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若水,還得先從我們的初中說起。”他端起一副說書人的架勢,“我們的初中是明二中,與重點初中,明中相比,我們隻是一個普通的中學。當初歌姐上初中時,就完全有能力到明中去,但她覺得那離家太遠了。萬一哪天想翻個牆回個家逛逛,還得走大老遠的路,會很辛苦的。所以就去了離家較近的明二中。初中的歌姐,其實並沒有謠傳的那樣不學無術。相反,她成績挺好的。怎麽看,她都是個好學生。但就是有一點,就是她喜歡逃課。”

“什麽叫喜歡啊,”安靜吃飯的洛如歌要為自己辯護,“那是被逼的,誰叫他們上個那麽無聊啊,講的東西不巧又那麽簡單。我總不能坐在教室裏,和他們大眼瞪小眼。這樣我會崩潰的。”

“那就不是喜歡,我繼續啊!有逃學,就會有翻牆,歌姐翻牆技術可好的。一般的牆就不說了,就算是有碎玻璃的牆,她也會有法子翻過去。有時候就算在上課的時候,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都有可能看到她在街上閑逛的身影。周大蟲找她聊過幾次,不知道他們聊什麽,反正到最後就是,最難纏的周大蟲,對她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本來,就這樣,每天都安心上課,偶爾曠個課,逛個街,日子也挺好的。後來,歌姐成了混混,其實這事還得怪我。初中的男生都喜歡拉幫結派的,我也不例外啊。”

“那時候,我們那夥人是跟著林次哥的,和他們在一起特有感覺。有天晚上,我們要幹場群架。地點離我們學校挺遠的,對我們很不利。我記得我被揍得挺慘的,反正感覺就快死了。這時候歌姐不知道從哪裏衝出來,掄起地上的棍子,就把揍我的人打得半死。她那樣子實在是太嚇人了,每次想到這裏,後來我就懷疑,那人先是被嚇得半死,後來才是被打得半死,太可憐了!”

“切,你還好意思說,身板那麽弱,還好意思跟別人玩黑社會。萬一哪天死了,李嬸還不知道為什麽要給你收屍!”如歌想起那天晚上的那一幕,就開始無限鄙視大李。

“確實有點不好意思,不過不是為了襯托你嘛!”李盛有點諂媚地說,“後來我才知道,其實那天晚上,歌姐又在街上閑逛。不經意就看到了我和一群人在一起,似乎要去做些熱鬧的事。歌姐這人還喜歡的一件事就是湊熱鬧。當時她就是這樣認為的,就悄悄跟在我們後麵。我們在打群架,她就躲在一旁看。確切的說,是在看熱鬧。因為我都被幹得那麽慘她都沒出現,一直到我快死,她才出來。用她的話說,她原本就是單純地看熱鬧,根本就沒想過做點別的。後來看我那麽慘,想起了我還欠她的五十塊錢,萬一還要跟她借個什麽醫藥費的,她還不得要去喝西北風。所以,權衡一下,她還是勉為其難地出手了。”

這一段挺實在

的,不過對於尹世昕和葉慕楓來說,怎麽還會有一點似曾相識的感覺。看來那天晚上的事,原來不是第一次,而是輕車熟路,這也難怪她能夠出奇地淡定。

“不過,最可憐還是我。她先把那個人打到還剩半死,下一個目標就是我。我本來也隻剩半條命,就這樣活生生地被她打到也隻剩下一口氣。要不是林次哥攔著她,我想我就這樣死在她的棍下。當時我不明白,以為她瘋了。不過現在我大概能夠了解了。”

大家同情地看著李盛,又看了看能夠把人打死,卻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洛如歌。她正單純地盯著盤裏的肉,猶豫要分幾口把它吃完。

“為什麽?”晴兒不明白。

“因為她是歌姐啊!”

這算什麽理由,大家都還是不明白。不過在細細研讀這句話,就會知道為什麽。

因為,她是姐姐,他是弟弟。

“反正後來歌姐就認識了林次哥。林次哥的二叔是在縣裏是開道館的,歌姐一聽,興趣就來了。她為了每天晚上都能順利報道,就主動去找走大蟲談判。也不知道說了什麽,結果就是歌姐不僅不用上晚自習,而且還得到了晚上出人大門的通行證,就省去了爬牆的辛苦了。”

“咦,如歌,你到底說了什麽?怎麽那麽容易就放過你?”方子霖的興趣來了。

雖說是女主,但卻一直被遺忘的洛如歌,抬起她那“高貴”的頭顱,“這個嘛,給我想想啊,大概就是給他個保證。白天的正常課時,我保證一課都不會缺。晚上沒什麽課,就放我出去吧。解決掉我這個大毒瘤後,這樣既能保證正常的上課次序,又就能讓他在老師中提高威望,讓他們明白,他這個教導主任不是吃白飯的。反正一個勁地吹這事對他有多大多大好處,才能讓他心軟!”

