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性是人的品格與行為美的源泉,而這種美的概念則取決於人們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發自內心的讚同。與藝術品或者國家機構一樣,個人和社會的幸福也受到人品質的影響。如果一個人具有謹慎、公平、頑強、樸素的品格,那麽他自身和別人都會感到滿意。反之的話,魯莽、懶惰、懦弱以及好色,這些會讓自己一事無成,對別人也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相較之下,前者的心靈具有所有的屬於為了達到愉快的目的創造出來的最完美的機械美;後者的心靈則具有那些最為粗鄙惡劣的缺陷。哪一個政府能像智慧和美德的普及一樣有助於促進人類的進步和幸福呢?所有的政府隻是對缺少智慧和美德的不完全的補救。因此,盡管美引起效用而可能會屬於政府,但它必然在更大程度上屬於智慧和美德。相反的來說,有哪一種政策能具有像人的罪惡那樣大的毀滅性和破壞性呢?拙劣的政府悲慘的結果隻是由於它不足以防止人類的邪惡所引起的危害。

很多種品質看上去從它們的益處或者不便之處得到的美或醜,往往會以某種方式來感動那些用抽象哲學眼光來考慮人類行為的人。當一個哲學家去考察為什麽人道被人們所讚同而殘酷遭到譴責時,對於他來說,並不總以一種非常確切的方式來認定任何有關人道和殘酷的特別行為,而一般是滿足於這些品質的一般名稱向他提示的那種模糊和不確定的想法。可是隻有在特殊情況下,一種行為的優劣才會顯而易見。同樣的,隻有在麵對非常特殊的情況時,我們才能夠明確意識到自己和行為者的感覺是否一致。當感受一致時,我們就會對他產生感激,反之則會厭惡。正如我們抽象地去思索美德與邪惡時,不同品質引發的不同情感就模糊不清了。但我們必須承認的是,我們對美德帶給人的欣慰或者罪惡帶給人的災難留有最深刻的印象,遠遠超出了對其他品質的印記。

效用性讓人產生快樂,這個道理最早是出自一位別出心裁的論者。他認為我們直覺產生的這個效用性是全部美德的本質。除了對自己或者別人都有意義的內心品質之外,再沒什麽可以稱為美德的東西了。同樣的,邪惡的定義也是如此。我覺得對於個人或者社會的效用性來講,本性似乎決定了我們的好惡,這幾乎是通用的準則。可是這種想法並不是我們思考問題的首要原因。我認為效用性或危害性決定了美醜的本質,而這種情感之事由於對美醜的知覺而得到強化,完全不同於知覺。

首先來說,對於美德的讚美似乎不可能同我們讚美某座建築物一樣;或者這麽說,我們稱讚一個人的理由絕不可能和稱讚一個櫥櫃的理由完全相同。

其次,我們將發現任何內心氣質的效用性很少成為我們讚同的最初依據。讚同的感情總是包含有某種恰當合適的感覺,這種感覺和對效用的直覺是完全不同的。所有關於美德的例子都是如此。根據這種分類,那些品質因為對我們自己有用而在一開始就受到重視,也因為對他人有用而受到尊重。

對於我們來說,最有用的品質是高明的品質。隻有靠它們我們才能預見利害之處。其次是控製自身情緒的品質,靠它們我們才能暫時忍受痛苦,或是放棄暫時性的快樂。而審慎的美德則正是由上述兩點構成的,而且對於任何人來說,它們都是最有用的美德。

高明睿智之所以為人稱道,不僅是因為它是有利的,更是因為它的正義、適宜和準確。就像艱難晦澀的高等數學,大家之所以覺得它偉大,並非人為它能解決什麽實際上的問題,隻是因為它比較能體現人類智慧的偉大罷了。大眾與個人未必懂得科學的具體作用,雖然這一點要證明也不太容易。這種品質是很難堅持的,特別是麵對那些對新事物無知又自命不凡的人的責備時。相同的道理,我們的自我控製能力有時候會對自身一時的欲望進行壓製,以便其在其他場合能得到更充分的滿足。也正是因為如此,這種自我控製力在效用性和恰當性兩方麵受到我們的讚許。而我們能做到這一點也得益於基本能保有一種旁觀者的心態。對於一個公正的旁觀者來講,一個禮拜或者一年以後的快樂不比眼前的欲望**差勁,因而如果我們為了一時之快而犧牲將來,在他看來真是愚蠢的不可理喻。但如果我們能全盤考慮,為了將來更大的快樂而犧牲眼下的一時之歡,則會因為這種自律而得到旁人的欽佩。十年後預期的快樂也許與眼前之樂相比之下微不足道,但是對前者的追求能帶來尊敬和欽佩,而對後者的追求則往往導致我們身敗名裂。通常,我們會讚許那種為了獲得遙遠有潛力的利益而犧牲安逸。就像儉樸和勤勞雖然是為了獲得財富,但還是可以收到人們的讚許。有時讚許之情甚至會上升為尊敬和仰慕,這也推動著那位行動者繼續前進。這是人類感情上的一種難得的共鳴,特別是從人性的種種弱點來看。

