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血族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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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書友“落日丶餘輝”的打賞,鬼穀鞠躬叩謝
“這裏已經供了文殊菩薩了,那還供得了月老,還是你自己拿回去供著吧,每天早晚一炷香,保管你桃運高照!”陳大勝直接道,神像都已經拿去修補了,這小子要是不要,自己不是白忙活一場麽,而且定金都交了。
“那行吧,什麽時候好了,我再來拿!”劉浩依舊是渾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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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大人,華夏傳來消息,有一位血族成員死亡,我想,應該是盧卡斯!”血色的彎月照耀著血族古堡,古堡內,艾倫恭敬的單膝跪在奧斯汀的麵前。
奧斯汀坐在高高的寶座之上,單手撐著額頭,正在小憩,聽到艾倫的話,猛然睜開了眼睛,“什麽?盧卡斯死了?”
艾倫點了點頭,“具體情況還不清楚,據說是遇上了非洲象人族的高手,那名血族成員被分屍而死,現在還不能確認是否是盧卡斯,但是我們已經聯係不上他了。”
“我不是讓他去抓那個年青人麽?怎麽和非洲象人族扯上邊了?”奧斯汀握了握拳,艾倫這麽說,那已經足以說明盧卡斯凶多吉少了,畢竟血族散落在外的很少,尤其是在華夏那個神秘的地方,對他們來說幾乎是禁地,在哪裏的血族,他們知道的也隻有幾日前前往華夏的盧卡斯。
艾倫道,“事實的確如此,盧卡斯極有可能在執行父親大人指派的任務時和象人族高手遭遇,進而與他們發生了衝突,要知道,盧卡斯可是非常討厭黑人的。”
“這個盧卡斯,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奧斯汀十分的憤怒,待冷靜了一下。又道,“盧卡斯已經有侯爵後期的境界,隨時都有可能晉升第四公爵。象人族?應該還沒有那個實力和盧卡斯抗衡吧?”
“我也覺得蹊蹺,不過根據華夏傳過來的消息。那是兩名長老級的象人族高手,如果盧卡斯與他們遭遇,的確有可能隕落!”艾倫回答道。
奧斯汀想了想,道,“我了解盧卡斯的實力,就算對手是長老級高手,有那個能力斬殺盧卡斯。也沒有那個能力滅掉盧卡斯的靈蝠才對。”
“據我所知,象人族那兩名高手也隕落了,華夏給象人族的解釋是他們死在我們血族的手上,那兩名象人族高手身上的傷口也印證了這一切。我看過照片,他們的確是被血族高手所殺,而且是死在血蝠陣下!”艾倫道。
“血蝠陣?”
奧斯汀一愣,血蝠陣可是血族高等級的技能,整個血族會施展的沒有幾個。而盧卡斯就是其中之一,如此看來,那個死掉的血族,肯定就是盧卡斯了。
艾倫也是同樣的想法,雖然沒有親眼見到盧卡斯的屍體。但是他已經很肯定死掉的血族就是幾天前派往華夏的盧卡斯,“如果象人族高手是被盧卡斯所殺,那麽,殺害盧卡斯的一定另有其人,絕不會像華夏所說的那樣,與象人族高手兩敗俱傷而亡,就算是這樣,盧卡斯的死,也絕不會是被分屍,而且連靈蝠都沒能逃走。”
“看來,盧卡斯是死在華夏高手的手上,有那個能力徹底抹殺盧卡斯的,整個華夏,也就那幾名先天武宗了。”奧斯汀沉默了一下,道。
艾倫道,“父親,此事該如何處置?還用派人去華夏麽?亞曆克斯的屍體,據說已經送到華夏秘密部門研究了。”
“混賬!”奧斯汀出奇的憤怒,猛地站了起來,長長的獠牙翻出嘴外,“我血族子孫的高貴身軀,怎麽可能讓那些卑微的華夏人隨便研究?”
