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人類行為還具有另外一種品質——優點和缺點,也就是應該得到獎賞或懲罰的品質。這種品質人們隻會態度鮮明地對其表示讚成或反對,不會用是否適度、莊重或者粗俗來形容。在前麵,我們已經從兩個不同的方麵探討過各種行為的所依以及全部善惡所係的內心情感。本章也可從兩方麵來研究,一方麵,我們可以從關注激發感情的原因或對象入手,探討了這種感情與激發它的原因是否相稱,以及這種感情決定的相應行為是否適度,是彬彬有禮還是粗俗不堪。另一方麵,我們可以考察這種感情本來的目的或實際造成的結果是否有益,決定了相應的行為是受賞還是受罰。據以判斷行為是否適度的感覺在前麵已經論述過,在這裏,我們主要研究那些判斷行為應該受賞還是受罰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