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史學,有比較重大的發展,一為官修史書製度的確立,二為史學著作中出現新的創作。

中國早在奴隸社會即已設立史官,以後帝王敕令修史的事也屢見不鮮,但史官職守甚雜,到隋唐時所保存的史書,大都是私家著作,隻是經政府審定認可而已。隋文帝開皇十三年(593),下詔說:“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zōngPǐ)人物者,皆令禁絕。”①明令禁止私人撰寫國史,評論人物,表明中央集權的政府日益看重曆史著作的作用,要將國史的編纂工作集中在封建政府手中,以便從中吸取統治理論和經驗,樹立統一的曆史文化觀點,以加強和鞏固思想統治。這一禁令成為封建政府即將實行官修史書的信號,為唐朝官修史書創造了條件。貞觀三年(629),唐太宗別置史館於禁中,專修國史,而由宰相監修,自此,南北朝以來掌修國史的著作郎罷史職。史館由宰相監修國史,下設史館修撰、直館,從事編述。這一措施是中國中世紀史書編纂工作中一個重要變化,從此所謂紀傳體的正史都由封建政府掌修,私家著述越來越少。宰相監修國史也成為以後各封建王朝的定製。唐初專設史館,多人合修。由宰相監修的情況下,修成了二十四史中的八部紀傳體史書,即唐太宗禦撰房玄齡監修的《晉書》(實為史官多人共同撰寫,唐太宗隻為宣、武二帝的紀和陸機、王羲之二人的傳寫了論)、姚思廉所修《梁書》、《陳書》、李百藥等所修《北齊書》、令狐德菜等所修《周書》、魏征監修《隋書》、長孫無忌等監修《五代史誌》(後並入《隋書》)、李延壽等所修《南史》和《北史》。

除官修紀傳體史書外,唐朝出現了兩部私家著述的重要史學著作,一為劉知幾的《史通》,一為杜佑的《通典》。

劉知幾(661—721),字子玄,是我國古代傑出的史學家。他祖父是史官,父曾任侍禦史,他幼年即對史學產生濃厚興趣。“年十二,父藏器為授古文尚書,業不進,父怒楚督之。及聞為諸兄講春秋左氏,冒往聽,退則辨析所疑,歎曰:‘書如是,兒何怠。’父奇其意。許授左氏,逾年遂通覽群史”②,十七歲時讀完唐以前的主要史書,二十歲中進士,他用畢生精力研究曆史,武則天長安二年(702)開始擔任史官,撰起居注,曆任著作佐郎、左史、著作郎、秘書少監、太子左庶子、左散騎常侍等職,兼修國史。長安三年與朱敬則等撰《唐書》80卷;神龍(705—707)時與徐堅等撰《武後實錄》;玄宗先天元年(712),與譜學家柳衝等改修《氏族誌》;至開元二年(714)撰成《氏族係錄))200卷;四年與吳兢撰成《睿宗實錄》20卷;重修《則天實錄》30卷、《中宗實錄》20卷。

劉知幾不滿於當時史館製度的混亂和監修貴臣對修史工作的橫加幹涉,如知幾修《武後實錄》,有所改正,而武三思等不聽,乃於景龍二年(708)辭去史職,“退而私撰《史通》以見其誌”。景龍四年(710)寫成《史通》二二十卷。

古代名畫《史通》是中國古代第一部係統的史學評論著作,包括內篇三十九篇、外篇十三篇,其中內篇的《休統》、《紕繆》、《弛張》三篇已佚,全書今存四十九篇。內篇為全書的主體,著重講史書的體裁體例、史料采集、表述要點和作史原則,而以評論史書體裁為主,如《六家》篇總結唐初以前史書著作的類別,六家指《尚書》家(紀言)、《春秋》家(紀事)、《左傳》家(編年)、《國語》家(國別)、《史記》家(通史紀傳)、《漢書》家(斷代紀傳),申述各家的源流興廢和優劣所在。《二體》篇總結了唐初以前編年體史書和紀傳體史書在編纂上的特點和得失,認為這兩種體裁是不可偏廢的,而在此基礎上的斷代為史則是今後史書編纂的主要形式。《史通》對紀傳體史書的各部分體例,如本紀、世家、列傳、表曆、書誌、論讚、序例、題目等,作了全麵而詳盡的分析,不僅評論古人,也正是抒其所見。《史通》對編寫史書的方法和技巧也多有論述,這些在中國史學史上還是第一次。它指出修史必須廣搜史料,明辨真偽,直言不諱,截去浮詞;它認為“征求異論,采摭群言,然後能成一家”;主張對各種“雜史”應分別其短長而有所選擇,對以往各種記載中的“異辭疑事,學者宜善思之”。關於作史原則,其《直書》、《曲筆》兩篇,鮮明地提出堅持直書,反對曲筆,在認識上把中國史學的直筆的優良傳統進一步發展了。外篇的《史官建置》篇,概括了過去政府編纂史書機構的變化,是一篇簡要的史官製度史;《古今正史》篇敘述曆朝正史(指官修的編年和紀傳體史書)的源流和寫作過程,問也有些評論;《疑古》、《惑經》等篇繼承了王充《論衡》的《問孔》、《刺孟》的批判精神,對古代史事提出一些疑問,對儒家六經和整理六經的孔丘,進行大膽的懷疑和批判,批判手止六經的孔丘,隱瞞歪曲事實,愛憎由己;提出對《尚書》的十條疑問;批判《春秋》“真偽莫分,是非相亂”③;《雜說》等篇涉及以往史家、史書的得失,有些地方也反映出作者在哲學思想上的見解和傾向。

