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之後,時值四月。一天早晨,我正在費拉角寓所頂層的書房裏埋頭寫作,仆從上來說聖讓(鄰近的鄉鎮)警署的人員在下麵等著要見我。我很惱火工作中斷了,無法想象他們來幹嗎。我是問心無愧的,而且在慈善基金會認了捐。作為回報我拿到了一張卡,我就把卡放在車裏,這樣的話假如我因超速或違停被攔下,我會不動聲色地在出示駕照時讓警察看見捐助卡,他也就寬容地警告一下便放行了。我猜想更有可能的是某個女仆的證件材料還不齊備而遭到了匿名檢舉,這是法式生活的一個亮點。不過我和當地警員關係很不錯,每次來我都好酒相待,從不會匆匆打發他們走,因而我料想也不會有什麽棘手的問題。然而這回他們——警員都是搭檔執法的——登門造訪,卻完全為了另一回事。
握手寒暄過後,警銜較高、稱為brigadier[1]的那位——我從沒見過誰的八字胡長得這麽威風八麵——從衣袋裏掏出筆記本,用髒兮兮的拇指翻著頁。
“索菲·麥克唐納這個名字聽說過嗎?”他問。
“我認得的人中,是有叫這個名字的。”我回答得很謹慎。
“我們剛和土倫警察局通過話,總警長要求你立即去那裏不得耽誤(vous prie de vous y rendre)。”
“什麽原因呢?”我問,“我隻略知麥克唐納夫人而已。”
我能立即想到的是她惹上了麻煩,沒準兒跟鴉片有關,可是我覺得自己不應該攪和進去。
“那不關我的事。毫無疑問你跟那個女人有過往來。貌似她已有五天沒有回住處了,而警方有理由相信,港口打撈出的一具屍體就是她。他們需要你來辨認。”
一陣寒戰襲遍我全身。然而我並非全然感到意外。她過的那種生活使她很容易在一陣突如其來的抑鬱下結束自己的生命,這非常有可能。
“不過憑她的衣物和文件肯定能確認身份啊。”
“發現的時候她是一絲不掛的,而且被割了喉。”
“上帝啊!”我驚叫道。我盤算了一會兒。據我所知,警方是可以強製我去的,我想還是大度一點服從命令比較好。“好吧。我坐第一班火車去。”
我查了查時刻表,最早的一班可以在五六點時趕到土倫。隊長說會在電話裏向總警長大致通報一下,並要我一到站就直奔警局。上午我沒法再寫作了,收拾了幾樣必需品塞進行李箱,午飯過後便駛往車站。
[1]法語: 警隊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