“這樣,你一個女孩子,在晚上就這樣一個人,難道他就不怕會有危險,還有,你不怕嗎?”

“這個有什麽好擔心的?”如歌不明白

“對啊,這種事根本就不適用於歌姐!歌姐以前是留短發的,在加上她那不是人的性格,放在人群中,根本不知道是男是女!”

“小心我把你變成不男不女!”如歌壓低聲音,一字一頓地對著李盛說。

“嗬嗬,我錯了。”李盛尷尬地笑著,“反正歌姐是又聰明又彪悍,用周大蟲的話說,就是,不怕她被賣掉,就怕她反過來把別人給賣了。謠傳也說,歌姐也是個五星級的危險人物,所以,她是不會有危險的,除非誰覺得日子太美好了。”

“剛才說到哪了?對了,打工。其實說白了,歌姐就是去偷師的,不過是林次哥提議的,反正他每天晚上都會在道館裏。所以說,如歌的那些身手都是林次哥教的。歌姐有時候也會

教我一兩招,可惜我悟性太差,被歌姐嫌棄。說什麽,那麽我根本就沒有混黑社會的天賦。其實,我覺得,最有天賦的還是她。玩盡心機的是她,冷血無情的是她,殺人不眨眼的也是她。”

“你想死啊!”

李盛正說到**,才不理她,“林次哥每次幹架的時候都會帶上她。不過這是她自己要求的,說什麽,要真槍實彈地練練手,才會有進步。畢竟是個女的,林次哥還是很護著她的。不過,歌姐一動手,就不是人,前麵也說了,就像得了狂犬病一樣,令人害怕。所以在我們這個圈子,就漸漸有了名氣。因為林次哥高我們一屆,他以特招生的身份進了明高。”

“我們初三了,好像該好好學習了。不過那樣的日子過久了,突然停下來還是不習慣。有人約我們去幹架時,還會毫不猶豫地去了。可是每次歌姐過去,都隻是湊個熱鬧,偶爾在旁邊還煽風點火,看不下去的時候,才會出個手。用她的話說,就是,那些人都是菜鳥級的,和他們動手沒趣。這樣時不時認真讀個書,在時不時再翹個課,一直就這樣迷迷糊糊地到了中考前的三個月。有一天晚上,那次我們幹架時就遇到了王大款的兒子,當時我們並不知道那是大款的兒子。不過知道了也沒用。不巧的是,我和他扛上了;很不巧的是,他是練過的;更不巧的是,他打人是上癮。歌姐知道事情不妙了,在這樣下去,真的要給我收屍了。於是他們兩就扛上了。幾個回合之後,歌姐就很不小心的一拳就打在他門牙上。他也太不耐打了,半顆門牙就直接碎裂,滿口鮮血。當他看到他的半個牙和滿手的鮮血,直接嚇哭了。嘴裏還呼嚎著:‘我的牙啊,你們給我等著,我叫我爸來收拾你們,給我等著。’歌姐被這突如其來的舉動也嚇到了,她咬著自己的拳頭,對著我說‘我們好像闖禍了,怎麽辦?’那時的我也不知道怎麽辦。”

“這樣的事,平時不管被揍得有多慘,都不會牽扯到家長。可那個家夥也太可惡了,仗著他爸是縣裏的大款,直接找到了學校的教導處。他爸揚言要為兒子討回公道。最後在教導處裏,我,歌姐,洛叔,周大蟲,王大款,還有那缺牙的兒子。以前歌姐逃課打架的事,洛叔都不知道。好像是因為她和周大蟲有了什麽約定,我也太清楚。他聽到歌姐把人家門牙都打斷,直接氣炸了,但還是要先解決門牙的問題。洛叔不斷地向大款道歉,可他狗眼看人低,根本不接受。歌姐站在看著洛叔,因為她要這樣低眉順目,她也氣炸了。握緊拳頭,就直接衝到大款的麵前。洛叔和周大蟲費了好大的勁才拉住她。她的樣子太可怕了,嚇得那孫子直接躲到他爸後麵,他爸看到歌姐那麽恐怖,也有點害怕。最後就退步說,如果歌姐肯跪下來和他兒子到個歉,這件事就不在追究。”

(本章完)