〔11〕《漢書》卷九《元帝紀》。

〔12〕〔13〕〔14〕《漢書》卷八《宣帝紀》。

〔15〕《資治通鑒》卷二七,漢宣帝五鳳四年。

〔16〕《資治通鑒》卷二五,漢宣帝元康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