《史通》對史學工作也有一些論述。在《辨職》篇中,把史學家的工作分為三級:一是敢於奮筆直書,不避強禦,彰善貶惡,如晉之董孤,齊之南史,此其上也;二是善於編次史書,傳為不朽如魯之左丘明,漢之司馬遷,此其次也;三是具有高才博學名重一時,如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禮部上書鄭惟忠嚐問劉知幾:“自古文士多,史才少,何耶?”對曰:“史有三長:才、學、識,世罕兼之,故史者少。夫有學無才,猶愚賈操金,不能貨殖;有才無學,猶巧匠無楩(pián南方大木)楠(楠的異體字)斧斤,弗能成室;善惡必書,使驕君賊臣知懼,此為無可加者。”④在中國史學史上,劉知幾第一次提出史學家必須具備史才、史學、史識“三長”的論點。史學,是曆史知識;史識,是曆史見解;史才,是研究能力和表述技巧。“三長”必須兼備,而史識尤為重要。史識的核心是忠於曆史事實,秉筆直書。劉知幾這一論點在當時被認為是確當的評論,對後世也有很大影響。

《史通》是中國史學史上第一部從理論上和方法上著重闡述史書編纂體裁體例的專書,是對中國唐代以前史學編纂的概括和總結,是中國史學家從撰述曆史進而發展到評論史家、史書和史學工作的開創性著作。《史通》成書時,同時人徐堅見而歎曰:“為史者宜置於座右也。”唐末柳璨於光化三年(900)著《史通析微》10卷,說明《史通》在唐代已經流傳。明清以來流傳漸廣,為之作注、釋、評、續者頗不乏人,現代史學家亦有不少研究《史通》的論著。《史通》是八世紀初中國史壇和世界史壇上的一部重要的史學評論著作。《史通》的缺點在於它對史書體裁的評論,僅僅局限於對過往的總結,未能提出新的設想;它所說史書編纂超不出編年、紀傳二途也不夠全麵;它過分強調史書體例的整齊劃一,以至要求以生動的曆史去適應體例的模式;因而對已往史書“譏評過當”,批評往往失於偏頗。

《史通》之宋刻本已不可見,現存最早刻本為明刻宋本,如萬曆五年(1577)的張之象刻本。萬曆三十年(1602)的張鼎思刻本(源於1535年的陸深刻本),也是較早的本子。李維楨以張鼎思刻本為基礎進行評論,乃有《史通評釋》刻本,此後續有郭孔延《史通評釋》、王維儉《史通訓詁》、清朝黃淑琳《史通訓詁補》等,浦起龍將明清各種版本疏而匯之,予以互正,撰《史通通釋》,刻於乾隆十七年(1752),此即求放心齋刻本,流傳較廣。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的(史通通釋》校點本,即為目前之通行本。

