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車主名叫林浩德,男,四十一歲,這輛車被他用來當出租車。聯係上他家人,他家人說他昨晚沒回來,手機也關了,他們正在著急。林浩德失蹤了。
車是何時燒起來的?車曾經發生過爆炸,應該很遠都能聽到,特別是在寂靜的夜晚。士兵們走訪了附近的居民,沒睡得太死的人聽到了爆炸聲。說是附近,其實他們都離得相當遠,聽到的聲音響度也大打折扣,情況不明下沒人從被窩裏爬起來跑這麽遠來看個究竟,有的還在罵誰他媽吃多了沒事幹搞這麽大陣仗。有人被爆炸聲吵醒後看了時間,大約是淩晨兩點半。
查了林浩德手機的電話記錄,昨天他隻有兩次通話,一條短信,均發生在昨天上午。一個電話是林浩德打給朋友牛文彪的,另一個電話和短信是牛文彪打給、發給他的。牛文彪被證實不會有問題,牛文彪說與林浩德通話時沒感覺任何異常。兩人最後一次通話是在上午十一點二十。家人下午六點多給他打手機,已經關機了。林浩德失蹤的時間應該是在昨天下午,具體時間不好判斷。
大家都覺得有些奇怪,是誰燒的車呢?如果說有人搶了林浩德的車,為什麽還沒怎麽用就把車燒了呢?那搶車用意何在?現場也找不到搶車人遺留的任何物品。總不會是林浩德自己把車燒了吧?車被燒成這樣,當然也談不上辨認指紋了。
林浩德到哪去了?是死是活?如果真是有人搶了林浩德的車,那林浩德還活著的可能性就很小了。燒車的地方應該不是搶車的地方,搶車的地方在哪裏無從查起。搶車的很可能是名乘客,但沒有人知道誰坐過林浩德的車,讓林浩德開往何處。
總之不太像是為財搶劫殺人,林浩德身上也不可能帶有多少現金和值錢的東西。難道是仇殺?林浩德家人說林浩德並未與人結仇。事情有些蹊蹺。
也就在這天上午,被霍剛殺掉的那個士兵的事也反映上來了。那個士兵名叫齊遠潮,他人不見了,摩托車還擱半道上。現場找不到其它任何遺留物。他家人說他昨天沒回家,看來是回家的時候出了事。跟他同坐一輛車的兩個人都說昨天沒發現什麽異常,還奇怪今晨齊遠潮沒來接他們。果敢軍紀還是相當嚴明的,上級相信齊遠潮絕不會無故玩失蹤,他怕是凶多吉少了。有人竟敢襲警?膽子未免也太大了。關鍵是齊遠潮的槍,難道有人想搶槍?
短短時間,就連著報上來三起案子,兩人死亡,兩人失蹤,其中一個是大老板,一個是士兵,眾人感歎真是多事之秋啊。這三起案子之間有沒有聯係呢?
悍馬車旁遺留的子彈殼上的子彈號表明這些子彈是果敢的軍用自動步槍子彈,齊遠潮槍裏的子彈就是這個批號,這些子彈是否就是從齊遠潮的槍裏發射出來的呢?有可能,但找不到齊遠潮的槍,無法做彈道測試,所以不能肯定。
難道說賀祖明案是齊遠潮幹的?有人大膽猜想,齊遠潮半路上撇下摩托車,晚上殺了賀祖明後逃走了。那輛燒毀的車也有可能是他搶的,作為搶賀祖明之用,最後再毀車滅跡。殺賀祖明的人體現出超出常人的作案能力,有較強的反偵察意識,從阿龍的中槍情況看,此人槍法也不錯,而齊遠潮所受的軍事訓練和從事的工作正好提供了這種基礎。
不過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與齊遠潮朝夕相處的戰友無論如何也不肯相信有這等事,他們了解齊遠潮,他絕不可能幹出這種事,而且這種推理也有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當然,也許是另外某個士兵或退伍軍人幹的,與齊遠潮毫無關係。
有人還提出這樣的推斷:林浩德殺了齊遠潮,搶了槍,再殺了賀祖明,搶了錢,再把自己的車燒了,然後逃之夭夭。不過,就連提出這一推斷的人自己都覺得有些離譜。先不談其它,林浩德一個出租車司機,是否具備這樣的素質和膽量都是個疑問。要是讓霍剛知道這種推斷,林浩德居然還為自己背黑鍋,絕對要笑掉大牙。
林浩德案與賀祖明案未必有關係,但鑒於凶手使用的武器,齊遠潮案與賀祖明案有關係的可能性較大。不過,找不到林浩德和齊遠潮,也找不到其它線索,一切都無法得到證實。
果敢警方還步入了一個誤區,這也不怪他們。殺賀祖明的凶手看來對果敢的環境相當熟悉,他們由此推斷凶手應該是果敢本地人,所以他們排查的重心也就放在了本地人身上。凶手對槍械很熟悉,用的子彈也是軍用批號,因此在人方麵,他們主要排查的是現役和退伍軍人和本地的一些危險人物,與齊遠潮每天同坐一輛車的兩個人也被重點調查了;在物方麵,則從槍支、子彈查起,並對一些軍用槍支做了彈道測試。但是一直沒有找出嫌疑人,也沒有哪支槍是作案凶器,也沒有哪兒少了子彈。這一批號的子彈應該沒有流落到民間,因此殺賀祖明和阿龍的槍就是齊遠潮的槍的可能性極大。
警方也對賀祖明的兩個弟弟有所懷疑,並暗中調查過他倆,但也找不出證據來。果敢外來的人太多、太雜,調查起來很困難。
凶手也許還在果敢境內,當天下午,果敢警方就在邊界加強了檢查力度,凡形跡可疑之人,都要仔細檢查,要是誰帶著一個迷彩包,誰帶著大量的現金,必須馬上報告上級。可惜一切都晚了,此時霍剛早已遠去了。
霍剛在果敢犯下的三起案子,因為警方缺乏線索,既無目擊者,也找不到凶手遺留的物品(除子彈外),所以一直未有進展,也無法肯定這三起案子是否乃一人所為。霍剛被捕後沒有機會再到果敢指認現場,因而林浩德和齊遠潮的屍體始終未能找到。
果敢警方與賀家兄弟後來聽說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外地年輕人為了搶錢殺了賀祖明,另兩起案子也是他幹的,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如果賀家兄弟自己找人做,還未必能做得這麽幹淨利落。
林浩德和賀祖明兩起案子,凶手到底是什麽目的警方都一直拿不準。並非霍剛存心故意,但事實上,他做的案總是容易讓人懷疑凶手的身份和動機。
霍剛回重慶後,家人問他貨進了新東安商場沒有,霍剛意氣風發地說功夫不負苦心人,他們的皮鞋已經擺上了貨架。雖然所處的位置不太理想,地盤也很小,但畢竟是上架了。他們的皮鞋在首都北京核心地帶有了一席之地,這不能不說是一個裏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