前麵我們討論了人道以及公平的特征,可以得出結論:我們對這些品質的讚許很大程度上來自於當事人和旁觀者的情感共鳴。實際上,在對他人最有用的品質中除了人道和公正之外,還有更重要的東西,慷慨大方和熱心公益。

慷慨,關心公務與正義一樣都是基於恰當性這一相同的基礎之上。從表麵上看,慷慨和人道有著緊密的關係,但是他們卻並不具有同一性質,即不會出現在同一人身上。若人道屬於女人,那麽慷慨就屬於男人。女人的特性就是溫柔體貼,而非慷慨大度,這一點民法典的立法者早已發現了。一般來說,人道感情產生於旁觀者對當事人的同情心,從而使得他們休戚與共。因而,即使最人道的行為也不必否定自我克製或者追求恰當的努力,隻要與強烈的同情心相聯係即可。而慷慨則不同,沒有人生來就會顯得慷慨大度,願意為他人犧牲自己的利益。雖然有人即使在一個職位上做的很舒服,卻因為有能力比自己更強的人存在而主動退出讓賢;也有人為了救助別人的生命犧牲了自己的寶貴生命,但是他們這樣做卻並非出自於人道,或者真正的大公無私,而隻是從他人而不是自己的角度出發,從別人的眼中看問題。因為對於別人來說,好人的這種出手相助肯定要比自己麵對好的多,而助人者自己恐怕不會這麽想。所以人們在為他人的利益而犧牲自我利益的時候,一般都是從旁觀者的身份來考慮取舍的。例如,一個士兵為了保護上級而犧牲了,假設他自己本來沒做錯什麽而長官犧牲了,他肯定不會有太多的想法,他更關心的是自身的利益。可是當他的目的是得到客觀的旁觀者的理解和讚許的時候,他就會覺得,對於戰士來講,上級的生命要比自己寶貴的多。因而認為,當為了保護上級而犧牲了自己生命時,任何一個公正的旁觀者都會對他的行為表示讚許。

對公共事物的關心也是這樣。如果一個軍官為了讓君主的領土得到微小的擴張而因此送命,並不意味著這個軍官覺得自己性命比不上那麽點領土。對他個人來說,即使為祖國征服敵方的國家,也不如自己的性命更為重要。他在對比這兩者時,用的是他為之戰鬥的整個民族的角度和心態。眾所周知,對於民族來講,一場戰爭的勝利遠勝於一個人的生命。當他這麽想時,他就會覺得,為了這個崇高的目標,他拋頭顱灑熱血也會毫不遲疑。由此可見,英雄主義最普遍的體現就是出於強烈責任感和恰當感而對個人感情的成功抑製。與其說我們的欽佩之情出自於這些行為的效用性,不如說是出自其不尋常的特殊之處,因而是讓人看來偉大高尚的恰當性。毋庸置疑,當我們考察這種效用性時,它又會賦予這些行為一種全新的美感,從而使其進一步得到我們的讚美。但這種美感並非容易察覺的,要經過嚴密的思考才能體會到。

我們可以觀察出,就“讚同的感情來自於美感的效用”而言,它和其他人的情感沒有任何關係。如果可能,一個同社會沒有任何聯係的人也可以長大成人,他自己的行為仍然會因為其所具有的不同傾向而使他感到合適或者不快。他可以在節製謹慎這類良好行為中觀察到這種美,而在相反的行為中察覺到醜惡。他可以以我們在前一場合用以看待一台設計精良的機器的那種滿足感,或者以我們在後麵一場用以看待一個非常笨拙的發明的那種厭惡不屑,來看待他自身的品性。不過,由於這些概念非常微妙,隻與人們的愛好相關,而所謂愛好又正式建立在這些概念的是否恰當之上,所以它們不會被一個出於孤獨痛苦中的人察覺,或者因為襄樊的情況而奮發,更不知道自己會受到懲戒或得到獎勵。所有這些情感意味著一些別人的想法,他是感覺到這些感情的人的天生的裁決者,並且隻有通過對他行為的仲裁人的判斷抱有同感,他才能夠想象出自我們欣賞的喜悅或者自我的譴責與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