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盧公子寫的字,一共一千八百零一個,不過隻對了一千七百四十三個,相對而言,差了一些。”

“最後是孔公子寫的字,一共是一千八百三十二個,寫對了一千八百一十個字,比陳肖小友還要多對一個字,不過孔公子比陳肖小友多寫了一炷香的時間。”

萬道全最後又給出了盧素和孔明的數據,結果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孔明寫對的數量,居然比陳肖還多一個,不過可惜的是,孔明寫的時間,比陳肖多了一炷香。

這個一炷香,雖然無法直接說孔明比不上陳肖,但是如果在字跡上,孔明占不到優勢的話,那獲勝的,可能就還是陳肖了。

“。。。。。。”

陳肖三人沒有說話,隻是陳肖微微詫異的看了一眼孔明,想不到對方的記憶力居然這麽強,比他還強。

孔明多寫了五分鍾,也就是多耽誤了五分鍾,就這樣的情況下,還能在數量上超過陳肖,這一份記憶裏,當真是恐怖。

至於盧素,已經微微低頭了,這一次,毫不例外的,他又輸了。

書法回合,三種比試,速度,準確率,以及字跡,他已經輸了兩個,難道還不算是輸麽?

孔明同樣也是非常驚異的看了一眼陳肖,剛才他寫字的時候太過專注,根本沒有注意到陳肖什麽時候停筆的,沒想到,陳肖居然比他少寫了一炷香的時間。

少寫一炷香的時間,還能在數量上,隻比他少寫兩個字,準確率更是隻少一個字,這說明陳肖的速度超過了他一大截啊。

至少在這一回合,二人隻能勉強打成平手。

“方先生,這三位寫的字,本官眼力不夠,還請方先生點評一二。”

說完了數量,最後就是字跡了,隻是這一次,萬道全把這個權力,讓給了方天下。

數量上這個是死數據,任何人做不得假,但是字跡上的點評,那就需要真的有眼力的人來了,並且還需要有足夠能力的人來了。

總不能,你自身寫的字還比不上陳肖三人,卻來評判陳肖三人寫的字好不好吧?

“嗯,那老夫就不客氣了。”

方天下也不推辭,直接接過了陳肖三人寫的字,並且第一眼看的,不是陳肖和盧素,而是孔明。

雖然方天下之前知道孔明寫的字跡是什麽樣的,但是這一次有限製,所以字跡可能會出現變化,想要知道能不能贏的了陳肖,就必須要先知道孔明的字跡怎麽樣。

方天下的第一眼看過去,發現孔明寫的字跡端端正正,不管是一橫一豎,一撇一捺,都是極其的工整,雖然總體上來說,比平時寫的差了一些,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還能寫出這種字跡來,也算是難能可貴了。

方天下在心裏,給孔明的字跡打分,是九十分。

然後方天下看的就是陳肖的字跡,因為這可是決定勝負的一環。

隻是,當方天下看到陳肖寫的字跡之後,眉頭瞬間皺了起來,倒不是陳肖寫不好,恰恰相反,陳肖寫的實在是太好了,這種字跡,已經快要比得上一般的大儒了。

這種字跡,沒有三十年以上的苦工,絕對寫不出來,但是現在,陳肖不僅寫出來了,而且速度上,比孔明還快出五分鍾。

這說明什麽?同樣的字數,我寫的比你好,速度還比你快,準確率幾乎一模一樣,這還用說誰贏了麽?

至於最後的盧素,方天下看了一眼就不看了,因為盧素的字跡,哪怕是平常時候,都比不上陳肖現在,就更別提現在的字跡了。

“各位,未免說老夫偏薄,他們三人的字跡,我們一起評判吧。”

“孔明和盧素,是老夫的弟子,他們二人的字跡,老夫心知肚明,盧素的字,字跡略顯潦草,筆劃不清,輕重不一,顯然是太過著急了,當為最差。”

“其次是孔明的字,孔明的字,端正有力,字跡清晰,字裏行間頗有一股清雅之氣,端是上乘。”

“最後是陳肖小友的字,老夫隻想說一句,陳肖小友的字,若是沒有三十年的苦練,應該是寫不出來的。”

方天下雖然很想給自己的學生加分,但是奈何字跡差距實在是太大了,隻要是個讀書人,隻要不是眼瞎心盲,都能看得出來是陳肖寫的更好。

所以方天下沒辦法,對陳肖的字跡,隻能點評一句三十年苦練方能寫出。

而這其實,就已經在說陳肖贏了。

三十年苦練方能寫出,而孔明和盧素二人,現在還沒到三十歲呢,那就是寫不出來的,寫不出來那就是不如的,那就是輸了的。

“嗬嗬,方先生,您可是當世大儒,您的字可是世間罕有的墨寶,價值千金,您說的,那自然是對的。”

“此局,陳肖小友用時最短,寫對的字數量與孔公子的字隻相差一個,並且字跡最好,因此此局依舊是陳肖小友獲勝,孔公子,盧公子,你們二位可有意見?”

陳肖三人的字,萬道全等人其實剛才在對比數量的時候,就已經看過了,並且毫無二致的一致表示陳肖寫得好,之所以給方天下點評,也是避免方天下說偏袒。

而現在連方天下都說陳肖的字好,那結果自然不言而喻。

盧素不僅時間長,數量少,準確率地,而且字跡最差,必輸無疑。

孔明時間最長,雖然數量多,但是對的數字,隻比陳肖多一個,並且字跡在三人之中,隻能算是中間。

而陳肖,唯一的弱勢,就是寫對的數字,僅僅比孔明差了一個,顯然是贏了。

孔明和盧素默不作聲,沒有直接應承,顯然是心有不甘,尤其是孔明,內心最驕傲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記憶力和字跡,沒想到居然也能輸的一塌糊塗。

孔明從方天下的手中,請過來了陳肖寫字的紙,隻是看了一眼,就知道自己輸的不冤,自己的字跟陳肖的字跡比起來,雖然看起來差不多,但是卻顯得有些不自然,雖然字跡工整,但是卻好像是故意工整的,就好香有刻意的認為痕跡。

而陳肖的字,渾然天成,流暢無比,看起來就像是一氣嗬成,他們二人的字跡比起來,就像是大人和小孩子的區別。

“陳公子的字果然厲害,能夠在這麽短的時間裏,寫出這麽多的字,還能寫的這麽好,在下輸的不冤。”

孔明看了陳肖的字跡之後,主動認輸了。

陳肖寫了二十五分鍾,一共是一千五百秒,一千五百秒,寫一千八百多個字,平均一秒鍾一個多。

這可是毛筆字啊,一秒鍾一個多的毛筆字,還能寫的這麽好,你是怎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