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骨滴血查奸

【原文】

狄衡堂偶談餘杭葛品連開棺檢驗一案,因曰:“餘杭可謂屢出巨案矣。”國初,餘杭某為人毆死,其子鳴冤,屢驗,縣官以無傷報。其長子瘐死,中間經各大憲開棺檢驗,皆無毆傷。其三子乃京控。特放欽差。欽差以其屢驗無傷,而控者情迫,知必有故,而不得其解。道經山東,有某知府乃其密友,而老於刑部秋審者。因而問之,對曰:“此或其骨有盜易者,可將各骨取出,兩兩相比,而稱其輕重,則真偽出矣。”從之,各骨皆輕重相符,惟胸骨二具,輕重大小不符。乃命其子刺血,一具血立入骨,一具血不稍濡。因重械仵作,果將受傷之骨已易之矣。凶手乃伏法,而問官皆得罪。

《驚喜集》

【譯文】

狄衡堂偶而談到餘杭葛品連開棺驗屍一案,因而說:“餘杭可以說屢次出現大案了。”開國之初,餘杭的某人被人打死,他的兒子喊冤,多次檢驗,縣官都以無傷上報。他的大兒子在監獄中病死。中間經過各位府、道以上的官員開棺檢驗,都沒有打傷的痕跡。他的第三個兒子於是到京城去控告。皇帝特別委派了欽差大臣。欽差大臣因為死者多次檢驗沒有發現傷痕,而上訴的人卻心情急迫,知道其中一定有原因,卻又找不到其中的原因。路過山東的時候,那裏有某位知府是他的親密朋友,是熟悉刑部秋審的官員,因而向他請教。他回答說:“這或許是死者的骨骼有的被偷換了,可以把各部位的骨頭取出來,兩兩相比,並且稱量它們的輕重,就會查出真假來了。”聽了他的意見,稱量以後,各部位的骨頭都輕重相符合,隻有兩具胸骨,輕重大小不一致。於是叫他的兒子刺傷出血,滴在一具胸骨上立即滲進骨中,滴在另一具胸骨上,一點也沒有沾上。因而嚴刑審問仵作,果真是已經把受傷的骨頭換過了。凶手才被抓住依法治罪,而以前審問此案的官員都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