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間被安排住在一個俱樂部,俱樂部裏有個藏書不少的圖書館。第二天早晨,我去那裏想翻閱一兩本大學雜誌,因為這種刊物對於沒有訂閱的人來說一直很難看到。時間還早,圖書館裏隻有一個人,他坐在一個大皮椅子裏,聚精會神在看書。我驚訝地看見這人就是拉裏。在這樣一個地方,他是我最沒有想到能見到的人。我走過去時,他抬起頭看,認出了我,並要站起來。

“別動,”我說,接著幾乎隨口問道,“看什麽呢?”

“一本書。”他說,微微一笑,這一笑倒是很有魅力,連他冷漠的回話都絕不會使你生氣。

他把書合上,用手拿著使我看不到書名,同時用他那令人特別難懂的眼睛看著我。

“昨晚玩得好嗎?”我問。

“好極了,五點鍾才到家。”

“你這一大早就來到這兒可真太發奮了。”

“我常來這兒。一般這個時候就我自己。”

“我不打攪你。”

“你沒打攪我。”他說,又笑一下,這時候,我才感到他的笑非常可愛。那不是才華閃現的微笑,是有一種猶如內心之光點亮麵容的微笑。他坐在一個伸出的書架形成的凹處,身旁有把椅子。他把手放在椅子扶手上說,“你坐一會兒嗎?”

“好的。”

他把手裏的書遞給我。

“我在看這個。”

我一看,原來是威廉·詹姆斯[25]的《心理學原理》。當然,這本書是部權威的著作,在這門科學的曆史上很重要;此外,書寫得非常通俗易懂;不過我怎麽也想象不到這樣的書會出現在一個年輕人、一個飛行員、一個前一天跳舞跳到早上五點鍾的人手上。

“你為什麽看這個?”我問。

“我學識太淺薄了。”

“你還很年輕。”我笑著說。

他半天沒有說話,我開始感到這種沉默的尷尬,要起身去找我要看的雜誌。但是,我感覺到他要說點什麽。他眼神空洞,臉色嚴肅而急切,似乎在冥想。我沒走,很想知道是怎麽一回事。當他開口說話時,好像是在接著談剛才的話,沒有意識到那段長時間的沉默。

“我從法國回來時,他們都要我去上大學。我不能。有過一些經曆之後,我覺得不能回到學校去。反正我在大學預科也沒有學到什麽東西,覺得我不能適應大學一年級的生活。他們不會喜歡我,我也不想扮演一個我不想嚐試的角色。而且我認為那些教師也不會教給我想要知道的東西。”

“當然,我知道這不關我的事,”我說,“不過,我不覺得你是對的。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也明白打了兩年仗後,再去做一名大學一二年級的學生,還感到榮耀,實在是太沒勁了。我相信他們會喜歡你的。美國大學我不大熟悉,可是,我相信美國的大學生和英國的差不多,也許更能鬧一點,更喜歡惡作劇,但總體來說,還是些規矩懂事的孩子;我覺得是這樣,如果你不想過他們那種生活,略施雕蟲小技,他們就會心甘情願讓你過你自己的生活。我從未去過劍橋而我的兄弟去過。我有過一個機會,但拒絕了。我想闖世界。我一直很後悔,我想進了大學可以使我少犯多少錯。在有經驗的老師指導下,你學得會快些。如果你沒有人指路,就會浪費很多時間,走死胡同。”

“你也許是對的。我不在乎犯錯誤。也許正是在其中的一條死胡同裏,可以找到我想要的東西。”

“你的目的是什麽?”

他猶豫了一會兒。

“你問著了,我還不大清楚。”

我沉默了,因為好像沒有什麽可說的來回答這句話。我從小就有個明確的追求目標,所以遇事往往性急,但我責備自己;我有種感覺,隻能說是直覺,在這孩子的靈魂裏有種困惑的驅動力、半明半暗的觀念,或者半隱半現的感受情緒,我也說不清楚,這種東西使他身心不得寧息,而這種不安讓他不知何去何從。他竟然激起了我的同情。我從來沒有聽過他說很多話,這時我才覺察到他那悅耳的說話聲。他的語調非常動人,使人感到慰藉。想到這一點,以及他迷人的微笑和富於表情的非常黑的眼睛,我完全能理解伊莎貝爾對他的愛。他身上也確實有招人愛的地方。他轉過頭,很坦然地看著我,眼神在審視同時露出了愉悅。

“昨晚我們都去跳舞了以後,你們談論我了,我說得對不對?”

“談了一會兒。”

“我想這就是硬把鮑勃大叔請來吃飯的原因吧,他非常不願意出門。”

“好像有人給你提供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一份不錯的工作。”

“你打算去幹嗎?”

“我不這樣認為。”

“為什麽不呢?”

“我不想幹。”

這事與我毫不相關,我是在多管閑事,但是,我覺得正因為我是來自外國的局外人,拉裏才不介意和我談這事。

“是啊,你知道,人要是什麽也幹不了,就變成作家了。”我說,咯咯地笑了。

“我哪有那天賦。”

“那麽,你想幹什麽?”

他對我粲然迷人地笑了笑。

“閑逛。”他說。

我隻能笑了。

“我還是覺得芝加哥並非世界上無所事事的最好地方。”我說,“不管怎麽著,你看你的書,我想看看《耶魯季刊》。”

我站了起來。當我離開圖書館時,拉裏還在全神貫注地看威廉·詹姆斯的那本書。中午,我自己在俱樂部吃了飯,因為圖書館裏靜,就又回到那裏抽雪茄,並看看書寫寫信,消磨了一兩個鍾頭。我驚奇地看見拉裏還在一心看他的書。那姿態好像我走後他就沒有動彈過。大約四點鍾,我走時,他還在那裏。我被他那股明顯的聚精會神的勁頭所打動。他既沒注意到我來,也沒注意到我走。下午我有各種事要做,直到該換衣服去赴晚宴時,才回百事通俱樂部。回來途中,我被一股好奇心所驅使,就又走進俱樂部,到圖書館裏看看。那時候,裏麵有很多人了,看報紙什麽的。拉裏還坐在那把椅子裏,目不轉睛地在看那本書。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