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是出手傷人人,那麽無關誹謗的事情,她的明星光環一定會破碎掉。
“怎麽?我解釋的還不夠清楚嗎?”這一次變成了時歆歆來質問她了。
“你是在這裏等我的傳票嗎?可能不行了,我可能要在你走了之後才能給法律顧問打電話了,還是你希望我現在就給派出所打電話?”
時歆歆根本就沒有之前葉雲所預料的那般顫抖,現在站在她麵前的這個女人,和之前舞會上遇到的那個,穿著華麗服裝,內心卻卑微的如下等人的時歆歆已經不複存在了。
“我明白了,像你們這樣的女明星應該很喜歡炒作自己吧,或者你是希望我給狗仔打電話。那也行。”
時歆歆作勢掏出了手機,葉雲見狀慌忙過去,將時歆歆的手機搶過來,摔碎在了地上,還不停的用腳踩踏。
不可以,她一定不可以被發現在這裏鬧事,一定不可以被發現離開了片場,一定不能被外界知道,不能讓公司知道。
等她做完這一切才發現,自己有多麽的猛撞,她惱羞成怒的拎起自己的包,捂著左臉,撞開所有人,離開了雜誌社。
路過時歆歆的時候,她還不死心的回頭對時歆歆說到,“這件事情還沒有完,你給我等著!”
說完便想奪門而去,時歆歆轉過身,朝著她的背影,“希望你下次來的時候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而不是再像今天這樣的肆意誹謗,下一次你可就不會像現在這樣,還能如此輕鬆的走出去了。”
葉雲停在了門口,聽她說完了所有的話,別提有多生氣了。
今天不僅沒能讓時歆歆顏麵掃地,反而在眾人麵前被時歆歆打了一耳光,還在這群人麵前留下了,不好的形象,可以說她所有的計劃全都失敗了。
雜誌社裏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這期間發生了什麽事情,今天剛好主編出去開會了,否則的話,還能有一個人站出來幫時歆歆證明那一段時間,她的確是在履行合同。
即便主編也不清楚時歆歆在盛辰靳那裏做的是什麽工作,但至少有人可以為他證明。
不過罵走了葉雲之後,時歆歆覺得主編在不在也沒有那麽重要了,今天這一件事情,她並沒有覺得自己有做的不妥的地方。
唯一的不滿意的,可能就是隻刪了葉雲一巴掌,而不是兩耳光了。
實習生跑上去撿起了被葉雲摔碎的手機,小心翼翼的捧到了時歆歆麵前,“歆歆姐姐,這個……”
“沒關係,給我吧。”時歆歆微笑著接過了手機殘骸。一個手機而已,並沒有什麽大不了,比起損失了一部手機,她更高興自己現在所擁有的自信。
她不再像之前那樣膽小了,不過她的確需要趕緊聯係一下盛辰靳,一來是為了防止一會兒盛辰靳給她打電話,找不到人他會著急。
二來她也需要和盛辰靳商量一下葉雲的事情怎麽辦?雖然這件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但是看剛才她那架勢,估計是還會再來鬧一波。
時歆歆現在可不能借由著未婚妻的身份,不斷的給雜誌社找麻煩,得想辦法處理一下才行。
然而,身處在雜誌社,就有工作不斷的需要時歆歆來完成,甚至有人把剛才葉雲大鬧雜誌社的事情,拍了照,寫了初稿,打算下一期雜誌就寫這一件事情。
在主編沒有在的情況下,副主編擔任起了臨時主編的位置,召集大家進行短暫的編委會會議。
一時間時歆歆就忘記了去找盛辰靳。而葉雲不一樣,她出門之後迅速的用紗巾將自己的臉遮了起來,路上並沒有被人認出。
而後便打車回到了小公寓,給丁沐雨打了電話將今天雜誌社所發生的事情,添油加醋的告訴了她。
在葉雲的描述裏,該做的她都做了,該說的她都說了,沒有取得原定成果的原因,全都在於時歆歆已經不再像兩人所想象的那般軟弱,變得高傲且猖狂起來。
完全不好對付了,丁沐雨一聽,氣就不打一出來,她沒有想到葉雲會把事情辦成這樣,落得一個人盡皆知的下場。
再者這個時歆歆,如果不是像之前那樣軟弱好欺負,那麽事情就難辦得多了,本以為找個人嚇一嚇她就可以搞定的事情,現在估計要另辟蹊徑了。
“這兩天你先呆在公寓裏,其他的我們從長計議,堅決不要讓人發現你住在那裏,明白嗎?”
“明白。”葉雲哭著正想在丁沐雨這裏裝委屈,能博得多一點的同情,對她的處境越有好處。
但是丁沐雨卻完全不給她這樣的機會,交代完所要交代的事情之後,便就掛了電話,並不想和她有過多的沾染。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掛完電話之後丁沐雨氣的把手機摔在**。不過好在,這一個人沒有在事情發生的過程中透露出自己。
也不想想,當著這麽多人的麵,說出這樣的話,還摔碎了手機,若是那個狐狸精去找了盛辰靳,在盛辰靳麵前裝委屈的話,兩個人都得玩完。
不過還好她沒有暴露,這樣的話,那就讓葉雲一個人去送死吧。隻不過現在時歆歆沒有那麽好對付的話,她要想什麽樣的辦法才能給她施加壓力了。
怎麽才能讓她自動的離開盛辰靳呢?一下子丁沐雨姣好的麵容,又變得眉頭緊皺起來。
正在這個時候,她卻接到了一封電子郵件,這是之前她買通的一個黑客,通過黑進高遠的電腦,來觀察盛辰靳的行程。
高遠是盛辰靳的得力助手,重要的事情都會通過他那邊,而因為旁人不太清楚兩人的關係,所以一般調查盛辰靳的都會從董事長助理那邊調查。
而作為兩人的大學同學,丁沐雨深知兩人的關係便直接買通了黑客,黑進了高遠的電腦。
她打開郵件,裏麵是一封全英文的合同,這對於留過學的丁沐雨來說並不是什麽難題。
她仔細的將合同瀏覽了一遍,很快就明白這是盛辰靳,用於購買澳大利亞一所莊園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