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①易謀;其脆易泮②,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③;九層之台,起於累土④;千裏之行,始於足下。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⑤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⑥不學,複⑦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注釋】

①兆:征兆。

②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③毫末:細小的萌芽。

④累土:堆土。

⑤幾:幾乎。

⑥學:這裏指辦事有錯的教訓。

⑦複:匡複、匡正。

【譯文】

局麵安定時容易保持和維護,事變沒有出現跡象時容易圖謀;事物脆弱時容易消解;事物細微時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發生以前就處理妥當;治理國政,要在禍亂沒有產生以前就早做準備。合抱的大樹,生長於細小的萌芽;九層的高台,築起於每一堆泥土;千裏的遠行,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走出來的。有所作為的將會招致失敗,有所執著的將會遭受損害。因此聖人無所作為所以不會招致失敗,無所執著所以也不遭受損害。人們做事情,總是在快要成功時失敗,所以當事情快要完成的時候,也要像開始時那樣慎重,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情。因此,有道的聖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難以得到的貨物,學習別人所不學習的,補救眾人所經常犯的過錯。這樣遵循萬物的自然本性而不會妄加幹預。

【解析】

這一章從內容上講與前一章相接續,仍然是談事物發展變化的辯證法。由於與上一章聯係起來讀,也可以說又返回到“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的道理。老子認為,大的事物總是始於小的東西而發展起來的,任何事物的出現,總有自身生成、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人們應該了解這個過程,對於在這個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禍患的環節給予特別注意,杜絕它的的出現。

老子進一步闡述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說明“合抱之木”、“九層之台”、“千裏之行”的遠大事情,都是從“生於毫末”、“起於累土”、“始於足下”為開端的,形象地證明了大的東西無不從細小的東西發展而來,同時也告誡人們,無論做什麽事情,都必須具有堅強的毅力;從小事做起,才可能成就大事業。

老子依據他對人生的體驗和對萬物的洞察,指出“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許多人不能持之以恒,總是在事情快要成功的時候失敗了。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什麽?老子認為主要原因在於將成之時,人們不夠謹慎,開始懈怠,沒有保持事情初始時的那種熱情。老子認為,一個人應發揮智能或技能的最佳狀態,隻有在心理平靜的自然狀態下才能做到。總之,在最後關頭要像一開始的時候那樣謹慎從事,就不會出現失敗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