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隻與我們自己的心有關,不要以為幸福等於金錢,不要以為幸福就是香車寶馬、功名利祿,不要以為幸福就是隨心所欲,要什麽有什麽,更不要以為有錢了幸福就會來到你身邊。如果你因為沒有錢而感到不幸福,那麽有錢的你同樣不會幸福。
科學家們發現,幸福與金錢之間有個臨界線,在臨界線之前,金錢和快樂是成正比的,錢越多幸福指數越高;而過了臨界線,金錢和快樂是成反比的。享受生活,未必要等你掙夠了100萬。幸福誠然需要一定的經濟條件作為基礎,但並不代表越有錢越幸福,很多有錢人並不幸福。一般而言,月收入5000元的人要比月收入1000元的人快樂,而月收入5000萬元的人卻不一定比月收入1000萬元的人快樂。其實,不管有錢沒錢,我們的每一天都可以過得有滋有味。甚至,隻要你願意,即使身上隻有一元錢,你也會比千萬富翁更幸福。
有一個女士在博客上回憶自己年輕時和老公每天隻吃清水掛麵的時光,那時候覺得每天都是滿心的幸福。但隨著錢越賺越多,老公卻再也沒有時間回來陪她吃飯,一桌子精心烹製的飯菜常常放到涼,隻好倒掉。她覺得以前吃麵條的日子真是幸福。這時,她才明白,幸福和錢的多少沒有太大關係。
有的人一生拚命掙錢,以為賺夠了錢就能買到幸福。天天從早忙到晚疲於奔命,可是,錢卻好像永遠都不夠買到你想要的幸福,這時你若叫他停下來,他又想:我再努力一下,賺一把大的,幸福或許就來了呢?也有的人似乎明白了,既然想要的幸福永遠不會屬於自己,抓不住幸福就抓住錢吧!這是很多人失去幸福後的正常反應。
有一個富翁,一日開車出去在路上發生了車禍,他的車被撞毀了。
“哎呀!我的奔馳啊,就這麽撞毀了!”他號啕大哭道。
有一個路人哭笑不得地說:“車毀了算什麽,看看你的胳膊吧!”富翁這才發現,自己的胳膊撞斷了,於是,他又大哭起來:“哎呀!我的勞力士呀!”
這真是個笑話嗎?不。不惜用自由和生命為代價去換取財富的蠢事每天都在上演,以殺人為代價搶劫的不過是一款新型手機、一根項鏈、一隻手表等,這樣的事更是屢見不鮮。這些人和那個不哭自己失去的胳膊的人有區別嗎?
有個勤儉而吝嗇的男人省吃儉用,直到晚年才攢下了100萬美元。他覺得自己積累的財富已經足夠多了,便決定從這些儲蓄中拿出一小部分,買一間大房子,讓自己安度晚年。可是,他的計劃還沒有付諸行動,就到上帝那裏去報到了。
他見到了上帝,上帝雖然很偉大,但我們最不想見的人就是上帝!這個人也是如此。男人希望上帝能夠多給他一些時間,至少,讓他在那間大屋子裏住上一天也好。於是,他賄賂上帝說:“如果你能讓我再多活3天,我願意獻出我所有財產的三分之一。”上帝說:“3天時間太長了,如果人人都可以用金錢來購買生命,那生命就太不值錢了。”
男人說:“好吧,我願意用我所有的積蓄換1天的生命。”上帝還是搖了搖頭,再多的金錢也買不來1天的生命,因為生命實在太寶貴了。
最後,男人隻好無奈地說:“那麽,請給我1分鍾的時間吧!讓我給後人留句話。”上帝同意了。
他留下來的話是:“生命是最寶貴的,再多的財富也買不來1天的生命。”
不管有多少錢,如果不懂得在有生之年去享受它,再多的錢也沒有任何意義,或者說,活著,就是最大的幸福。活一天,就要享受一天的幸福。
為什麽我們要把幸福寄希望於錢財呢?因為我們總是把幸福跟“錢”和“閑”聯係在一起,有錢又不用上班,不用忙碌的日子,人才可以隨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這就是大部分人眼中最幸福的事。可是這一天來到時,我們往往會發現,自己已經人到晚年,生命所剩不多了,又因為在年輕時勞累過度,老來疾病找上門。這時候,我們才會悔恨年輕時沒有早早享受,老了,有錢也有閑了,卻吃不動了,玩不動了……再有錢,也買不回生命,買不回健康,於是,有些老年人經常會後悔地說:“如果可以,我寧願用所有的積蓄買一個健康的身體,隻要能夠每天在院子裏散散步,吹吹風,那是多麽幸福的事呀!”