艾倫見奧斯汀發怒,立刻便匍匐在地,道,“父親大人息怒,我馬上派人前往華夏,把亞曆克斯的屍體搶回來。”
“哼!”奧斯汀一聲冷哼,揮手打斷了艾倫的話,“不,我要親自去走一趟!”
“父親大人,你是說,你要親自去華夏?”艾倫道。
奧斯汀的麵皮劇烈的**了幾下,雙拳緊緊的一握,“沒錯,我已經有上百年沒有踏足那片土地了,我倒要看看,誰那麽大的膽子,敢如此肆意的屠殺我血族之人。”
“那象人族該怎麽辦?”艾倫道。
“邊荒小族,能奈我何?大可不必理會他們,我要把這個躲在幕後殺我族人的神秘人揪出來碎屍萬段。”奧斯汀輕蔑的道,顯然沒有將象人族放在眼裏。
雖然象人族是非洲大陸上赫赫有名的部落,族中不乏高手,但是對於勢力強大的血族來說,的確不算什麽,相信象人族也不會選擇和血族硬拚,那是一種極不理智的行為,無疑是在自取滅亡。
艾倫想了想,道,“父親大人,殺害盧卡斯的神秘人,會不會和殺害亞曆克斯的那個年青人是同一人?”
奧斯汀聞言,道,“華夏武者,年齡越大實力越強,那個年青人不過二十幾歲,應該不會是盧卡斯的對手,不過應該與盧卡斯的死有所關聯,你馬上挑選一些族中高手,隨我一同去華夏,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敢冒犯血族威嚴,那就是在自掘墳墓。”
“是!”艾倫恭敬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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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球的另一個角落,華夏蓉城,老姐這幾天回了一趟陳家溝,回來後又忙著去搞dna鑒定,留給陳大勝的清閑時間可就多了。
劉韻詩家的新店開張,陳大勝自然要去捧場,劉繼雄依舊是幹他的老本行,隻不過將縣城的五金店給搬到了蓉城來,新的地方,新的開始,雖然在蓉城人生地不熟,但這裏可比他們那個小縣城的人流量大多了,又不用擔心租金的問題,掙多少錢都是自己的,劉繼雄對自己這個店的前景很樂觀,最重要的是,一家人能夠生活在一起。
新店在鹽市口附近,開張很低調,也就在門前擺了兩個花籃,放了些鞭炮,陳大勝也沒有刻意的請什麽大人物來紮場子,該低調些的時候就低調些,搞得人盡皆知也不好。
在五金店的旁邊不遠,有一家店正在裝修,那是劉韻詩的,劉韻詩馬上畢業了,也沒有準備去找工作,老在家裏呆著也不習慣,便給陳大勝提出想自己做點事,結果就有了這家店,準備做化妝品。
劉韻詩想幹什麽,陳大勝也不在意,反正隻要她喜歡就行,掙不掙錢無所謂,關鍵是開心。
與陳大勝那無所謂的態度不同,劉韻詩卻是早已準備好要大展一番拳腳,做一個自力更生,發家致富的新時代女老板了。
“老公,來這裏幹嘛?你家有親戚在這裏啊?”爸媽的店子開業後,劉韻詩便跟著陳大勝出來溜達,而陳大勝卻帶著她越走越遠,來到了送仙橋。
“順便來拿點東西!”
陳大勝道了一聲,牽著劉韻詩的手走進了銅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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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的東西修好了麽?”一進大門,陳大勝便對著坐在桌前打著瞌睡的老頭喊了一聲。
老頭被驚了一下,下巴差點沒磕到桌子上,醒過神來一看,原來是來客人了,趕緊站了起來,“小夥子,你想買點什麽?”
“我不買東西,我來拿東西,前幾天我拿了個銅像來讓你修補,不知道修補好沒?”?陳大勝搖了搖頭,把當時老頭給自己開的票取了出來。
“哦,是你啊,你等會兒,東西已經修好了!”老頭將票接過來看了看,一拍腦門,說著便跑進了屋裏。
“什麽東西啊?”劉韻詩疑惑的低聲問道。
陳大勝笑道,“朋友的東西,我拿來補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