劉知幾在《史通》中批判了史書中流行的宿命論觀點,強調人事在曆史上的作用。他指出:“夫論成敗者,固當以人事為主,必推命而言,則其理悖矣。”他認為曆史屬於“人事”的範圍,不能用命定或命運來解釋。如果用“命”來解釋曆史的事理,就會得出錯誤的結論。他主張寫史書應清除神學迷信思想,對《漢書》等史籍專列五行、符瑞等《誌》,把災異、圖讖、神怪作為天命的征兆,穿鑿附會,斥之為“言元準的,事涉虛妄”,主張廢除。劉知幾的這種曆史觀顯然是進步的。但他在重視人事的同時,往往把某些統治人物的性格、道德、智能、神武看成起決定作用因素,這就不能不陷於以倫理和心理來曲解曆史,又回到唯心主義的範疇。劉知幾在《史通》中反對複古主義的曆史觀,宣揚曆史進化論。他認為把三皇五帝時代美化成理想時代,是春秋以來的傳統說教,實際是沒有根據的。在劉知幾看來,遠古生活簡陋,不是今不如古,而是古不如今。劉知幾把曆史看做是發展的,變化的。他說:“世異則事異,事異則治異”,決不能按古人的標準要求今人,應當從當時的客觀形勢出發去評判人物和事件。在1200年前劉知幾在《史通》中表達的一係列有進步意義的卓越見識,在中國史學發展史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另一部私家著述的重要史學著作,為杜佑編纂的《通典》。杜佑(735—812),唐中葉宰相,著名史學家。他以門資入仕,曆任江淮青苗使、容管經略使、水陸轉運使、度支郎中兼和糴使等,又以戶部侍郎判度支,後任嶺南、淮南節度使,在淮南期間,曾開雷陂以利灌溉,辟海濱荒地為良田,積米至50萬斛。後人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宰相兼度支使、鹽鐵使。由於他曆任財政大吏及地方和中央的行政要職,對經濟、政治等典章製度較為熟悉,又好學不倦,掌握了豐富的史料。劉知幾之子劉秩仿《周禮》六官的職掌,根據經史百家文獻資料,分門別類,寫成《政典》35卷,宰相房瑁稱其才過劉向。杜佑得其書“以為條目未盡,因而廣之”,以36年的功力博覽古今典籍和曆代名賢論議,考溯各種典章製度的源流,以“往昔是非”,“為來今龜鏡”,撰成《通典》200卷,《通典》成而《政典》廢。

《通典》是記述唐天寶(742—756)以前曆代經濟、政治、禮法、兵刑等典章製度的專書,內分門,子目1500餘條,約190萬字。每一製度,必條貫古今,上自黃帝,下迄天寶,都作了係統的原原本本的敘述和考證。《通典》取材廣泛,上自《史記》八書、《漢書》十誌、下至晉、宋、齊、魏、隋書渚誌,皆所取資,並參照了《隋官序錄》、《隋朝儀禮》、《大唐儀禮》、《開元禮》、《太宗政要》、《唐六典》等典製政書。《通典》的編撰目的既然是以“往昔是非”,“為來今龜鏡”,揭舉先代“致治之大方”,為唐朝統治者提供借鑒。按照“經邦濟世,治國安民”的原則,他認為治理國家,經濟條件最重要,所以列食貨典(12卷)為九門之首,下麵依次為選舉典(6卷)、職官典(22卷)、禮典(100卷)、樂典(7卷)、兵典(15卷)、刑典(8卷)、州郡典(14卷)、邊防典(16卷)。《通典》自序說明備門編次的理由說:“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稱聚人日財;《洪範》八政,一日食,二日貨;《管子》曰: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謂矣;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製禮以端其俗,立樂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職官設然後興禮樂焉,教化隳然後用刑罰焉;列州郡,俾分領焉;置邊防,遏戎狄焉。”這裏著重說明首列食貨的道理,當時杜佑已知經濟史的重要,杜佑以前,沒有一個史家這樣重視過食貨,這不能不說是他的卓見。

《通典》源於紀傳體史書的誌書,發展而為經濟政治禮樂等典章製度的專史,確立了中國史籍中與紀傳體、編年體並列的典製體,為史書著述開辟了新的途徑。在《通典》影響下,宋代史學家鄭樵、馬端臨分別撰成《通誌》和《文獻通考》,習稱“三通”,再進而有“九通”、“十通”,為研究中國曆代典章製度提供了很大方便。《通典》大量引用古代文獻資料,其中許多今已亡佚,賴《通典》得以部分保存,因而《通典》對中國古代史的研究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書中四分之一以上的內容是關於唐代的,多取自當時的官方文書、籍賬、大事記以及私人著述,如詔誥文書、臣僚奏議、行政法規、天寶計帳等,皆為第一手材料,為研究唐史的基本史料。

注釋

①《隋書》卷二《高祖紀》下。

②《新唐書》卷一三二《劉子玄傳》。

③《史通》外篇《惑經》。

④《新唐書》卷一三二《劉子玄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