房子,車子,票子,這些東西和我們的健康比起來,簡直一文不值。
如果你每天醒來,發現自己還手腳健全地活著,應該告訴自己說,哇,我好富有,我好幸福。當你起來照鏡子時,發現自己很年輕,很漂亮,你覺得你的人生還有什麽不如意的呢?當你早上起來,在屬於自己的**伸個懶腰;你梳洗完畢,愛人已經為你準備好了早餐,媽媽在你耳邊嘮叨,孩子在你身邊玩鬧,這一切,幸福嗎?
豈止幸福,簡直幸福得要死了。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不,你會因為早餐不合口味而發脾氣,你會因為媽媽說話不中聽而生氣,你會因為孩子太吵,產生了想打他的衝動?當你因為這一切感到自己不夠幸福時,不妨設想一下,如果上帝要把你現在所擁有的健康、房子、工作、家人全部收回的話,會怎麽樣?多想想這樣的場景,你就會知道,自己是多麽的富有。
人群中,你總覺得自己生命卑微,低人一等,有種比別人窮的感覺,別人吃肉你喝粥,別人開車你擠公交,別人坐飛機你都是擠火車。可是,你知道嗎,每個人包括天橋上的乞丐,都至少擁有“500萬”,那就是一副健康的身體,這是多少錢都買不到的。海明威在飛機失事、死裏逃生後讀到關於自己的訃告時說:“一個人有生就有死,但隻要你活著,就要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
“5·12”汶川地震發生時,有一個男人在廢墟中已經被掩埋了50多個小時,當救援人員發現他還活著時,立即對他展開緊急救援,但沉重的石板壓在他的左腿上,在石板之上,是一棟搖搖欲墜的樓房,如果強行搬走石板,將他拉出來,有可能導致整棟樓倒塌,從而對廢墟中其他還有生命跡象的人造成毀滅性的傷害。男人的妻子一直守在他的身旁,對救援人員哭喊著:“求求你們,救救他,他不能死!”
後來,這個男人被成功地救出,並且在這棟樓的廢墟中還有其他幾位老人和女人被救出。隻是,那個男人被當場鋸掉了左腿。
後來,有媒體去采訪這個男人,看見他的妻子正陪護在他身旁,給他擦身子、按摩身體,喂他吃飯、和他說話……她的嘴角和眼角都是往上抬著的,臉上看不到任何痛苦,甚至還有些高興。問及原因,她說:“雖然他失去了一條腿,可隻要他還活著,對我來說就是最大的幸福。”
再多的錢也不能換回人的一條腿,但與活著相比,一條腿實在又算不了什麽。所以,她是有理由微笑的,因為,她終於從死神手裏奪回了親人的生命,奪回了自己的愛情和幸福。活著就是幸福。生命是極為美好的,處在平安之中的我們卻常常忽略了這一點,太在意自己哪怕一點點的失去。而那些真正與死神擦肩而過的人,才能豁然感悟幸福的真諦,更加珍惜活著的每一天。
是的,要珍惜活著的每一天,不要說“等我有了錢將如何如何”之類的話,你的幸福,跟金錢無關,與任何物質與非物質的東西都無關。隻要你活著,就是幸福。沒有什麽東西能與活著相比,沒有什麽東西能比“幸福”本身更重要。如果你覺得有錢才有幸福,那你可能永遠得不到幸福。這就像你認為的,有了錢才可以買到生命一樣,是很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